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下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何变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05:47 89 人看过

问:新条例下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变化吗?

答:有变化。

一是新细则对营业税条例一般规定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更加强调收入与劳务的配比原则,如将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明确为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更加重视合同的作用与效力,如将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也作为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二是重新界定了建筑业和租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除保留了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老规定外,还将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调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0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税相关文章
  • 房地产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基本规定房地产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二、特殊规定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4、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
    2023-05-04
    479人看过
  • 房地产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的
    房地产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则上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但下列情况除外:1、纳税人发生房地产业应税行为,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3、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共同立项建造不动产,并按一定方式分配所建不动产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分配的当天。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及以下税种:1、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一营业额×税率(5%)。因此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2、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
    2023-03-12
    323人看过
  • 建筑企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1、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财税[2006]177号”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2023-05-04
    268人看过
  •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规定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一、差额征收5%的税如何计算差额征收5%的税计算是指余额为销售额征税的方法。差额征收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的扣除额,如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
    2023-03-21
    183人看过
  •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2023-05-05
    165人看过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没有收款日期,为发出货物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
    2023-03-25
    44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税
    词条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 更多>

    #营业税
    相关咨询
    • 营业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哪些特殊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营业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员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业完成的当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
    • 销售货物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2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 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 2、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3、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
    • 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7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无论货物是否发行,都是收到销售金或取得销售金证明书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用信用销售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放日期。 4、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