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赔偿诉讼解释的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5:00:48 472 人看过

我国国家赔偿诉讼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经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国家赔偿法》分总则、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其他规定、附则6章42条,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11〕4号)

(2011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1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适用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人民法院处理国家赔偿案件中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但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

赔偿请求人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

第三条人民法院对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当继续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确认职务行为违法的法律文书不服,未依据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提出申诉并经有权机关作出侵权确认结论,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不予受理。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赔偿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时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是仅就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增加的赔偿项目及标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查发现2010年12月1日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确认裁定、赔偿决定确有错误应当重新审查处理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赔偿请求人认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二)、(三)项、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但下列情形除外:

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的;

刑事案件被害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以财产未返还或者认为返还的财产受到损害而要求赔偿的。

第八条赔偿请求人认为人民法院有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已依法撤销对妨害诉讼采取的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认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存在错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的,不停止赔偿决定的执行;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据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查的,可以决定中止原赔偿决定的执行。

第十条人民检察院依据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作出的赔偿决定提出意见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重新审查,并可以决定中止原赔偿决定的执行。

第十一条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对我国股东损害赔偿诉讼的理解
    1、什么是股东的损害赔偿诉讼?损害赔偿诉讼,是指侵害人违反股东的个人意愿,对公司、其他股东(通常是大股东)或者损害股东财产权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以要求赔偿或归还财产为目的。大股东违反义务向中小股东转让股份时,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少数股东提出撤销合并协议或者确认合并无效的,也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该条只规定了公司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当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侵权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股东民事赔偿支付诉讼。但《通知》的规定显然不利于中小股东的诉讼:如《通知》仅适用于上市公司股东,关于级别管辖、区域管辖和法院受理前置程序的规定,造成损失的原因仅限于虚假陈述,通知的效力较低。因此,我国股东损害赔
    2023-05-07
    400人看过
  • 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国家机关是
    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学习宪法的重要意义如下:1、学习宪法可以清晰地知道,从而坚定自己的爱国主义情怀;2、学习宪法有助于公民了解自身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而使公民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点,明白既没有脱离权利的义务,也没有脱离义务的权利,更好地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3、学习宪法还有助于每个公民积极投身到推进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去,为实现依宪治国的目标,端正自己的宪法观和权利观,牢固树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理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2023-08-12
    103人看过
  • 国家赔偿程序和赔偿诉讼的办理详解
    一、国家赔偿程序和赔偿诉讼的办理详解国家赔偿程序如下: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2.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3.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4.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费用。赔偿诉讼程序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二、国家赔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国
    2023-08-13
    419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如何进行民事国家赔偿诉讼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没有民事赔偿。其实关于民事纠纷,并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的,如果发生了民事错判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司法途径请求法庭撤销判决,给已经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求当事人返还。民事国家赔偿时效的是多久?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后不管案情是否有误都是不需要支付国家赔偿金的,《国家赔偿法》之中只规定了行政、刑事类型的国家赔偿。任何满足国家赔偿条件的情形,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2023-07-03
    457人看过
  • 国家赔偿需要诉讼费吗?国家赔偿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国家赔偿需要诉讼费吗?国家赔偿不需要诉讼费。国家赔偿指的是你在诉讼的过程之中,工作人员,法人伤害到你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等,这些原因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并且不需要诉讼费。二、国家赔偿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国家赔偿申请书的内容包括: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国家赔偿的法定情形国家赔偿的法定情形包括:1
    2023-04-24
    337人看过
  • 最高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申诉期限应当如何进行理解?刑事诉讼中申诉期限问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理解。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到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两年内,可以提出申诉;超过2年提出申诉,如果是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应当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023-04-13
    122人看过
  • 解释一下国家赔偿权的含义?
    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权是指: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权监督权具体包括什么目前我国的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或冤狱赔偿两种形式。获得赔偿权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侵害的,公民有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的范围有行政赔偿及刑事赔偿,国家赔偿权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样,公民可以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这种监督权具体表现有申诉、建议、控告等。公民行使监督权,可以通过参加各级人大会议,或者通过参加听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举报信等方式。《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2023-07-06
    155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赔偿的计算
    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1、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3、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国际民事诉讼赔偿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六章债权1、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2、第四十二条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3、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
    2023-07-29
    205人看过
  • 在我国存疑不诉是否国家赔偿
    一、在我国存疑不诉是否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是没有国家赔偿的,国家只是暂时不对嫌疑人提起诉讼,主要是因为证据不足,不代表不追截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
    2023-06-03
    273人看过
  • 两高关于国家赔偿的司法解释
    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利用文字的奇异性来误导不懂得法律知识的人,也为了能节省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国家立法机关或其他部门在颁布一项新的法律之后,一般会再颁发相应的司法解释。你是否知道两高关于国家赔偿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国家赔偿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刑事赔偿工作实际,对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而申请国家赔偿,具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属于本解释规定的刑事赔偿范围。第二条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
    2024-01-31
    40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司法解释对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案司法解释对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规定是怎样的?《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国家赔偿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二)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情况;(三)赔偿委员会认定的事实及依据;(四)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五)决定内容。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是什么?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2、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3、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4、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023-04-13
    173人看过
  • 解析我国国家赔偿中职务主体的义务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包括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赔偿的费用是来自国家财政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
    2023-07-03
    72人看过
  •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一、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条规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称为死亡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致残的,称为残疾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权,
    2023-06-06
    156人看过
  •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时期,超过该时期的,权利人即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也不再加以保护,因此,受害人提起国家赔偿应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进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
    2024-01-13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国家职工工伤赔偿我国法律有哪些解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
      (一)工伤赔偿的原则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是基于对职工人身造成伤害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它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和各种用工形式、用工期限,并且以工伤存在为前提,对职工个人实行非主要过错责任原则。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工伤保险待遇,我国实行的是职工无过错责任原则。这就是说,无论职工有无过错,只要发生了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都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对于工伤赔偿来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笔
    • 国家赔偿法全文解释国家赔偿的条件是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
      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具体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
    • 在我国关于民事国家赔偿怎么诉讼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7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没有民事赔偿。 其实关于民事纠纷,并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的,如果发生了民事错判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司法途径请求法庭撤销判决,给已经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求当事人返还。
    • 怎么解释刑事国家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9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对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如下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
    • 刑事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有何解释?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13
      针对刑事赔偿法律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内容涵盖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两大类型,具体包括对“中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认定、侵犯财产权的赔偿审查范围、违法刑事拘留赔偿、再审无罪赔偿、免责条款的适用、赔偿法律关系主体、赔偿标准、赔偿金的确定、赔偿决定的效力等方面的多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