这段文字描述了破产人在破产清算时需要承担的债务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人欠缴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及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都属于破产人的债务范围。因此,破产人需要承担这些债务的清偿责任。
(一)破产人欠缴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 产 债 权 清 偿 顺 序 : 工 资 、 医 疗 费 、 伤 残 补 助 、 抚 恤 金 、 补 偿 金 、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为: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金、补偿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破产债权人的基本权益,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破产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上述顺序,破产债权人的债权清偿顺序为:首先清偿破产申请受理时即已届满二年的职工工资,其次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已经支付到期的医疗保险费用、破产申请受理时的补偿金、伤残补助金以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部分。
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债权时,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会进一步明确。首先清偿破产申请受理时已届满二年的职工医疗费用、职工疗养费用、职工独生子女费等费用,以及破产申请受理时已支付到期的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并非一成不变,可能会受到破产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审理认定的影响。因此,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债权清偿顺序安排,以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是《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重要内容,旨在保障破产债权人的基本权益,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债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债权人的债权清偿顺序为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金、补偿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债权时,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会进一步明确。这一规定提醒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债权清偿顺序安排,以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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