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能够申请哪些方面的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能够申请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赔偿。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交通事故事故逃逸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第一,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到二千元罚款。
第二,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能够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能够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交通事故赔偿是否能够重复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不能够重复赔偿,而是适用填平原则。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全责方能够申请保险理赔吗
320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费和误工费等都能够赔偿吗?
123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多长时间能够拿到赔偿呢?
258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赔偿双方的吗
474人看过
-
上下班交通事故中能够申请鉴定以及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81人看过
-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能赔偿哪些
489人看过
-
小妹她发生了事故,想申请赔偿。交通事故申请赔偿能申请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4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侵害的,受害人可以根据伤害程度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车辆等财产损失也可以主张。 1、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122000元,其中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110000元。 2、对于交强险之外,应当由肇事者赔偿,肇事者赔偿后依法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商业险理赔。
-
-
交通事故发生后可请求哪些赔偿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31、发生事故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对此,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如果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
-
发生交通事故精神方面的损害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交通肇事者的主观恶性以及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程度;交通肇事者手段的恶性程度,即交通肇事者在事后是否存在逃逸或者是积极挽救受害者等行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等。依据该司法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
-
发作交通事故的时分,交通事故请求补偿是从哪些方面下手?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1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