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行政诉讼费的收取与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0 19:10:08 251 人看过

中国政府对商标、专利和海事行政案件收取100元至1000元的收费标准,对其他行政案件收取50元至500元的收费标准。在财产案件中,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中国法院将分段累计收取诉讼费用,每件不超过1万元。其中,每件50元用于基础案件费用,50元至200元的费用用于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的赔偿,2.5%至200元的费用用于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的赔偿。

1.商标、专利和海事行政案件每件需要支付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需要支付50元。注: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3、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4、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5、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6、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其他行政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其他行政案件收费标准如下:

1. 行政案件受理费:每件50元,不足50元的按50元收取。

2. 行政案件调查费:每件200元,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3. 行政案件处理费:根据案件情况收取,一般不超过案件受理费的30%。

4. 行政案件执行费:每件100元,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范围,或者不符合上述收费标准,行政机关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其他行政案件的收费标准包括行政案件受理费、调查费、处理费和执行费。收费的具体金额需根据案件情况来确定。

其他行政案件收费标准包括行政案件受理费、调查费、处理费和执行费。收费的具体金额需根据案件情况来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的确立:探讨与分析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适格,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第一,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第二,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认定其符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二)、共同行政行为中被告的确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三)、行政授权关系中被告的确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四)行政委托关系中被告的确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
    2023-07-23
    417人看过
  • 探讨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的合法性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况: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管辖行政诉讼管辖确定方式如下:1、一般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4、经复议的选择管辖,可以按一般标准由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原告的选择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
    2023-07-06
    362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中的行政诉讼探讨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热以及旧城改造步骤的加快,大量的房屋被拆迁。其中基于多种原因,凡被拆迁户与开发商(或政府设立的指挥部)就补偿安置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规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之规定,均需通过拆迁裁决机构裁决,对裁决不服的,才能诉至法院,由法院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
    2023-07-02
    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的影响:探讨法律诉讼结果的影响与应对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败诉需履行法院判决结果。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诉前保全败诉的后果有哪些原告申请诉前保全,但原告败诉,应当赔偿由于保全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是赔偿因保全对方财产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023-08-13
    260人看过
  •  劳动诉讼管辖规则与实践探讨
    本文介绍了劳动诉讼的管理规定和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则依照其规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一般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发生劳动争议,一般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纠纷解决途径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条件、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在解决劳动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途径: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坦诚地协商解决劳动纠纷,达成和解协议。2. 调解解决:劳动仲裁
    2023-08-31
    160人看过
  • 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探讨
    所谓抽象行政行为,带有普遍性的观点认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针对非特定对象定制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行为,其行为包括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行为,上至国务院,下至乡政府的各级行政机关都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实施抽象行政行为。①《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立法上的这种一刀切,使得抽象行政行为在我国一直堂而皇之地避开了司法审查的视野,没有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便缺少了最有力的诉讼监督,也使法律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性的功能大大折扣,在我国当今大力实施依法治国、倡导法治的情况下,把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
    2023-06-06
    143人看过
  • 调解制度引入行政诉讼的探讨
    一、调解制度引入行政诉讼的必要性(一)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应当是正义和平等价值在社会发展现阶段的具体体现。行政诉讼只有保持与法的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定位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和补偿的基点上,才是符合正义的有价值的良法。行政诉讼的运作过程和处理结果,从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来说,其直接动力和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寻求司法救济,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是行政相对人追求的诉讼目的,及时解决纠纷和矛盾才是行政相对人的需要。因此,行政诉讼的这一目的,对行政诉讼调解的建立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二)行政诉讼实践的现实需要我国自《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逐渐增加,但与此同时,原告撤诉的比例却不断扩大。在这些撤诉中,因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而使原告申请撤诉并获得人民法院准许的占大多数。显然,高比例撤诉率的背后是法官所做的大量协调工作。但依现行规定,法院的这种
    2023-06-06
    333人看过
  • 税务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探讨
