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20:50:18 295 人看过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可以看出,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机动车一方是有责任,还是没有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无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否能认定,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限额外的部分,利用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为受害人争取权利。

一、要求机动车承担举证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因此,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外,非机动车、行人遭受了损失,就可以利用举证规则,要求机动车这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由机动车证明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错。一般而言,这种损害赔偿的举证比较困难,尤其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做出责任认定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很难举出非机动车、行人这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利用这一策略,非机动车、行人可以很有力的向机动车一方进行索赔。

二、结合其他证据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确定赔偿比例的最终依据,它和其他的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遵守着同样的证据规则,在法庭质证环节是有可能不被法官采信的,没有事故认定书并不意味着法院就无法做出判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仅是一个证明责任分配的证据,如果有其他的证据,则依然可以分清各方的责任,确定赔偿金额。同时,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还要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各方的举证责任。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划分双方的责任,一样可以进行索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2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著作权无过错责任怎么承担?
    一、著作权无过错责任怎么承担?著作权纠纷案件之中无过错的一方仅需要承担不再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即可,甚至有可能无过错的一方,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这是由于著作权纠纷并不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具体不适用此原则的原因如下:1、目前国内著作权领域尚缺少与无错归责原则配套实施的保险制度。考虑到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与责任保险相依附的现实情况,法官在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时,往往需考察责任保险制度。目前,我国保险事业蓬勃发展,但国人对于责任保险还缺乏应有的认识,立法也欠缺相关的规定,尤其是在著作权领域,尚未见到有关责任保险的立法构建,实践中也缺少操作实例,在此种情况下谈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并意图通过该归责原则来分散社会风险,条件尚不成熟。2、著作权侵权行为不属于“特殊侵权行为”,为此其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上文所述,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此类行为往往本身具备合法性,只是法律出于弥补
    2023-06-18
    380人看过
  • 公司因员工无过错而辞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
    员工无过错公司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如下:1、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辞退,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付赔偿;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1年付1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6个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不超过12年。有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1、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赔偿金;3、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怀孕了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第一种,
    2023-07-20
    342人看过
  • 保险责任已承担诉赔保险公司免责
    近日,延庆县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交通事故伤者之一要求肇事双方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74000余元。法院最终判决肇事双方按责赔偿,因保险公司已先期承担了保险责任,故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法院查明,2007年11月8日,在延庆县永宁镇西关村南路口处,被告裴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东向南左转弯时与被告赵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裴某和其车上的原告赵女士受伤。经延庆县交通大队责任认定,裴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赵女士无责任。原告住院治疗,被告赵某为原告支付现金2000元,原告的伤情经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残赔偿指数为10%。原告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鉴定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共计74000余元。法院另查明,被告赵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为6万元。2008年9月裴某
    2023-06-08
    382人看过
  • 侵权责任什么情况下承担无过错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民法典》第41-43条)。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65—68条)。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023-03-26
    245人看过
  • 残疾保险金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吗?
    是会赔偿的;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意外交通事故残疾保险金如何申请申请意外交通事故残疾保险金,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5、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或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协商同意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6、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7、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诊断全称、病历和治疗过程)、医疗纪录、住院证明正本;8、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3-07-11
    145人看过
  • 监护人责任如何承担责任是无过错的吗
    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被监护人侵权的,即使监护人尽了主要监护义务,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教育机构等承担的才是过错责任。但是如果被监护人有个人财产,可以先用被监护人承担偿还责任。一、法定监护人一般履行什么职责我国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义务是:人身监护、财产监护等职责。人身监护主要是指法定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保护等。而财产监护主要是指法定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承担保管被监护人财产、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等。二、监护人的条件有什么监护人的条件有:我国监护人的条件是监护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并依法产生。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人开展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教育和照顾被监护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身心健康稳定。对被监护人
    2023-04-10
    75人看过
  • 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刘某在保险公司营销员王某的劝说下,同意为其女儿李某投保20年期的养老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金额50万元。王某代其填写了投保单,刘某在投保单上签字,并支付了首期保险费。(据刘某讲,她当时不知道应投保什么险种,就告诉王某女儿有糖尿病,但王某说:“不用写,反正这个险种也不体检,也不是什么重病。”)三天后,王某将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交给刘某。后李某因糖尿病住院治疗,在治疗中因医院出现失误导致李某死亡。处理完后事,刘某想到女儿保险之事,便找到保险营销员王某,通知其女儿已病故,王某帮助她办好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手续。保险公司经过向医院调查,了解了被保险人带病投保的事实,遂作出拒赔决定。刘某不服,多次找到王某,最初王某说帮忙,后来说他也无能为力。刘某极为恼火,提出要告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提出可以把保险费退还给刘某,刘某不同意,一纸诉状将该保
    2023-04-23
    193人看过
  • 监护人责任承担无过错吗以及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
    一、监护人责任承担无过错吗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被监护人侵权的,即使监护人尽了主要监护义务,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教育机构等承担的才是过错责任。但是如果被监护人有个人财产,可以先用被监护人承担偿还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二、需要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需要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有:监护人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
    2023-06-07
    350人看过
  • 保险体检出错,责任谁来承担?
