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的范围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金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安置等费用,土地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土地使用期限不受限制。”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立法层面对土地使用权分配概念最权威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下列建设用地:
(一)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军队、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途用地可以通过连续划拨获得;国家办公、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工业)用地,积极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和各类社会事业有偿使用,经营性用地优先有偿使用。上述内容是对“划拨土地范围”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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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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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的使用范围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1-06-08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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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30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教育、文化和卫生等设施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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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划拨范围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1-06-2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另外,(1)《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2001]第9号)以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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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1-08-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在现实生活当中,土地它的获取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划拨,还有一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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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1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