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借款,个人与公司谁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5:34:14 57 人看过

以公司的名义写的借条,应该用公司的公章盖章,而不是本人签名。公司是一个法人单位,其所签订的合同应当是公章与法人代表,才有法律效力。一个人名字签订的合同只能是代表个人,而用公章则代表公司。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个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应由个人承担还款责任

个人借款申请书模板

<p>中国银行分(支)行:</p>

<p>本人系(单位)   人员,现任职务    ,家庭平均月收入    元,为购买    (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    (商铺)套,房产编号为   ,特向贵处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    万元,期限    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套住房。</p>

<p>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    ,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p>

<p>申请人(签字及手印):</p>

<p>有效身份证号:</p>

<p>   年   月   日</p>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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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7日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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