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院强制拍卖的产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01:49 426 人看过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价格评估。

2、强制拍卖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协商,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按评估价格偿还给申请执行人。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公告和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进行拍卖公告和展示。确定拍卖保留价开前,法院应当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拍卖保留价格,并通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格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格,不得超过评估价格。6、举行拍卖

7、确认拍卖结案

法院强制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强制拍卖的流程为:

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

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四、确定拍卖日期

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人应于举行拍卖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有待拍卖房屋情况、拍卖日期、地点等。

六、房屋展示

拍卖人应当在举行拍卖前展示待拍房屋,并提供房屋的权属状况及有关资料。待拍房屋的展示时间不少于两天。市民在拍卖会前,应到拍卖行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如地点、朝向、楼层、产权属性等,并亲自到现场看房。在征询专家的意见后,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给房屋定一个最高价位。

七、资格审查

参加房屋拍卖的市民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一般是指18周岁以上,智力正常。

八、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九、组织拍卖会实施

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十、佣金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如未作约定的,拍卖人向市民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十一、所有权属转移

买受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全文》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拍卖相关文章
  • 法院强制拍卖的费用怎么收取
    强制拍卖的标的,是指依法被国家执法机关用来委托拍卖企业进行强制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法院强制拍卖的费用怎么收取:这个费用是受法院委托的拍卖公司收取的。法院会直接明确给被拍卖人一个收费依据的。强制拍卖标的的属性,表现为被执行人所有的、已被国家执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或财产权利,执法机关将上财产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变现。其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一)强制拍卖的标的为被执行人所有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二)该标的系已被国家执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三)由国家执法机关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2023-05-01
    254人看过
  • 二次抵押的房产法院能强制拍卖吗
    一、二次抵押的房产法院能强制拍卖吗二次抵押的房子法院能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二、法院会组织调解吗(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合议庭的全体成员主持调解,也可以由审判人员一人主持调解。在审判方式中,立案后经过单独的部门初步审查,认为案情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在征得被告的同意后,安排时间进行调解。这种做法不但提高了工作的效率,也很受到当事人的欢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思,可分别在质证和辩论后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在庭审程序完成后,当庭或者择日判决。(2)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要求有关地位
    2023-03-29
    383人看过
  • 法院拍卖强制执行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一、法院拍卖强制执行期限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6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强制执行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
    2024-03-25
    386人看过
  • 贵阳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拍卖流程
    法院强制拍卖的流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法院强制执行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
    2023-03-04
    227人看过
  • 法院拍卖时强制优先购买权包括拍卖合同吗
    优先购买权作为民法赋予当事人的一种法定权利,无论在当事人的自主交易活动还是法院的强制拍卖程序中,都应当予以保护,不能随意剥夺。一、同等条件一次性性取得的优先续租权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房屋承租人主张优先租赁权可分为两种情况:其一,租赁合同对优先租赁权有特别约定,出租人基于合同约定主张优先租赁权;其二,租赁合同对优先租赁权未作约定,出租人基于民法原理主张优先租赁权。对于前述两种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就第一种情况而言,虽然当前法律并没有赋予承租人优先租赁权,但也没有禁止当事人约定优先租赁权,因此,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合同中关于优先租赁权的约定合法有效,房屋承租人的优先租赁权受法律保护。认定的难点在于第二种情况,当事人没有约定优先租赁权的情形下,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租赁权?对此,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持肯定意见,认为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符合市场交易习惯,有利于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持现有经济
    2023-03-14
    437人看过
  • 法院强制拍卖前,需告知债权人吗?
    一般会在拍卖后通知。对被执行人财产在拍卖前或者拍卖中的,不需要通知债权人。在拍卖后所得的,会通知所有的债权人,按照判决书里面债权人应该得到的金额,再进行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拍卖房子需要告诉当事人吗人民法院在对房产进行拍卖之前是需要告诉当事人的,在评估价值完成之后即可以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
    2023-07-03
    292人看过
  • 欠款多少法院可以强制拍卖房产
    欠多少金额法院会拍卖房子没有金额限制。这种情况下房屋一般都会被查封、冻结,至于是否要拍卖要看被执行人所拥有资产以及案件具体审理情况来进行决定。如果是个人的唯一住房的情况下,为保证欠款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法院不一定会直接拍卖的。一、法院拍卖加油站可以买吗法院拍卖加油站可以买。依法执行各项规定,符合条件的竞拍者就可以购买法拍房。司法拍卖的房子指的是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但是法拍屋并不一定是从银行查封而来的,私人查封也有。多数房屋都有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出去时都会办理设定抵押权,拍卖时银行有优先受偿权。参加竟拍后,一旦成交,是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竟买人一般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一次性交齐全部款项。二、房屋拍卖期间可以还钱吗房屋拍卖期间可以还钱。因为在拍卖房子前还钱后,人民是法院可以暂停拍卖的。只要在拍卖前还完,那就没有拍卖的必要了,具体按情况确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只要被执行人
    2023-03-05
    207人看过
  • 房产如果被法院强制性拍卖会走哪些拍卖程序
    根据我国《拍卖法》和房屋交易的有关规定,房屋拍卖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四、确定拍卖日期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五、发布拍卖公告拍卖人应于举行拍卖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有待拍卖房屋情况、拍卖日期、地点等。六、房屋展示拍卖人应当在举行拍卖前展示待拍房屋,并提供房屋的权属状况及有关资料。待拍房屋的展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2023-06-08
    203人看过
  • 股权强制拍卖流拍怎么办
    一、股权强制拍卖流拍怎么办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有关流拍如何处理:一是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二是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
    2023-05-03
    86人看过
  • 企业资产的强制拍卖
    强制拍卖行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立,否则拍卖无效。对于强制拍卖的条件,各国规定不一,但总的来说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或非动产来区分不同条件的。而一般的强制拍卖应具备下列条件:1.强制拍卖由国家法定的执行机关实施。在我国,有权实施强制执行的机关是法院。在法制国家里,公民的财产权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受剥夺和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律特别授权都不享有强制执行权,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公民财产的强制拍卖只能由执行机关依职权而为,未经授权的其他单位不能实行强制拍卖。2.强制拍卖必须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是执行机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是确认双方当事人中一方负有民事义务而另一方享有民事权利并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由于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人已经确定的民事权利,因此强制拍卖应该以存在实体权利为前提。3.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查封或扣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2023-04-24
    429人看过
  • 强制拍卖中拍卖人的法律地位
    强制拍卖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公权力,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执行根据,在执行机构的主持下,遵循一套特殊的程序所实施的强制性变价活动。强制拍卖这一执行措施在50年代即见诸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民事审判和执行的文件中,当时法院可以委托拍卖行拍卖,亦可自行拍卖。1958年随着拍卖行在中国大陆的消失,法院的强制拍卖也逐渐销声匿迹。到1982年新中国颁布第一部民诉法典《民事诉讼法(试行)》时,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变价方式也仅有变卖一种,而拍卖踪迹全无,因而该法典对强制拍卖未予规定。但法院的审判实践,尤其是海事诉讼迫切需要拍卖这种兼具公开性、透明度、竞争性和国际化的变价方式,于是最高法院1987年8月下发的《关于强制变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具体规定》中对变卖作了扩张性解释,认为民诉法上的变卖涵盖了对扣押船舶的拍卖。而此时,拍卖业在中国大陆开始复苏,全国各大、中城市相继成立了专业拍卖行,人民法院开始利用这一形式
    2023-06-08
    236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程序的条件
    一、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程序的条件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二、法院强制拍卖的过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
    2023-06-08
    252人看过
  • 《拍卖规定》对强制拍卖的制约
    《拍卖规定》赋予并保障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强制拍卖过程中,在是否进行强制拍卖、是否进行财产评估、如何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等重大事项上的优先选择权,在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的完善与程序构建上都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制度设计者从程序的角度弱化执行程序中的职权主义色彩,引入当事人主义的理念,赋予并保障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及执行债权人或有关权利人在涉及他们重大利益问题上的选择权或决定权。当然这种决定权是不完整的,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后,要经执行法院审查确定,笔者认为执行法院的审查确定应当是形式意义的,着重于《拍卖规定》第三、四条的评估拍卖机构的相应资质。对强制拍卖或是强制变卖、是否评估、以及评估拍卖机构的确定这些强制拍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以往的有关拍卖的规则并没有赋予当事人这种选择权或决定权。二是有利于保障执行程序的公开。让双方当事人、其他执行债权人或有关权利人对事关他们利益的重大问题或关键环节行使
    2023-06-08
    220人看过
  • 可以强制申请法院拍卖遗产房屋吗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时,则要启动拍卖程序。强制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
    2023-02-13
    493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拍卖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是指对被执行财产的拍卖是由法院根据国家赋予的执行权而强制进行的,体现国家意志对当事人意志的干预和强制。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强制拍卖的不是法院的自有财产,而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因此,法院强制拍卖具有“标的的非自有性... 更多>

