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怎么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21:42:50 233 人看过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解决方式:当事人约定仲裁的,那么当管理人对该债权不予确认登记时,债权人就应当向仲裁委提出债权确认申请,受理破产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实践中,破产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受理破产申请的中级法院,可以将本应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一、公司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公司实在无法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通常会从裁定作出之日起的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要在裁定送达起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等。

一、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如下:

1、公司出现可以申请破产的情形,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人民法院通知债务人;

3、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受理;

4、如裁定受理,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二、企业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等。

三、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清偿

1、申请破产后的债务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财产。管理人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申报债权的主体是什么?

申报债权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破产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破产案件审理期限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请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这是因为破产是债务人生死攸关的事情,所以债务人有权及时知道自己申请破产,并有权就是否有破产原因或其他不适用破产程序的原因提出意见。在实践中,由于债权人不能详细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在债务人没有破产原因的情况下申请破产。也可能有债权人为了达到不正当目的,试图通过破产程序损害债务人的商誉或阻止债务人进行交易,甚至敲诈或胁迫债务人。因此,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破产申请通知之日起债务人破产申请7日内异议期。债务人有异议的,必须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期满后,无论债务人是否提出异议,法院都不超过10天的审理期。也就是说,法院将在异议期满后裁定10日内受理或者不受理破产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2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强制清算引发的债权确认纠纷如何解决
    找受理破产案件的中级法院处理。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强制清算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强制清算的种类包括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而组织的强制清算,和主管机关在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而解散时组织的强制清算。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可以看出,我国规定的范围比较窄。现实中,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而又不解散的现象比较突出。那么,出现哪几种情形而公司又不解散的,应当进行强制清算呢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下几类情形出现应当进行强制清算:一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的和在非破产清算过程中,当清算组发现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非破产清算将转为破产清
    2023-07-04
    276人看过
  • 企业破产怎确认债权人
    一、企业破产怎确认债权人1、诉讼管辖方面新《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一规定存在以下不清晰之处:首先,法律未能明确这一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是否存在区别;其次,对于所有的债权争议,《企业破产法》一律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管辖,这在操作上有可能与《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冲突;再次,对于已经开始,被破产程序启动而中止的债权争议诉讼的处理方式,是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审理,抑或自行审理,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建议可参考德国破产法的规定,即确认债权的诉讼应当以普通程序提起,由破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已经开始诉讼的有争议债权,则诉讼继续在原审法院完成。2、债权临时确认方面《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认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这一规定存在以下不足:首
    2023-06-06
    240人看过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案件受理费由谁承担?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案件受理费先由原告预交,案件审理完毕后,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一、法院起诉的费用由谁承担法院起诉费用首先会由起诉方垫付,之后由败诉方承担。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审改判,诉讼费负担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二、房产诉讼费由谁来付房产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
    2023-03-03
    147人看过
  • 解决股权确认纠纷的有效途径
    股权确认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转让股权后,公司未向其出具出资证明或者记录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出具记录义务;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交付股份。公司不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3、记录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上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股权确认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股权确认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
    2023-07-07
    297人看过
  • 申请破产的公司债务怎么解决纠纷问题
    当公司遭遇申请破产的困境之后,其在债务方面所引起的纷争解决通常都会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展开。首先,由破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掌控公司的所有资产及相关事项,并且他们需要对企业累积下来的各种债务进行详尽的清理与细致的分类。在这些债务之中,有担保性质的债务将会被置于最先考虑的位置,以担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为基础进行优先偿还;然而若是属于普通债务范畴,则需依照破产法中规定的具体顺序来依法偿还。当然了,在整个破产清盘过程中,倘若债务纠纷仍然无法得到妥善处理的话,各方当事人都有权通过友好磋商的方式求得解决之道。但若诸位通过选择协商也未能找到满意结果的话,那么便可以借助于破产程序中的诉讼或仲裁等方式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2024-07-26
    344人看过
  • 盗窃金额确认纠纷怎样解决
    一、盗窃金额确认纠纷怎样解决1.报警:在发现财产被盗后,被盗方应立即向警方报案,以便及时追回失窃财产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2.提起民事诉讼:被盗方可以通过起诉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偷窃者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3.寻求调解:被盗方与偷窃者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偷窃者对财产进行赔偿,以实现基本的经济补偿及和解引导。4.通过保险机构赔偿:如果被盗方投保了财产保险,则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据实核定损失并予以赔偿。被盗方还可以同时起诉偷窃者,要求其赔偿。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2023-09-21
    304人看过
  • 小产权房怎么解决纠纷
    法律综合知识
    一、小产权房怎么解决纠纷解决房屋产权纷争的合法途径包括: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私下洽谈并寻求和解,如若无果则寻求涉事第三方协助协调处理;协商未果者,可依据签署购房合同中既定之规则,提交于指定中介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如仲裁未能解决争议,还可进一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二、房产多产权纠纷怎么解决在此,为您介绍处理房屋产权争议的几种方法:友好协商、提交上诉以及申请仲裁或法院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平等互惠原则的协商或调解以达成协议。若和解失败,则可以考虑寻求中立的第三方利益相关者介入协商。若协商无法解决争端,可遵照房屋销售合同规定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对于仲裁结
