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控新型肺炎期间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的有哪些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1:10:48 273 人看过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2、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3、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肺炎肺部防疫能涨价吗
    新冠肺炎防疫期间涨价,一般是犯法的,其处罚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新冠肺炎是属于什么疾病在公司感染了新冠肺炎不能算工伤,公司没有责任。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2023-08-04
    111人看过
  •  新冠肺炎感染患者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
    公司不支付因新冠肺炎或疑似症状被隔离期间的员工工资,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达成支付工资的协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向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不得停止支付。在员工因新冠肺炎或疑似症状被隔离期间,公司不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以达成支付工资的协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立即解除隔离措施。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向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隔离人员有职场的,所在职场不得停止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员工权益员工权益是指员工在职业生涯中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这些权益包括
    2023-11-11
    102人看过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汽车年审过期了怎么办?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汽车年审过期了怎么办?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推出的疫情防控期间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延期办”政策继续适用,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不予进行处罚,具体恢复期限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另行确定。二、汽车年审过期一个月怎么办可以过期年审的,年审前先处理好违章记录,买好税,带上有效期的强制险副本就可以办理年审了,详细资料得问当市检测站才行。未年审好关要注意行驶用车,如果行驶当中被查车会扣车,罚款。如果你意识到自己车辆已经超过了年检期限,首先要做的就是不再驾驶该车辆上路行驶,并尽快办理年检的手续。三、车辆年审过期怎么处罚车辆年审过期的处罚: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车辆年审过期首先要做的就是不再驾驶该车辆上路行驶,并尽快办理年检的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2023-06-19
    229人看过
  • 新型肺炎感染者隔离期间,员工是否有薪资保障?
    员工不幸感染新型肺炎隔离后有工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企业职工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在此期间支付职工工作报酬;也就是说,是否全额,不是以是否生病为条件,而是看是否隔离或采取类似措施。各地的规定也不同。员工因感染肺炎强制隔离的,单位可以辞退吗员工因感染肺炎强制隔离的,单位不可以辞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
    2023-07-05
    236人看过
  • 新冠肺炎期间可能涉及的罪名有哪些
    第一类、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行为:明知自己已经感染或者可能感染了病毒,故意隐瞒病情或者接触史等关联信息,在疫情期间既不接受隔离也不实施自我隔离,仍不听劝解参加聚会、聚集等可能导致大量人员受到病毒的感染,造成严重后果的,例如:造成大量人员被隔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涉及的刑法罪名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投放传染病病原体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投放传染病病原体或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类、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生产、销售抗疫、民生物资中的违
    2023-06-01
    309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单位有什么义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单位的义务如下:1、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有如实报告的义务;2、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义务;3、配合取证的义务;等等。一、梧州对返梧人员的措施一、主动报告登记自2021年5月8日起,从广州市、佛山市等中风险地区及后期可能增加的其他中风险地区来(返)梧人员,应及时向当地社区、村屯、单位等进行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尤其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要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二、规范健康管理一是自5月8日起,从广州市、佛山市中风险区来(返)梧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屯)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核酸检测等信息,抵梧后按照梧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二是自5月31日22时起,从广州及其他中风险地区来(返)梧人员,抵梧时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及时向当地社区、村屯、单位等进
    2023-03-19
    364人看过
  •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具体有哪些义务
    1、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有如实报告的义务。2、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有尽快停靠并报告的义务。3、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义务。4、不歧视病人的义务。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6、传染病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有不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义务。7、配合取证的义务。8、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按要求进行消毒的义务。9、不造谣、不传谣的义务。10、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有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公共卫生措施落实的义务。11、保证防治传染病物品优先生产、运输的义务。12、出、入境的人员有主动接受检疫的义务。13、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有主动进行医学观察的义务。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是必须是严重的危害到人们的身体的健康和扰乱到社会管理的秩序,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
    2023-06-23
    116人看过
  • 关于防控肺炎疫情假期怎么算
    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安排员工先休假,待复工后再要求员工进行补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
    2023-02-18
    386人看过
  • 新肺炎疫情防控之下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让劳动者轮岗轮休,轮岗轮休期间不用发工资,但应该发放生活费。2、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否缩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缩短工时的如何发放工资?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可以缩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因缩短工时的,可以相应减少劳动报酬,但不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3、推迟复工期间上班的,企业应否支付加班工资?无需支付。在推迟复工期间上班的,不属于加班,没有加班工资。推迟复工,是为了防控疫情,并非是法定节假日,也并非是休息日。为了防控疫情而在推迟复工期间上班的属于正常上班,故无须支付加班工资。4、企业可否以“从武汉来”为由拒绝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对于从武汉来的劳动者,已经过医学观察及采取其他必要预防措施,并经权威医疗机构确诊无风险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与其建立劳动关系。5、劳动者拒绝接受与传染病有关的预防控制措
    2023-06-12
    485人看过
  • 新冠肺炎患者在隔离期间能否获得工资?
    有。无论是隔离治疗、隔离措施、医学观察还是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单位都应当支付工资。而且,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出国劳务感染新冠肺炎死亡怎么赔偿如果是因为公司派出国工作而感染上新冠肺炎死亡可以申请民事损害赔偿。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感染死亡的,可以申请工伤事故。一般来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是和派遣单位之间产生,所以工伤事故应当由派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申请民事损害赔偿,则根据在用工单位所发生的事情情节,以具体事故责任人和用工单位为责任主体申请赔偿。《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
    2023-07-05
    206人看过
  • 《价格法》所禁止的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有哪些?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价格竞争是经营者之间进行市场竞争的重要的方式和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是经营者消除或限制价格竞争的经济行为,是一种直接利用价格进行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判断是否构成低于成本倾销行为,一看手段,即看其定价是否低于成本。二看目的,即是否企图通过低于成本价格,扩大市场份额,从而达到削弱甚至驱逐竞争对手的目的。三看后果,即是否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引发恶性低价竞销,阻碍或威胁竞争对手的建立、生存和发展,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等。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哄抬价格行为是一种故意扰乱市
    2023-05-01
    120人看过
  • 新型肺炎哪里是免费治疗?
    新型肺炎流行免费治疗,全国肺炎流行治疗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根据相关规定,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不实行异地就医支付比例调整规定。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应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暂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觉给予适当补助。新型肺炎防控中的法律知识《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
    2023-08-07
    144人看过
  •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有哪些价格权利与义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系列中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4)检举、控告侵犯其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履行以下义务:(1)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3)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4)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5)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2023-06-07
    158人看过
  • 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的怎么处罚?
    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疫情防控期间,商家哄抬物价,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购买物品,加价倒卖、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此种行为是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6条、第10条的规定,对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
    2023-05-07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肺炎防控过程中经营者包含什么行为属于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1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过程中,不标明价格的行为会受到处罚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不标明价格的行为: 比如:从事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在填写标价签时,不按照要求写明商品的价格;提供有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按照规定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明细价目表;收购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的经营者,没有按照规定在收购点公布收购价目表等等,均属于处罚规定第11条第(1)项规定的不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关于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价格法》第42条已经作了明确的规
    • 如何认定肺炎防控过程中经营者的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1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 阻碍新冠肺炎防控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13
      1、《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
    •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1)不明码标价;(2)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费用的;(4)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5)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6)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7)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