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0:55:53 470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填写《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从机关网站下载。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301房间

五、办理时限

六、办理机构

省卫生计生委

七、办理费用

该事项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第二十二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第二十八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文章来源: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办理流程受理-审核-批办-提出答复意见-答复办结二、办理费用该事项不收费三、办理机构省卫生计生委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
    2023-05-28
    71人看过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办理期限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二、办理时限三、办理机构省卫生计生委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
    2023-05-28
    448人看过
  • 天津滨海信访答复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无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信访人就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相关业务到信访办信访,信访办受理后转区人社局,人社局受理后在60日内作出答复——信访人就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相关业务到信访办信访,信访办受理后转区人社局,人社局受理后在60日内作出答复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6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三条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2023-05-30
    300人看过
  • 民政行政复议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无四、办理地点石家庄市合作路35号河北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509室五、办理时限六、办理机构省民政厅七、办理费用该事项不收费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文章来源: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
    2023-05-09
    343人看过
  • 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
    一、办理流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政府及卫生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卫生信息,可以向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一)确定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是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所设置的相应办事机构,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受理机构的详细联系方式见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提出申请1.获取和填写申请表向受理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2.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
    2023-05-04
    143人看过
  • 开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条件a)具备企业法人资格;b)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c)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符合要求的船舶运力,详见水路运输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表(附录D);d)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e)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f)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数量限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形式审查——纸质审查——决定流程图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3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委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开业操作程序设定依据为《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2023-05-09
    14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如何答复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哪些答复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 如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材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文书的格式是: 申请人(公民):(姓名),性别:___,出生年月:_____,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工作单位:_____,住所: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申请人(法人/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_____,住所: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___
    •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不回复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5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
    • 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不回复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