    2024-03-21
    112人看过
  • 破产债权纠纷与债务纠纷及处理
    企业破产债权纠纷及处理近年来,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债务纠纷问题较为突出,常常成为困扰企业破产案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影响破产财产总额的确定,影响分配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笔者从审理企业破产案的实践出发,结合及法学相关理论,就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纠纷审理的几个问题,试作以下探讨。一、破产程序中债务纠纷的概念债务纠纷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的性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定或债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本文所谓破产程序中的债务纠纷,是指破产财产管理人向破产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时与债务人就债的性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定或债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作为债务纠纷,就必然具备相对抗的主体双方,清算组作为债权人是主张债权的主体,在债务纠纷的诉讼关系中,一般被列为申请人;债务人是对债务提出抗辩的主体,在这一诉讼关系中,一般被列为被申请人。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的合议庭,虽然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居主导地位,
    2023-06-04
    487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应如何解决
    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的解决:1、夫妻协商解决。2、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判来判定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一、信用卡转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转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二、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分财产父母离婚,孩子不参与财产分割。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
    2023-03-31
    336人看过
  • 聘债权债务确认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办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由于地域的差异,各省市的收费标准是不尽相同的,综合各地的收费状况,其一般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二)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1000万元以上:1-2%。二、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在上述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三、解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
    2023-02-18
    388人看过
  • 确认破产债权的方式
    一、确认破产债权的方式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不论债权是否到期、是否附条件、是否以有一定价值的债权表示、是否有第三人担保,都可列为破产债权,也不管该债权发生的原因。这包括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和债权是否有财产担保、是否具有排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二、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破产债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2023-04-24
    129人看过
  • 企业改制股权确认纠纷如何解决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无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无理的,人民法院应
    2023-04-27
    480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解决需要请律师吗
    一、股权确认纠纷解决需要请律师吗?原则上不需要请律师,股权确认纠纷不能自行协商处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起诉:(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股权确认纠纷案件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1、律师依法执行民事诉讼代理时,不受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干预,具有独立执业权,受国家法律保护。2、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中,有查阅案卷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的权利。代理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律师经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进行调查,以获取证据。3、律师在法庭上,经审判长许可,有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权;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权;有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有对当庭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录等证据提出异议权;有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验权。
    2023-06-16
    298人看过
  • 债权未经判决确认可否申请破产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后,由破产管理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属于破产企业债务的,登记在册,经法院裁定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
    2023-02-19
    32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如何解决?一般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法律法规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与规定。那么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如何解决呢?浙江拓思律师事务所张洁律师解析。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与债权纠纷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0
      对于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注意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债务人起诉二是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起诉的,应将受到异议的债权人列为被告债权人起诉的,包括债权人对债权表是否记载自身债权及记载内容有异议的情形,也包括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他人债权有异议的情形。两种情形均可以将债务人列为被告,管理人代表债务人进行诉讼。对他人债权有异议的,被记载的债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如何处理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2-14
      在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中,需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债务人起诉,此时应将受到异议的债权人列为被告。第二种情况是债权人起诉,包括债权人对债权表所记载的自身债权及记载内容有异议的情形,以及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他人债权有异议的情形。无论是债务人起诉还是债权人起诉,两种情形均可以将债务人列为被告,管理人代表债务人进行诉讼。如果他人对债权表中的他人债权有异议,被记载的债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普通破产财产债权确认纠纷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0
      对于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注意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债务人起诉二是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起诉的,应将受到异议的债权人列为被告债权人起诉的,包括债权人对债权表是否记载自身债权及记载内容有异议的情形,也包括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他人债权有异议的情形。两种情形均可以将债务人列为被告,管理人代表债务人进行诉讼。对他人债权有异议的,被记载的债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破产债权的概念是什么,如何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确认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1、破产债权的概念:破产债权,除去行使别除权和抵消权之场合,经过申报、调查、确定以后,就可以接受清偿。在我国,破产债权仅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债权的确定,是指债权人会议经审查认可的债务人的债务确实存在,债权人的债权确实存在的认可。2、破产债权的确认: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申请申报的债权,不是债权的确认。确认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