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证损害赔偿谁来举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8 18:01:59 403 人看过

一、公证损害赔偿谁来举证

1、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后,对损害赔偿申请公证的,由申请人负责提供材料进行举证,例如提供赔偿协议书、身份证明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n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举证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提供以下证据: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4、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等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该如何进行1、范围:(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023-07-25
    475人看过
  • 拆迁赔偿纠纷谁来举证起诉费谁来缴纳?
    一、拆迁赔偿纠纷谁来举证起诉费谁来缴纳?1、拆迁补偿出现赔偿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告与被告都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具体举证责任承担,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确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2、诉讼费用需要由原告先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拆迁赔
    2024-01-26
    439人看过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谁具有举证责任
    1、依据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一般是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举证的事实包括生态环境受到损害、所需修复费用、损害赔偿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原告主张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就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或者具有其他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情形;(二)生态环境受到损害,以及所需修复费用、损害赔偿等具体数额;(三)被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与生态环境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第七条被告反驳原告主张的,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被告主张具有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情形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第八条已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无须举证证明,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对刑事裁判未予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达到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3-20
    245人看过
  • 征地拆迁赔偿纠纷谁来举证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在征地拆迁赔偿纠纷中原告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原告不具有举证能力或举证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令被告来进行举证。原告对因强拆所致物品损失的举证不能,其原因是被告实施强制拆除时,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所致。一、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
    2023-06-23
    92人看过
  •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如何举证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材料:(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其他证据。财产损害赔偿: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相
    2023-08-02
    422人看过
  • 怎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举证
    (一)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二)收集文字证据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氓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三)采集视听证据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
    2023-02-24
    370人看过
  • 租客损坏房屋物品谁来举证
    一、租客损坏房屋物品谁来举证租客损坏房屋物品一般是房东来举证。可以通过拍照或者是证人证言的方式举证。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租赁物品损坏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租赁物品损坏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11-22
    280人看过
  • 建筑施工损害由谁来赔偿
    1、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导致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承包单位或个人和发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导致分包或再分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分包方和总承包方、再分包方和分包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承包方和接受转包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导致接受转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包方和承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承包单位列为第三人。4、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转让方、出借方、允许借用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导致接受转让方、接受出借方或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让方和转让方、接受出借方和出借方、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和允许借用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
    2023-02-14
    348人看过
  • 谁来负责医疗损害的赔偿
    一、谁来负责医疗损害的赔偿负责医疗损害的赔偿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负责赔偿,就赔偿问题医患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相关医疗确定的损害程度;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有过失;3.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等;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
    2023-08-14
    235人看过
  • 火灾损害索赔举证困难
