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止执行恢复执行条件是什么?
中止执行恢复执行条件为导致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消失,具体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执行终结的情形
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执行程序的启动大部分由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如果申请执行人自行撤销申请,放弃了要求执行的权利,按照“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和意思自治的私法精神,应该尊重申请执行人的选择,裁定案件的终结执行。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执行应当有明确的执行依据,当执行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后被予以撤销,执行也就失去了基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有义务就要有承担义务的主体,当义务承担主体消亡,而这种义务又没有继承主体时,义务便归于消灭。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一般都是义务的承担者,当他死亡,其又无财产可供执行,也没有义务继承主体出现,权利人的权利已经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裁定案件终结执行是唯一的选择。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这类案件的“权利人”就是有权享受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人。这种权利与特定的身份不可分割,只能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所享受,而不能转让或继承。因此,这种权利是随着权利人死亡而灭失的。所以,如果这类案件权利人死亡,应该终结执行程序。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这是终结执行的“情理性”立法规定,但必须满足几个要件:
(1)被执行人必须是公民;
(2)执行内容只能是借款;
(3)不能再执行的原因只能是生活困难无力偿还、无收入来源又尚失劳动能力。
三个原因必须同时具备。强制执行不是将被执行人逼上绝路,所以这种情况下处于人道主义考虑,只能终结执行。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个弹性条款,由人民法院根据执行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参考立法精神而决定是否终结执行。
一般来说,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结案件之后,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是需要早限定期限内,按照判决书、裁决书的内容,来履行相关义务的。若是在履行义务期间,义务人突然死亡,那么就需要中止执行,在确定新的义务人之后,会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n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n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
中止执行如何恢复
178人看过
-
中止执行20年能恢复执行吗
181人看过
-
执行中止后恢复执行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247人看过
-
中止执行后恢复执行期限为多久
139人看过
-
中止执行恢复有期限吗?
438人看过
-
中止裁定拒绝恢复执行
446人看过
-
中止执行20年能恢复执行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4-09-11中止执行后能否恢复执行需视原因为否消除。依据民诉法规定,暂停执行因特定法定情形而产生。若原由消退,则执行程序得以重启,也即恢复执行。至于中止执行20年后能否复行,通常情况下,超过2年便不可再复行。 如中止执行之原因为20年内未消除,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所以,若中止执行原因在经历了20年变迁后消退,则可行使恢复执行权;反之,若持续停滞2年后仍未复行,恐将无法恢复执行。
-
执行中止和恢复执行的区别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30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
-
中止执行后怎么恢复广西在线咨询 2021-09-30具体的办法是,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
-
民事案件中止执行还能申请恢复执行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91.一个月,因为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是不计入审限的。 《新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条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2.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行政
-
法院中止执行多久可以恢复执行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8据以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就可以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