    税务行政诉讼是国家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诉讼活动一样,应遵循一些共有的诉讼原则,但税务行政也有自己特有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这是《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一些原则,在税务行政诉讼中这一原则表现得尤为明显。税务行政相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为不停止执行。实行这一原则主要是考虑如果在税务行政诉讼期间,停止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一方面剥夺了税务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利,在税务管理上形成一种暂时的“真空”或放任阶段另一方面,即使退一步讲,如果这一税务行政行为在诉讼结束后被认为是违法的,可以返还已执行的税款,而不至于有不可弥补的损失。因为如果是像拆迁房屋的决定,一旦执行就会有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可以暂时停止执行。(二)不适用调解和反诉原则;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原则,但不适用
    2023-02-23
    488人看过
  • 探讨收取佣金的合理与合法方式
    1.佣金服务必须签订合同或协议;2.佣金支出必须明示,支付和收取佣金的双方都必须入账;3.佣金收取方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其服务并不一定保证贸易能成功;4.佣金收取方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根据相关条例,如果个收取佣额度超过5%,那就是属于犯法的为。免佣金大搞障眼法“购房免佣金”、“佣金半价”的口号往往是中介公司打出的吸引客户的促销手段,实则内里大藏玄机,这样的幌子背后隐藏的往往是不法中介大吃差价的行径。中介的利润来源应全部来自于佣金,相关规定也明确要求中介公司绝不允许吃差价,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必须见面。经纪公司的服务理念“供需见面、透明交易、签三方约、不吃差价”,不能仅停留在口头和纸张上,更应该是一以贯之坚定执行的策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
    2023-07-15
    151人看过
  • 中国行政诉讼被告制度探讨
    一、现行行政诉讼被告制度缺陷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等对被告制度作了规定。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行政诉讼的被告被限制在两种组织之间,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组织。这样的规定有如下缺陷:(一)现行行政诉讼被告设置的范围过窄从现行法律规定看,行政诉讼被告仅限于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由于实践中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组织的内涵缺乏科学的界定,加上法律规定又不周全,导致大量公共组织不具有行政诉讼被告资格。很多实际上行使公权力进行管理的组织被排除在被告范围之外,使得公民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而无漏洞的救济。当然也有人试图将一些行业组织(如足协)推上被告席,这些行动虽然是逐渐扩大了人们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组织范围的认识,但是实践中对被告的范围仍缺乏统一的把握。在这里提两个
    2023-06-06
    445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管辖问题探讨
    行政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管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案件一般是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行政案件在原则上由哪一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的案件除外。
    2023-07-06
    397人看过
  • 约束消费行为:探讨限制消费的行政手段与政策
    出行,中高端消费,购房,购车,旅游,度假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会被限制消费,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内涵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如下:1.具有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具有强制性。3.具有限制性。它属于行政限制行为,而不是行政赋权行为。4.具有预防性。5.具有临时性、应急性。6.从属性和独立性相结合。7.具有非制裁性。8.具有可诉性和法律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
    2023-07-20
    49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几个问题的探讨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自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第三人问题一直存在较多争议,包括第三人的资格,即哪些情况下哪些主体能作为第三人,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等等。随着《行政诉讼法》实践的进一步深入,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第三人的规定,有必要结合行政审判实践,深入研究和探讨第三人问题。一、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尽管在法学界和实务界都存在不同的观点,但对第三人的概念比较通行的看法是,所谓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的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基于上述第三人的概念,行政诉讼第三人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第三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第二,第三人是在他人诉讼已经开始
    2023-06-06
    265人看过
  •  探讨行政诉讼中证据无效的情形
    根据行政诉讼法,以下内容被视为证据无效:1. 书证;2. 物证;3. 视听资料;4. 证人证言;5. 当事人陈述;6. 鉴定结论;7.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根据行政诉讼法,以下内容被视为证据无效: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7、勘验笔录、现
    2023-11-20
    398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行政费用的收取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8
      一、无需交纳诉讼费的行政案件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2、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3、行政赔偿案件;4、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以下情形的,要交纳诉讼费:(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 北京法院收取行政诉讼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2
      建议以北京市海淀分局为被申请人申请复议的,向上级行政部门。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根据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标的额为基准计算的,网上有诉讼费计算器,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诉讼费一般都是由原告现行垫付,绝大多数的案件的诉讼费最后都是由败诉方承担的。 律师费用一般由委托律师的个人承担,金额是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确定的,每位律师的办案风格不同
    • 行政诉讼的受理与受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而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起诉是受理的前提,但受理并非起诉的必然结果。是否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国家审判权对起诉行为进行审查的单方面行为的结果。 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予以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①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②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程序,即审查行政复议是否必经程序;③是否重复起诉;④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
    • 如何收取行政诉讼律师费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1)无财产纠纷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在6万元至1万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国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万元;⑵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度、工作所需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万元之间协商收费;(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份2万-1万元协商收费。(
    • 欠款追讨的诉讼费一般怎么收取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需要您提供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律师费一般根据标的金额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计算,详情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