    #强制拍卖
    相关咨询
    • 法院强制拍卖标的文件的强制拍卖标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1
      强制拍卖的标的,是指依法被国家执法机关用来委托拍卖企业进行强制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法院强制拍卖的费用怎么收取:这个费用是受法院委托的拍卖公司收取的。法院会直接明确给被拍卖人一个收费依据的。强制拍卖标的的属性,表现为被执行人所有的、已被国家执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或财产权利,执法机关将上财产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变现。其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强制拍卖的标的为被执行人所有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二
    • 法院拍卖房子为什么要强制拍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法院强制拍卖是法院依法律赋予的强制权力而进行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其法律渊源并非来源于拍卖法,而是民事诉讼法或其它相关司法解释,该权力必须由法院来行使。虽然强制拍卖的标的权属上仍然属于债务人,但执行法院依裁定对该标的物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行使处分权,这是国家意志对社会生活的调解和干预。任意拍卖中,平等民事主体在意思得到充分自由表达的基础上,完全享有对其财产的处分权。
    • 强制拍卖与一般拍卖的区别?什么是特殊拍卖?强制拍卖的特点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强制拍卖是法院将查封、扣押的涉案财产,在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经依法评估,由竞买人当场公开竞价而卖与出价最高的人,以所得款项清偿申请执行人债务的司法程序和活动。 这一过程中体现出的强制性特征构成了强制拍卖与一般拍卖(任意拍卖)的区别。 第一、委托人不同。普通拍卖的委托人是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强制拍卖的委托人是法院,法院依法行使财产的处分权甚至占有权。 第二、
    • 法院强制拍卖后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1
      法院强制拍卖行为本身并不是私法意义上的行为, 而是公法意义上的国家司法行为。 首先, 它与受指定的拍卖机构之间是 一种司法协助关系,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可能平等,否则,法律规定的执 行法院对拍卖机构的监督权及对因拍卖行为违法致使拍卖结果无效的 撤销权是无法实现的。其次,执行法院与当事人、参与拍卖活动的其他 利害关系人之间均不是平等的法律关系。 据此,执行法院即便是因违法 行为造成有关人员损失要负民事责
    •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竞拍到人不买怎么办,法院强制拍卖的效力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5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主持拍卖,竞拍到的人如果不买,保证金会被没收。被执行人想要卖掉被查封的房产,在查封期间,不能过户,但是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