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委付制度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9:50:30 316 人看过

1、推定全损的含义

依据上述规定,委付的前提是保险标的被推定为全损,即保险事故发生后,虽未造成标的实际全损,但认为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救助修理的费用将超过标的收回后的价值,而将其作为全损处理。实务中,保险人会在保单上对推定全损的条件有所规定。

推定全损是对保险赔偿原则的偏离。按赔偿原则,若被保险人不能证明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或全部损失,便不能获得相应损害赔偿。出于海上风险以及保险企业特殊性的考虑,标的物有时虽非全部损失,却与全部损失相差无几;有时虽已全部损失,但其证明却又因手续过于繁难等而所费时间与支出甚巨。在这种情况下,拒绝被保险人请求保险赔偿的权利,将造成其在企业中投下的资金处于冻结状态,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故为谋求实际便利,避免损失扩大,更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在估计保险标的已遇全损,但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即视同全部损失,使被保险人得抛弃并转移保险标的上的一切权利于保险人而取得全部保险金额。也正是由于海上保险的特殊性,几乎所有全损案件,被保险人都只能按推定全损索赔。

2、行使委付的条件

1)被保险人应在约定或者法定时间内,向保险人作出委付的意思表示,即委付通知。委付通知,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的被保险人放弃财产,交由保险人处置的提示。委付通知的方式、通知的期限,应当符合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按时发出委付通知,除运费推定全损外,就丧失了向保险人请求全损赔偿的权利,而只能向保险人索赔部分损失。

2)委付不得附带条件。设立委付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迅速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不确定的法律关系,如果允许委付附带条件,则徒增当事人之间纠葛,有失委付简捷之主旨。并且,如果允许委付附带条件,必然使本已复杂的委付程序更加复杂,因此,的各国海商法明确规定委付不得附带条件。我国《海商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3)委付应及于保险标的的全部。在推定全损发生后,被保险人如果决定委付,就应将保险标的的全部予以委付,不能一部分委付,一部分不委付。这样既能防止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复杂化,又能防范被保险人仅委付对其不利的保险标的,从而导致显失公平的后果的产生。

4)委付非单独行为,须经保险人书面承诺接受才能生效。被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后,并不当即成立生效,必须得到保险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效力。在我国,保险人接受委付的通知须为书面形式,不承认默示或沉默。即便保险人在接到委付通知后采取了合理的施救措施,也不意味着保险人接受了委付,承担了全损赔偿责任。

3、委付的效力

当保险人承诺接受委付后,即产生以下效力:

1)被保险人将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保险人

委付的实质为物上代位,故保险人接受委付后,得到的不仅是对委付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还包括对其所负有的义务。我国《海商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保险人接受委付的,被保险人对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这是委付制度与海上保险代位权制度的本质区别。保险人所取得的物上代位权,不受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赔偿的限制。但在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人只能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对保险标的物的部分物上权利。对于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不包括在本次保险事故前或保险合同承保范围外的危险造成的任何责任以及保险人应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的责任。

2)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金额全额赔偿

我国《海商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在实务中,若保险人接受委付后,对被保险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有疑问的,可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对方按其要求提供担保后,保险人应当全额支付保险金。此外,保险人全额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亦不受委付原因的影响,若其拒绝支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可通过诉讼方式实现其权利。

