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算不算合同期限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18:55:09 197 人看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乃属长期合同范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质上是指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在一定薪酬、福利待遇等因素约束下,双方达成无明确终止日期的劳动协议。

而“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含义则是,此种劳动合同并没有具体的终止日期可供参考,其具体期限生长无法准确预见,因此可以归属为长期性质的合同之列。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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