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是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的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管理。
技术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有哪些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3、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
4、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6、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产品质量法》第八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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