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条件的企业。2.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保设施及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评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保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保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9)环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10)各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
二、办理材料
须对照国家、省环保部门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逐项报告落实情况
1、市局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需提供;2、惠阳区环保部门以后审批的项目,只提供环评批复,无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必须提供法人手机、固定办公电话
(标注每个[层]车间的生产设备位置、数量)、污染物收集管道布设连接示意图,须盖公章
标注数量、型号、规格
其中废水的需安装排污口标识牌、流量计、流量槽、车间清水表、回用水表等;废气的需安装排污口标识牌
附标注了生产废水、废气排放口位置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房屋使用合同、房产证、国土证、规划建设许可证、厂房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材料等文件
当营业执照地址与环评批复或验收意见地址不符时,由当地镇办环保部门或村委出具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查找惠阳区环保局)进行网上申办,上传相关材料→行政审批人员进行网上预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窗口办事员核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材料)→主办股室审核材料(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提出书面意见退回材料)→分管领导审批→文件或证件打印盖章→通知申请人到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业主)到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窗口办事员核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材料)→主办股室审核材料(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提出书面意见退回材料)→分管领导审批→文件或证件打印盖章→通知申请人到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领取。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9(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惠阳区环境保护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排放污染物行为的排污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一)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以及含重金属、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
(三)在城镇、工业园区或者开发区等运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四)经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行为。
倾倒固体废物,种植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移动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居民排放污染物,以及核设施与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项目中有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排放,不适用本办法。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按照规定重新审核同意;
(二)有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能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委托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三)按照规定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
(四)按照规定制定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配备相应的设施、装备;
(五)按照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设置排污口;
(六)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七)按照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排污单位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以及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身份证明;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一、二、四项证明材料以及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自查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修订)()
第十九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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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广东在线咨询 2024-04-28网上申请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详细如下:1、注册账号;2、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向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3、下载排污许可证申报资料电子版;4、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材料胶装装订成册后,换取排污许可证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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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证明材料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8办理建设工程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证明材料: (一)提供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 (三)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提供使用土地批准书; (五)提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六)提供施工图审查核准报告书; (七)提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八)提供四项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地勘合同); (九)提供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审查卡片或银行资信证明;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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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城区居转户办理材料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81.《入户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居住登记记录;参保缴费记录;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他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随迁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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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变更申请材料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4法定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变更申请(由原申报单位及新申报单位提供,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批准内容、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变更文件; 3、变更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出让用地)或变更后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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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程序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0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不得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城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