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能不能变更对仲裁的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1:37:23 358 人看过

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后又达成了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能变更对仲裁的管辖。

仲裁条款

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实务中约定仲裁条款,多是由于看重仲裁一裁终局,周期较短,或是对司法裁判没有信心而特别约定进行仲裁。仲裁的费用,并不低,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也不见得效率高。

法律对仲裁条款的约定是非常严格的,实务中约定无效的情况非常常见。常有约定“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显然是无效的。仲裁协议,核心的是要选定,特定的欲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

规范的仲裁协议条款例示如下: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请(必须明确、具体的注明哪一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约定管辖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争议管辖的法院,但是约定是有范围要求的,只能在以下几个法院进行选择: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例示如下:

“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对管辖权的恶意异议能否不被裁定
    对于恶意管辖权异议制定标准并拒绝恶意申请人的索赔。如:确认无理由、无证据,恶意申请管辖权异议;确认如果没有关于管辖权的书面协议,则集团诉讼案件已由同一法院审理,并已提出管辖权异议;不考虑有效的管辖权书面协议而提起管辖权的案件;上述情况初步确认为恶意反对管辖权。同时,法官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如果确定是恶意的,承办方应作出不接受的决定,并以面谈笔录的形式详细告知双方原因。申请人对此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后,法院可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申请人复议结果,恶意申请管辖权异议,并给予相应的司法处分。具体标准可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中“虚假诉讼”的规定进行处罚,并通过程序性处罚遏制滥用管辖权异议的势头。如果诉讼延期给另一方造成新的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诉讼费用,应在审查后予以支持。另一方恶意提出管辖权异议造成的损失如果发现该方恶意提出管辖权异议,
    2023-05-07
    346人看过
  • 协议仲裁如何法院管辖?
    一、协议仲裁如何法院管辖?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271条也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这些规定,对于有仲裁协议的案件,一般的原则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除外。仲裁具有严格的契约性质,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正是基于对当事人的意愿的尊重,才产生排除法院诉讼管辖的效力。但仲裁协议的效力也不是绝对的,它既然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明示协议或者某种行为来放弃或解除,例如双方签订书面解除仲裁协议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应诉作出答辩,都能解除原仲裁协议。二、什么是仲裁?仲裁是指由
    2023-04-24
    427人看过
  • 劳动仲裁补充调解协议
    劳动仲裁调解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双方合意而签订的协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一、常见的劳动纠纷包括哪些(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令其脱离本单位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其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规程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又不符合开除、除名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
    2023-03-12
    93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效能
    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效能:1.授予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以仲裁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的权力来源主要有两方面:1)当事人的共同授权,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的形式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授权给中立的第三者解决;2)国家法律的认可,国家通过仲裁立法承认当事人之间仲裁协议的效力,从而授权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共同意愿行事。如,我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于该仲裁协议项下争议的司法管辖权。这一原则,已为1958年《纽约公约》和各国国内法所确认。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3.指引仲裁程序仲裁协议除了表明当事人的仲裁意愿之外,还写明当事人交付仲裁的事项,交付仲裁的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仲裁规
    2023-06-06
    52人看过
  • 主合同管辖约定 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的联系:1、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未明确事项或变更事项的补充约定。2、效力上一般是优先遵循补充协议约定。3、与主合同不冲突补充协议可以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应当有效;当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产生冲突时,只要主合同中没有“不允许补充协议对主合同修改”的限制条款,一般应以补充合同为准。一、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呢补充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合同主体与相关权利义务的关系可以从补充协议的内容中确定,则补充合同是独立有效的合同,而不是原合同。因此,即使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补充协议的效力也不会受到影响;2、补充协议内容不独立的,
    2023-03-05
    287人看过
  • 对仲裁不服的立案管辖
    依照通常的仲裁法理论,仲裁庭的权力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并受国家法院和立法的影响。在合意仲裁中,仲裁庭的权力和能力来自当事人的协议;事实上除此之外不能来自其他来源。而国家立法及国家法院一般从消极的角度限制仲裁庭管辖权,例如对劳动争议的限制。因此,仲裁庭有义务谨慎遵守当事人的授权范围,而不应当超越当事人的授权;同时仲裁庭也应注意不应当违反能够影响裁决效力与执行的国家立法和法院的一般观点。因此管辖权异议指的就是当事人对仲裁庭超越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的授权以及国家立法授权范围进行仲裁所提出的异议。一、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流程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
    2023-03-08
    402人看过
  • 仲裁协议上有专属管辖
    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即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管辖。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以胁迫手段强迫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排除专属管辖不会导致仲裁协议无效,因此仲裁协议可以排除专属管辖。网上仲裁协议各国国内立法以及相关的国际条约均规定,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启动的必备要件。网上仲裁协议有两种涵义:一是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传统的仲裁方式解决其相互间的争议,但这种合意选择是经由电子传输方式达成的;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来仲裁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而这种合意选择则既可以采取有形的物质形式(如签订书面仲裁协议),也可以是通过电子传输方式来达
    2023-08-07
    199人看过
  • 变更协议和补充协议有何区别