    案情李某于2000年12月为女儿琦-琦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共计8万元。2001年3月琦-琦因先天性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身亡。办完女儿的后事,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认为,李某的女儿在投保时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李某作为家长事先一定知道此事,而李某却未如实告知,按照保单的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李某认为,自己在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宣传鼓动下为女儿买了保险,在正式签订保险合同之前,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将女儿带到了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整个过程都是按保险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并不存在欺诈和作弊的可能。体检结束后,医院没有查出女儿有任何病情,保险公司才同意承保。而且女儿生前也没有什么病态反应,自己根本不知道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保险公司称自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毫无道理。双方经过几次交涉之后没能达成一致,李某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主张李某知道女儿患病,应提供证据,但
    2022-11-04
    205人看过
  • 交强险过期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车祸责任?
    交强险过期出车祸保险公司赔。如果事故发生在过期期间,机动车处于未投保状态。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参照强制保险标准无条件赔付,不足部分按主次责任承担。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按照规定投保,并处按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两倍罚款。人出车祸保险公司怎么赔偿人出车祸保险公司的赔偿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2023-07-16
    150人看过
  • 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还赔吗
    在保险车辆无责情况下,保险公司享有免除赔偿的权利。仅当属于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责任且在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范畴内,保险公司才有义务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形下,保险车辆无责的保险公司自然能够免除赔偿责任。《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024-05-13
    60人看过
  • 狗咬人狗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吗?
    一、狗咬人狗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吗?狗咬人狗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如果狗咬人主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可以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就可以不需要承担责任。动物致人损害行为属特殊侵权行为,该类案件实行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只要发生宠物伤人事件,对该损害结果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是否具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饲养的狗将他人咬伤,此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要是因为被侵权人自己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从而造成饲养的狗将其咬伤的话,那么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过错导致狗咬伤人的,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也可以要求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但在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之后,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损害是因被侵
    2024-01-14
    208人看过
  • 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付,次要责任承担比例
    次要责任保险公司的赔付是根据实际的责任限额范围进行赔偿,再由肇事者承担不足的部分。次要责任的承担比例应当是30%,在认定事故责任时,一般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一、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付次要责任保险公司的赔付主要是根据事故实际情况进行计算。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次要责任承担比例次要责任承担比例为30%。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
    2022-07-13
    4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不久前,我驾驶汽车正常行驶时,行人冯某从非人行通道穿马路,由于很突然,尽管我紧急刹车,但还是把冯某撞伤了。交管部门认定冯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本以为冯某负全责,自己就不用赔偿了,不料冯某竟要求我赔偿损失,这合理吗?市交管支队工作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
    2023-04-23
    7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女方无过错男方要求离婚,谁会承担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1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
    • 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如何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1-27
      一、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 1、夫妻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这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见,无过错方的这项权利与其它权利一样,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符合上述四项法律规定之一,无过错方才能提起损害赔偿,除去上述规定
    • 妻子无过错丈夫要承担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你丈夫没有侵权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直接与第三者或其家长去谈,正告其立即停止对你合法婚姻关系的侵犯。在三方关系中,你是唯一无过错方。由你出面比较好谈。谈的内容是要求停止不法关系。谈的对象可在女方、女方家长、女方老师中选择。建议是与女方直接谈。 女方自行选择的任何后果,你丈夫都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 产品的过错无过错承担法律责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1
      无过错规则原则是产品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这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意思是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行为人的活动和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造成损害的后果是因果关系,特别是加重其责任,使行为人对损害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提高,提出了无过错责任。最早在《法国民法典》中得到反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责任保险等制度的发展
    • 怎样认定承担无过错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8
      (1)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行为侵害他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3)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时,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害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6)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排污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