    春节期间,各地屡有发生火灾的报告,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宁波,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值得注意的是,火灾事故还引发了诉讼,并给当事人带来了财产和精神的双重伤痛。2010年初,陈某、娄某、叶某同租了宁海县桃源街道新园路的店面屋,叶某租用了东面一间经营电瓶车修理,娄某租用了东南一间经营服装加工,而叶某租用了东北一间开了小吃店。去年6月,娄某在熨烫衣服时一时疏忽,导致熨衣台边起火,因未及时扑救,火灾蔓延,造成陈某小吃店和叶某电瓶车修理店内的财产损失。此后,消防部门经过调查,认定火灾由娄某引起,应对事故负责。陈某、叶某皆要求娄某赔偿损失3万余元。三方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陈某、叶某将娄某诉至法院。在火灾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中的被告,自身也大多遭受较大的财产损失,因此,面对他人的索赔诉讼,心理上不太容易接受。与此同时,此类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存在着火灾原因确定难、财产损失举证
    2023-06-06
    436人看过
  • 此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损害事实,应有哪方举证
    [案情]原告解某,男,利津县东南街村人。原告王某,男,利津县东南街村人。被告淄博某建筑公司。利津县石油公司在利津县城大桥路南占用了利津县东南街村部分土地,由被告淄博某建筑公司为其建加油站。在所占用土地中,包括两原告所承包本村鱼池的部分。在被告淄博某建筑公司施工期间,原告解某、王某于2001年4月16日向利津县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2001年5月8日庭审中,二原告称其二人曾在2000年春在所承包本村的水池中放养蟹苗30市斤,于2001年春放养草鱼苗500市斤,鲢鱼苗1000市斤,至今一直没有捕捞,因被告在施工期间往池中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染了池水,造成鱼蟹全部死亡,经济损失达12000元。两原告为支持自己主张,向法院提供了五名本村村民的书证。书证的基本内容是因建筑队施工,未经允许将垃圾倒入私人承包的鱼池内,造成鱼蟹大量死亡。同时原告又提供了彩色照片23张,从照片上看,鱼池的水面漂浮有
    2023-06-07
    195人看过
  • 国家赔偿要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
    一、一般情况下国家赔偿举证在于侵权人举证责任倒置是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由国家相关单位举证自己没有侵权行为。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一原则的例外。二、有时也需要被侵权人举证“关于申请确认人民法院不作为构成违法的证据责任问题,确认申请人及被申请的人民法院均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即申请确认人民法院不作为构成违法,实行举证责任分担原则。
    2023-06-03
    305人看过
  • 举证指南:如何争夺精神损害赔偿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以下证据:(一)事故责任认定书;(二)伤残等级证明;(三)证人证言等。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发生医疗纠纷如何举证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对其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负有举证责任。同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医患双方应当依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
    2023-07-07
    452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举证责任
    一、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举证责任这类诉讼是指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其占有的动产或不动产的诉讼。在多数国家,这类诉讼的举证责任由不占有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即原告负担。不少国家的民法规定,对物的占有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如德国民法第1006条规定:“为动产占有人的利益,推定占有人即为物的所有人。”法国民法第2230条规定:“占有人在任何时候均应推定以所有人名义为目己占有,但如证明其开始占有即为他人占有者,不在此限。”这样,占有物品的一方在诉讼中就处于有利地位,他可以援引民法中权利推定规定,不必证明自己是物品的合法所有人。相反,原告要获得胜诉,就必须证明自己对所争执的物品享有合法的权利。我国民法典及民法理论均未承认占有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但从审判实践看,物品的占有者在举证责任问题上也是处于有利地位的。这是由于未占有物品的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他首先必须证明作为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即证明对所争执的物品
    2023-06-06
    16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筑物掉落致人损害谁来举证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0
      物件损害侵权一般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推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等具有过错,因此该类举证责任需要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才能免除责任。 因此,但原告(受损害一方)仍然需要就下列几项承担举证责任: 1.须有物件致害行为; 2.须有受害人的损害事实; 3.损害事实须与物件致害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只是在物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上采推定方式,原告一方不承担举证责任。故,原告不能
    • 房屋损害赔偿纠纷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8
      这类诉讼是指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其占有的动产或不动产的诉讼。在多数国家,这类诉讼的举证责任由不占有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即原告负担。不少国家的民法规定,对物的占有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 这样,占有物品的一方在诉讼中就处于有利地位,他可以援引民法中权利推定规定,不必证明自己是物品的合法所有人。相反,原告要获得胜诉,就必须证明自己对所争执的物品享有合法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
    • 质量赔偿标准由谁来举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8
      工伤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
    • 离婚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举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2
      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需要证明对方有过错行为。比如需要证明对方有家暴的,可以提交警察的报警记录,医院的伤害鉴定等证明家暴的事实,其他过错行为也是如此。
    • 离婚怎样举证要回损害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1
      离婚诉讼,包括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适用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将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举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第一类当事人陈述,主要包括法庭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婚姻状况、夫妻感情所做的陈述 第二类书证,包括证词、情书,保证书等 第三类物证,主要为反映一方有过错的照片 第四类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及手机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