    一、变更协议和补充协议有何区别变更协议和补充协议有的区别如下:1.内容上,补充协议是对未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补充明确。变更协议,主要对约定好了的事项进行更改,比如更改履行方式,履行地点,数量等等。2.名称上,法律上和实践中意义没有区分的意义,也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更改。或者用变更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纠纷应该怎样诉讼1.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并且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上去。2.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接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后,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将有关信息输入微机,待庭长审批后,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
    2023-04-26
    273人看过
  • 补充协议:租赁主体变更
    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补充协议情形包括:1、因继承而发生的主体变更。出租人死亡,其继承人继承其出租人地位;2、因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导致出租人发生变更;3、承租人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有权成为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合同主体不同能签补充协议吗可以。主要是合同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样效力,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可以视为对原合同的修改,补充协议签订后按补充协议约定内容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23-07-04
    356人看过
  • 对仲裁管辖提出异议的规定
    依照通常的仲裁法理论,仲裁庭的权力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并受国家法院和立法的影响。在合意仲裁中,仲裁庭的权力和能力来自当事人的协议;事实上除此之外不能来自其他来源。而国家立法及国家法院一般从消极的角度限制仲裁庭管辖权,例如对劳动争议的限制。因此,仲裁庭有义务谨慎遵守当事人的授权范围,而不应当超越当事人的授权;同时仲裁庭也应注意不应当违反能够影响裁决效力与执行的国家立法和法院的一般观点。因此管辖权异议指的就是当事人对仲裁庭超越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的授权以及国家立法授权范围进行仲裁所提出的异议。一、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金额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收取受理费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但是如果仲裁申请人需要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代理,则需要自行支付律师费。一、劳动仲裁需要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3、
    2023-03-06
    33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能不能约定仲裁管辖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管辖条款无效。对于一般民商事合同纠纷,法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与意思自治,对个人权利的让与或放弃皆宽容对待。但劳动法律关系不同,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对用人单位具有财产、人身依附性,难以就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围绕劳动争议管辖,为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的程序权益,具有社会法特质的劳动立法强化国家干预,赋予劳动者一定的管辖选择权。劳动合同中关于约定管辖的格式条款,表面上没有违背劳动争议法定管辖规定,实质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排除了劳动者的管辖选择权,因而是无效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二审”的处理机制,管辖权的确定皆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具体而言:在劳动仲裁前置阶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2023-03-11
    214人看过
  • 债务承担协议能否订立管辖权变更条款
    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改定。债务承担是经债权人同意,且债权人与债务承担人又单独签订了《还款协议》,如果新的协议约定了管辖的,则不应再《购销合同》的约定确定诉讼管辖。一、债务承担有什么构成要件?一、债务承担构成要件:1、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债务人的债务需要债权人承担吗并存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同意,法律规定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2023-02-27
    367人看过
  • 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能否变更仲裁请求?
    申请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审查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行政复议劳动仲裁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
    2023-08-16
    183人看过
  • 能否不签购房补充协议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能不签。如果发现补充协议不合理,就不要签字,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仲裁部门去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购房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没有强迫的情况,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二、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包括哪些内容?(一)公摊面积误差处理。(二)装修标准,特别是精装修的房屋,开发商一般在合同约定所使用的装修材料用词多为“高档、进口或同档次”,这种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对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三)付款方式变更,许多购房人在购房款支付方式上选择银行按揭,购房人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经支付了购房首付款
    2023-06-19
    17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补充协议能否改变原协议管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随后又在其他地方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并未修改原约定管辖条款的,合同中约定管辖的条款的效力不因补充协议的签订而改变,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应当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 应诉管辖能不能对抗协议管辖?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法律没有应诉管辖的规定r也不存在对抗的事情
    • 补充协议协议能否变更孩子抚养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0
      双方的协议,如果在没有办理离婚证,离婚协议还可以更改,但是已经办理离婚证。离婚协议不能更改。
    • 劳动仲裁的管辖异议可以申请哪些补充仲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2
      就交给认为存在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仲裁的管辖异议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调解协议能否变更劳动仲裁调解协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等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于部分特定类型的劳动争议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曾经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性质上已经转变为普通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的劳动行政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