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21:32:31 93 人看过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

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划分为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

(一)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幅度下限以下(不含下限)的行政处罚;

(二)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幅度中限以下(不含中限)、下限以上的行政处罚;

(三)一般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幅度的中限的行政处罚;

(四)从重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幅度中限以上(不含中限)、上限以下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幅度较大的,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可依据涉案货值金额分段划分裁量幅度,在每个裁量幅度内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减轻行政处罚应当低于行政处罚的起点,但不得低于法定行政处罚起点倍数或者数额的30%;行政处罚的起点为数额的,减轻行政处罚后的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行政处罚只规定最高行政处罚倍数或者数额的,从轻行政处罚一般不低于最高行政处罚倍数或者数额的10%;最高行政处罚数额为1万元以下的,从轻行政处罚后的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应当并处的行政处罚,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得选择适用。

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行政处罚,应当根据综合裁量的原则决定单处或者并处;适用从重行政处罚的,应当予以并处。

行政处罚同时具有从重、从轻、减轻等情节的,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产品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裁量。

第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收集证明案件事实和裁量因素的各种证据。

案件调查终结时,涉及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承办人员要提出适用裁量权的建议,并说明理由。

案件合议时,合议人员应当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情况进行充分合议,形成书面的拟予以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合议意见。

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义务时,涉及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应当阐明行使裁量权的理由。

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应当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前对本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适当性进行审核。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涉及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应阐明行使裁量权的理由。

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发现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予以警示;发现明显不当的,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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