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否有先后顺序要求?
1、税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有先后顺序要求的,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具体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和“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1、纳税当事人不服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纳税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纳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与审理是:
1、受理。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
(3)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
3、法院审理例外情况
(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2)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在当地的社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它都是解决行政方面的纠纷的具体的方式,并且很多类型的案件都是可以选择适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是也有一些首先必须进行行政复议,然后才能够进行行政诉讼,比如说税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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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顺序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5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复议前置的,行政相对方可以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任意选择,或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对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工作部门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但此复议为最终决定,对此决定不服的不能起诉。复议前置的情形: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合营企业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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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裁决书后是先申请行政复议还是先到起诉,有无先后顺序,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行政诉讼,一、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即正式受理。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为终局裁定。三、对起诉条件有欠缺但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限期补正;起诉人补正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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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按诉讼先序还是等案件先后呢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01、行政复议先,行政诉讼后。也可以不复议,直接诉讼。但是现在有的法院不愿意受理,非让先复议。复议时效60日,行政诉讼时效90日。 2、复议机关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诉讼法院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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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什么?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讼诉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八十条有关于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讼诉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