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清偿需具备什么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7:43:58 108 人看过

个别清偿需具备以下要件:须是债务人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对实际存在的债务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实施的清偿。

《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子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经管理人的请求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行为即归于消灭。如果据此取得的财产,管理人有权予以追回。对于已经受领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应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原物不存在时,应折价赔偿。个别债权人的债权,与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一样计入破产财产。

个别清偿的撤销条件,必须是债务人同时面对多个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行为。就不属于个别清偿。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损害的是其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债务人的个别清偿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但是,如果个别清偿可以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则不在此限。由于个别清偿只是针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通常情况下会减少债务人财产,损害其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产生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结果,如债务人以某一价格受让股票后,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按此价格支付了价款,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该股票的市场价格有较大提高,使债务人财产收益的,就不应当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赔偿金要具备什么条件
    1、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2、支付违约金后还不足以补偿此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违反合同一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二、赔偿的范围损失一般包括财产的损毁、减少、灭失和为减少或者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指的是利润)。1、直接的损失:财产上的减少、毁损、灭失;2、间接的损失:可得利益而没得到。如:从国外进口的种子是假的,收获时应收1000斤/亩,实收300斤/亩,受到700斤/亩的损失。三、限制性条件1、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约时预见到的损失。确定赔偿责任的界限,不在于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在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能预见到这种损失。也就是说,当事人一方违约损失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如果一方认为对方一旦违约将会给自己带来非
    2023-06-12
    449人看过
  • 个人创业借贷需要具备条件
    一、什么是个人创业贷款个人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二、个人创业借贷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证。3、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纪录,且能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5、在经办机构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5-09
    497人看过
  • 贷款50万需要什么条件具备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60岁之间,包括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不过由于不同的贷款类型,申请贷款条件和材料都不一样;满足个人贷款银行的其他要求(不同银行标准不同)。一、个人向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个人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住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住房抵押贷款需要如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供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2、具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
    2023-03-09
    224人看过
  • 杭州落户需要什么条件具备
    杭州落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居住在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三)总积分达到80分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第八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扣减分等四部分12项,按照个人情况分项积分,计算总分。杭州流动人口积分入户指公布标数(即可入户名额)时间:(1)积分落户每年集中办理1次。(2)受理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需要哪些材料申报材料:1、本人申请;2、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国(境)外毕业证书;4、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使领馆签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5、最近连续12个月本市就业单位
    2023-05-04
    411人看过
  • 什么叫破产个别清偿
    破产个别清偿是指债务人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对实际存在的债务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实施的清偿。以下情形不构成个别清偿:(1)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实施的清偿(此为合法清偿);(2)债务人对虚假债务实施的清偿;(3)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实施的清偿。《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023-04-15
    91人看过
  • 信用卡欠款无力清偿,停息挂账要具备什么条件
    1、负债人处于逾期状态,虽然每个银行和网贷平台的规定不同,但大部分都是要逾期之后才可以协商。2、负债人有分期还款的能力,例如总共欠银行8万元,协商之后分40期还款,那么就是每期还款2000元,负债人要确保每个月都有这个还款能力才行的。3、负债人有还款意愿,但是负债人目前没有一次性偿还的能力,只能通过分期来慢慢偿还欠款。需要无法按时还款的证明例如创业失败,身体不适等因素。一、信用卡欠的钱很久没还,跟家人有关系吗信用卡还不上可能会连累家人。1、如果用户在信用卡逾期的情况下,被发卡银行起诉到法院,并且在法院判决之后,用户还是不还款的话,用户就会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就会连累到家人,比如子女无法去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公立学校子女还是可以正常去上学的。当然了,如果银行还没有向法院起诉,那么用户需要赶紧还清欠款,这样就不会影响家人。信用卡逾期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主要是由用户承担,用户个人征信受损
    2023-06-26
    176人看过
  • 认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应当同时具备什么要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两个破产原因的共同前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以明示或默示的形式表示其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强调的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外部客观行为,而不是债务人财产的客观状况。认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方面的要件:第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如债务人不否认或者无正当理由否认债权债务关系,或者债务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原则上当事人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应当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但如果债务人提出的异议,经人民法院形式审查后,发现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或者明显与事实不符的,不应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构成影响。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以毫无正当理由和证据的异议拖延破产程序的启动。此外.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由于已经取得执行名义,应当视为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定。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届偿还期限的债务。如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前认为债务人到期
    2023-04-21
    185人看过
  • 民事起诉应具备四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立案需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民事诉讼起诉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1、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
    2023-03-22
    181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个别清偿需具备以下要件:须是债务人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对实际存在的债务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实施的清偿。因此,以下情形不构成个别清偿:1、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实施的清偿(此为合法清偿);2、债务人对虚假债务实施的清偿(此为破产法第33条禁止的行为,依照第34条和第128条处理);3、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实施的清偿(此为破产法第32条禁止的行为,依照第34条和128条处理)。一、个别清偿的撤销条件包括哪些?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行为。就不属于个别清偿。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损害的是其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债务人的个别清偿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但是,如果个别清偿可以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则不在此限。由于个别清偿只是针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通常情况下会减少债务人财产,损害其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但在某些
    2023-03-28
    68人看过
  • 要约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要约要具备什么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是能够确定的;受要约人一般也是特定的,但在一些场合,要约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二)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要约人向相对人(要约人)所作出的含有合同条件的意思表示,旨在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并成立合同,只有要约人是特定的人,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三)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要约必须经过相对人的承诺才能成立合同,因此要约必须是要约人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况下,对不特定的人作出又不妨碍要约所达目的时,相对人也可以是不特定人。二、要约与要约要请的区别(一)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
    2023-06-16
    271人看过
  • 要离婚赔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过错赔偿具体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要有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的存在;2、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3、离婚造成了当事人的损害,损害是指利益的减少和丧失,包括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4、违法行为人存有过错。一、婚姻一方有错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婚姻一方有以下过错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二、双方无过错离婚赔偿法院如何判决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双方无过错离婚是不涉及到赔偿问题的,只需要对财产予以分割,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会就财产分
    2023-03-19
    285人看过
  • 结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实践中如何认定当事人的合意?须符合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法律对结婚年龄进行规定,也是许多国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龄的确定,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自然因素,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状况和成熟程度,这一点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很大。二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如政治、经济、人口状况、道德、宗教和风俗习惯等。奴
    2023-08-05
    53人看过
  • 债务转让需要具备的要件有什么?
    债务转让需要具备的要件如下: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3、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不得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者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4、必须有转让通知。《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024-04-16
    433人看过
  • 离婚后女方的补偿费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02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逮捕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
    • 特别防卫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2
      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即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 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 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0
      个别清偿需具备以下要件:须是债务人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对实际存在的债务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实施的清偿。 因此,以下情形不构成个别清偿: (1)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实施的清偿(此为合法清偿) (2)债务人对虚假债务实施的清偿(此为破产法第33条禁止的行为,依照第34条和第128条处理) (3)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实施的清偿(此为破产法第32条禁止的行为,依照第34条和1
    • 结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1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实践中如何认定当事人的合意?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
    • 需要具备的要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精神,凡是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须具备三个要件:第一,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合法取得的财产;换言之,婚姻关系被法律承认以前和依法终止以后双方所得,以及各种非法所得均不列入共同财产的范围。第二,必须是未被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或者约定无效的婚后所得。也就是说,凡是已经有效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第三,必须是法定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双方婚后所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