4、对保险人的保护——提前解约权

我国《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有权放弃对保险标的的权利,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赔偿,以解除对保险标的的义务。保险人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有关赔偿损失的通知之日起的七日内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收到通知前,为避免或者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费用,仍然应当由保险人偿还。”该条规定赋予了海上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单方合法终止合同的特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制度上墙制度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制度上墙制度有哪些《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劳务派遣的工种有哪些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
    2023-06-18
    258人看过
  • 委托代理制度有哪些特点
    1、委托代理是基于受托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委托授权在委托代理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2、委托代理中的代理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有时,不作为专业代理机构的法人,也可以接受委托进行代理行为。3、委托代理通常是有偿的。专业代理机构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自然人受委托进行代理行为也是有偿的。一、委托合同的要件(一)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
    2023-03-07
    333人看过
  • 关税制度——海关税则有哪些
    一、海关税则概念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准许海关依法对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征收关税。海关税则是海关凭以征收关税的法律依据,也是一个国家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海关税则就是指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关税政策,按照一定的商品分类目录序列排列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应税和免税的关税税率表。海关税则一般由目录和税率两部分组成,目录包括税号和货物、物品名称,税号是货物、物品分类的编号,税率则是征税的幅度。在这里所称的货物、物品分类,通常又称为商业分类。在制定海关税则时,对商品一般都是按生产部类分成大类,然后再按加工程序、商品的自然同性、用途功能等分成章和目。我国海关税则的制定和适用有以下规定:1.国务院根据《海关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国务院又成立了关税税则委员会,其职责之一是提出制定或修订海关进出口税则的方针、政策、原则,审议税则修订草案,制定暂定税率,审定局部调整税率。2
    2023-05-10
    287人看过
  • 海上保险委托及其委托效力
    (一)委付的定义与要件委付(Abandonment)是海上保险中所特有的一种法律行为,即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权利。因此,委付是基于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产生的。委付时,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经保险人接受后方能生效。保险人可先取得保险标的的物权,然后赔付全部保险金额。委付的要件包括:1、委付应以推定全损为条件。如保险标的确属全部灭失,就没有什么权利可转移,保险人也自应赔偿全部损失。2、委付应就保险标的全部提出请求。这就是委付的不可分性。如一部分标的请求委付,一部分标的不请求委付,容易引起争议。但是,如果保险单上包括的保险标的种类繁多,而仅其中一部分发生委付的原因,而且这部分委付的标的可与他种标的分离独立,可以将这一部分标的实行委付。3、委付不能附带条件。提出委付请求,而又附上条件,必然使保险双方关系复杂化
    2023-06-06
    397人看过
  • 社会保险制度对哪些因素制约了其支付结构?
    一、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1、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社会保障的范围。2、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社会保险的项目和内容。3、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险的保障程度。4、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社会保险的给付模式。二、社会保险目标的制约1,各个国家不同的社会保险目标促使其选择不同的给付结构。2,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社会保险的给付结构会随着社会保障目标的调整而调整。三、收入替代水平的制约四、指数调节机制的制约五、制度因素的制约抚养费给付应考虑的因素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
    2023-07-17
    475人看过
  • 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一、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制度社会保险作为国家为公民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具体而言,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五大制度。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劳动者在面临年老、疾病、工伤、失业及生育等风险时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服务。二、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是什么1.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它旨在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2.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通过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者在退休后可以从政府和社会获得相应的养老金,以支持其日常生活。三、医疗保险在社会保险中的作用1.医疗保险在社会保险制度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根据财政、企业和
    2024-08-04
    411人看过
  • 生育保险制度有哪些覆盖范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社会保险法》第54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4-05-01
    61人看过
  • 社保具有哪些制度
    社会保险的财务制度随收即付制随收即付制度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使保险财务收支保持大体平衡的一种财务制度。除养老保险项目外,一般社会保障项目都是采用的这种财务制度。养老保险采用这一制度有利有弊。随收即付制度最大的优点是费率计算简单,同时因为没有巨额基金,不会有保值增值的压力,不会受到货币贬值的不利影响。但这一制度的缺点也是明显的。必须经常重估财务结构,调整费率,而一般地由于人口结构趋于老化、福利水平的刚性等原因,费率一般是日益提高的。同时,从分配关系看,在退休金保险方面,随收即付制度实质上是代际间的再分配关系,日益上升的费率,会加深代际矛盾,造成问题。完全积累制这种制度是在对影响费率的相关因素进行长期测算后,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平均费率,并将所收保险费(税)全部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一种财务制度。企业年金制度中及社会保险制度框架下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划下较多采用
    2023-05-31
    499人看过
  • 养老保险类型制度分类有哪些
