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哪几种情况下可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9:07:24 61 人看过

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2.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房产测绘中心确认的预测绘和实测绘报告。

3.因售房单位的责任,超过约定期限1年内未办理登记,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退款凭证。

4.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批准后无力偿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需提交贷款机构出具的证明。

5.售房单位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具体房屋信息录入错误;购房人在所购项目中换购房屋,要求更正合同信息的;需提交新签订并备案的合同。

6.购房人因出国留学或定居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护照和留学、定居许可证明。

7.购房人(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

8.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另外,特别提醒的是:售房单位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后又申请撤销备案变相捂盘、炒作、套取贷款;不得与购房人利用退换房形式撤销合同变相转让房屋。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售房单位,房产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停止其网签系统一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哪些情况可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
    双倍返还购房款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不诚信或者是欺诈行为所作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这种规定的适用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从时间上区分作出了两种惩罚性规定:一种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另一种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时。第一种惩罚性的规定,《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上述规定列出了出卖人的两种行为:一是“卖后未告知而抵押,”二是“一房二卖”。两种行为都要求发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都要求商品房买卖合同目
    2023-02-25
    301人看过
  • 买房时存在哪几种购房合同
    一、买房时存在哪几种购房合同买房时存在的购房合同如下:1.纸质合同,购房者在签订纸质合同应按标准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签订纸质合同;2.网签合同,带有“已备案”的水印字样,合同首页有“合同编号”;3.网签合同,没有“已备案”水印字样,手写非机打。二、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1.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2.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3.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
    2023-06-15
    45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除权买房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2、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3、先卖后抵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4、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
    2023-04-05
    195人看过
  • 哪几种情况下可以退新购的房屋
    1、擅自变更规划设计2、开发商“五证不全”不少开发商在没有取得五证的情况下即开始出售住宅产品,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想要合法出售商品房以上证件缺一不可,否则会视为违法操作,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这种情况购房者也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交纳的房款及利息。3、无法正常办理或延迟办理房屋产权证目前,房屋产权证通常都由开发商统一代办,但若为开发商原因,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房屋产权证,可以按约定要求退房;或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4、延期交房催告后仍不交房由于不少开发商资金紧张,延期交房的情况时有发生,通常开发商
    2023-06-18
    10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能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履行合同义务。一、商标授权可以随时终止吗商标授权书的终止是授权期满自动终止,以及经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使用人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终止授权许可。或者一方有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等违约、违法行为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终止授权。如果要终止商标使用合同,必须要经得签订该合同的双方共同同意才行,单方面停止合同协议,对方可以直接起诉,算是违约,是需要赔偿对方一定数额和经济的。二、销售合同的原则是什么销售合同的原则是:1、遵守国家的法律原则,即合法原则:签订销售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的内容、形式、程序及手续都必须合法;2、遵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3、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销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诚实遵守合同的规定,积极履行合同,稳定地开展工作,为提高自己的信誉而努力。三、商家订单被取消了怎么赔偿
    2023-04-07
    388人看过
  • 购房合同的撤销情况有哪些?
    购房合同有除非是有合同有重大误解,或者是合同因胁迫成立。又或者是买房一方是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购房合同里面有明显的不公平条例,购买房子的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就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购房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
    2023-07-07
    232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有时效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是有时效的。具体时效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一、请问第三人撤销权有效吗?第三人撤销权一般都是发生在合同订立的时候,对于善意的第三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以内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利益的,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第三人可以依法行使合同撤销权。《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2023-06-23
    299人看过
  • 合同在五种情形下的可撤销和可变更情况
    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合同具备可撤销的情形,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溯及既往的消灭的利权。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
    2023-07-06
    23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属于商品房买卖违约
    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一、商品房买卖中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
    2023-03-01
    380人看过
  • 正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撤销吗
    正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撤销和变更。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收费吗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收费的,只需要进行相关办理即可。网签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
    2023-07-25
    353人看过
  • 买卖商品房违约情形有几种
    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一、商品房买卖中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
    2023-02-23
    106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网签
    1、二手房买卖网签可以单方撤销吗?网上签约是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必须履行的一道程序。申请网签时买卖双方必须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而这张表格中明确标注出卖人信息、买受人信息、房屋及交易信息、买卖双方签字以及注销约定等。因此如果买卖双方在表格中约定了网签合同注销的条件,并且双方均签字认可,那么双方均应受此条件的约束。网签撤销方式需要在双方协商同意之后才能完成,如果其中一方不想撤销,也就是协商不成功,那么想撤销的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来解除网上所签合约。2、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网签?(1)信息录入错误。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在撤签或变更合同时要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2)买受人变更。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需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3)违约纠纷。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
    2023-04-16
    379人看过
  • 开发商起诉购房者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当事人约定或法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根据该法律规定可知合同的解除权是形成权,其行使的前提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主动行使,在当事人未行使之前,公权力不能予以介入。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开发商没有向业主送达解除通知书,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做法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分析,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一、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如下:1、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2、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单方通过送达解除通知或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
    2023-02-23
    74人看过
  • 商标撤销包括哪几种情况
    (1)因违反商标法而被商标局撤销:一是由于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等;二是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三是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2)争议撤销:争议撤销是指商标获得注册后,因为某些法定的原因,被提起争议,致使该商标被撤销,不再享有。如数个当事人所争议的商标确属相同或类似,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撤销商标与注销商标不同:注销商标是由于商标注册人自动放弃专用权引起的;撤销商标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所给予的处分;或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商标发生争议时所作出的终局决定。
    2023-06-01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费哪些种情况下商品房卖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5
      双倍赔偿情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倍
    •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哪些情况下购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哪些情况可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购房合同无效、被撤销、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面积误差超范围、设计变更未通知、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这六种情况购房人可退房。 1.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房屋,则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使购房人
    •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二)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三)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四)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限制行
    • 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一、除“解困房”等特殊类型房屋外,合同双方根据房地产市场行情约定的价格,应当予以保护,开发商或购房者一方以政府调整与房地产有关的税费为由要求变更合同价格,可予以支持;而其中一方以建筑材料或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变化为由,要求变更合同约定或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二、在合同中,开发商和购房者约定了价格,同时又约定实际成交价格以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时,后一方要求按核定价格变更预售商品房价款的,应予以准许
    • 认购书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署的文书,是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表现形式为预定书、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