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代履行的原则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1:33:51 365 人看过

一、行政强制代履行应具备的条件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行政强制代履行的原则

1、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行政强制法定原则)

2、行政强制适当原则(合理性原则)

①能不实施就不实施

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价值应当适当

③选择适当的强制手段

3、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4、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

(1)不得使用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2)不得收取保管费;

(3)收支两条线;

(4)合理确定代履行费用。

5、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原则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

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行政强制代履行对履行机关有什么规定
    一、什么是行政强制代履行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予以强行强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二、有关行政强制代履行机关的有关规定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
    2023-06-01
    277人看过
  •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吗
    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有关行政强制代履行机关的有关规定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
    2023-06-13
    25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比例原则是如何体现的
    行政强制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是我国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具体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行政强制比例原则是如何体现的:行政法往往承载着多元的价值诉求,但在所有这些价值项中,公正与效率这对范畴无疑居于重要地位,有效地协调公正与效率是比例原则的又一重要功能。公正与效率之最优关系的核心是平衡,最低限度的公平是效率增长的极限,最低限度的效率则是公平增长的极限。比例原则在承认行政强制执行权合理存在的前提下限制其过度行使以求在个案中实现正义,既保证了大多数情况下的行政效率,又使正义在最大的程度上得到了实现。可以说,比例原则成功地整合了公正与效率,使两者达到有机统一,既有利于实现真正的效率,也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公正,能够较好地解决行政法公正与效率难以两全
    2023-06-13
    189人看过
  • 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况,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一)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法律通常应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限制权: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二是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的情形。对人身
    2023-04-16
    318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这一规定,也是《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有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
    2023-03-24
    38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与代履行同时进行吗?
    一、行政强制执行与代履行同时进行可以吗?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第五十一条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2023-06-27
    9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的履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强制执行的履行期限并无明确规定,但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是3个月。《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二、行政强制执行的代履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
    2023-04-06
    248人看过
  • 强制履行和继续履行是一样的吗?
    一、强制履行和继续履行是一样的吗?强制履行和继续履行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强制履行又称为实际履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责任形式。作为违约后的补救方式,强制履行强调的是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重点不在于弥补受害方的损失。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如当事人一方末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合同履行,其以违约为前提,体现了法的强制性。二、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
    2023-04-17
    47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期满多久进行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的原则
    一、行政复议期满多久进行强制执行?一般行政复议期满三个月会进行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行政复议的原则行政复议有如下原则:1.独立复议原则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3.一级复议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终结复议制。4.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该原则有以下例外:(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
    2023-06-06
    235人看过
  • 行政法规的制定原则
    行政法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在当今时代,创造性劳动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最
    2023-07-02
    27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什么的行为?
    一、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什么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
    2023-06-02
    67人看过
  • 行政强制代履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代履行是否具有可诉性。一个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关键看其是不是一个具体的独立的行为和是否对相对人的权益产生影响,具体行为具有可诉性,就代执行而言,它只是先前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强制实现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后续行为”,纯属为了实现义务的内容,并没有添加新的义务,只是由履行义务转化为要求义务人支付相应费用,具有一定的从属性。所以,代执行的后续性、从属性和敦促义务履行的性质决定了其不具有可诉性。至于在代执行过程中,行政强制执行机关与第三人侵犯义务人合法权益,给义务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当然具有可诉性。(二)代履行过程中能否进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性的救济制度和行政监督制度,能否适用于代执行中?本人认为是可以的。行政复议很大程度上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体制,代执行虽然不具有独立性,其本身也没有为相对人增设义务,但它毕竟与行政机关的行政作为是分不开的,代执行过程中提出行政
    2023-06-13
    439人看过
  • 行政管理的合法行政原则的性质是怎样的
    一、行政管理的合法行政原则的性质是怎样的1、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2、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3、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4、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二、合法行政的要求是什么1、法律优先(1)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2)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
    2023-06-15
    38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不履行行政决定怎么办?
    行政强制执行不执行可以到上级法院进行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从收到了申请执行书那天开始算起超过六个月仍然没有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是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是指令其他人民法院进行执行。申请人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超过六个月,当地人民法院都没有执行的,申请人可继续向其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审查后,上一级的人民法院会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立即执行申请人的申请,也可由本法院执行,或责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个案件无论经过多少层级的审理,强制执行都是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管辖。一、法院强制执行怎么申请?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
    2023-06-20
    27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法代履行强拆费是代履行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31
      满意回答的答案是错误的。强制拆迁和强制拆除不是代履行。强制搬迁和强制拆除不属于代履行,不能适用代履行程序。强制拆除属于直接强制执行的范围,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法律对此有专门规定(比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把强制拆除排除在代履行范围之外,是有考虑的,行政强拆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再给行政机关代为强拆的权利,可能会变得更加难以控制。行政强制法是控权法,如果没理解这一点,其实很多都会误读。
    • 行政强制xx代履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第五十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法代履行的条件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 行政强制法中强制强化教育原则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1.《行政强制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前,必须告诫当事人,通过说服教育工作,给当事人依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机会。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既要保持严肃性、权威性,又要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说服教育。经说服教育后当事人仍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方可实施行政强制。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说理、讲解、宣传、鼓励,也可
    • 行政强制法可以代履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3
      《行政强制法》也给这个严格的规定开了一个小小的“窗口”,即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 行政强制法立即代履行指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3
      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