    世界各地不同国家的养老保险类型制度分类如下:1、储金型养老保险。储金型养老保险制度在一批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实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国家为代表,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实行完全积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或“公积金”账户。2、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3、传统型养老保险。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因此也可称为“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4、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5、混合型养老保险。原来实行福利型养老保险的国家,目前大多已经或正在向一种混合型制度转轨。即福利型养老保险
    2023-05-04
    379人看过
  • 上海市促进就业调整失业保险金制度
    2007年上海市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于3月8日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副市长周太彤出席了会议。会上传出信息:今年本市将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为3万名青年提供职业见习岗位。以创业带动就业,是今年促进就业的重点。今年,上海市将按照有利于创业者和方便创业者的原则,在融资担保方面进一步降低门槛。据了解,根据创业者三年内的经营发展和诚信状况,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从数额较小的贷款担保起步,逐步增加贷款担保扶持数额;按期还款的可申请按实贴息。同时,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将有特殊援助: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大龄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就业的,将失业保险金调整为就业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的50%;对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跨区县非农就业的,也给予就业岗位补贴。今年的培训向青年高技能人才倾斜。据了解,为青年提供职业见习岗位首次作
    2023-06-10
    58人看过
  •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有哪些制度
    一、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国家统筹型(niversal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
    2023-05-30
    345人看过
  •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制度有哪些
    一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已在全国普遍建立,各地方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一卡通”、农民工记工考勤卡、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示、劳务用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等。不同地区还选择适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备案制、欠薪报告制、工资支付预警制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制度。二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该制度最初适用于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严重的建筑行业,现已扩大到交通、水利、铁路等行业。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普遍建立并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但各地关于缴存主体、缴存额、启用程序、返还等规定有所不同。三是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是指为了垫付被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费或路费而设立的应急
    2023-06-14
    274人看过
  • 工资支付制度有哪些内容
    工资支付制度主要规定在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范中。一、工资支付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原则:工资现金支付原则。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工资按时(至少按月)支付原则。工资直接支付原则。工资支付对象是劳动者本人。工资全额支付原则。即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紧急支付原则。二、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制度《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规定,构成我国特殊工资支付规定。1、法定休假日: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休假时间。包括(1)法定节假日(带薪);(2)周休假日(带薪);(3)法定带薪年休假。2、婚丧假:指劳动者本人结婚、其直系亲属
    2023-04-22
    274人看过
  • 上海保监局细化回访制度
    上海保监局日前发出《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客户回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确保新单犹豫期内进行100%回访;回访必须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完成,回访成功率不得低于80%;严格审核投保单资料完整及真实性,并将此作为销售渠道考核重要指标;必须制定完善合理的回访话术,回访录音、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定期回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完善回访制度,防范潜在风险。证券时报
    2022-04-25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工资支付法都有哪些保障制度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5
      工资支付保障是为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工资分配权而制定的有关工资支付的一系列规则。有如下内容: 1.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2.工资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一般按月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3.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
    • 社会保险制度的潜在风险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5-01-04
      我国的社保风险主要包括养老风险、医疗风险、失业风险、工伤风险和生育风险。这些风险的额度主要来源于两种情况:一是职工在工作期间社会保险未缴或者存在时间段欠缴的问题,从而导致社保风险;二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按照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计算,从而导致社保风险。
    • 有哪些工资支付制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5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查询有关工资支付制度的内容。
    • 存款保险制度保障范围都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4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为有效保障存款人的利益,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但我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
    • 上海社保有哪些险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7
      工伤保险,职工因为工作受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职工的工伤治疗以及相关待遇的费用,减轻企业的负担。也使参保单位的工伤职工,不因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好,职工得不到赔偿的重要措施, 生育保险,当职工发生生育。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和报销有关生育费用,其目的也是减轻职工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