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17:55:02 143 人看过

绝大多数的劳动合同不会详细地列举劳动者岗位的详细工作内容。但一旦合同订立,用人单位就与劳动者形成了相互监督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指派工作任务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单位管理失误造成的劳动者空闲,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理由拒付劳动者报酬。没有工作效益,不是劳动者的过错,所以,劳动者无须自责,更不能因此放弃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基本案情

某公司职员张女士因生病去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张女士在家好好休养1个月,遂向单位请了1个月的病假。病假结束后,张女士回到公司上班,却发现本应该是自己的工作岗位已经由另一个人经手。张女士便向公司反映情况,要求公司进行处理。但因为公司一直没有适合张女士的位置空缺出来,公司只得让张女士一直等待,而不给她安排工作。这之后的半年,张女士只能一直在家待着,不能到公司参与工作。张女士认为自己的工作权利得不到保障,便将该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做好工作安排。

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公司需支付李女士未上班6个月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并为其安排工作。

律师评析

工作职务是劳动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必须涉及的基本事项,它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紧密相连。所以,单位不能随意免除已经为职工安排好的工作职务。

在上面的案件中,张女士因病请了1个月病假,回来时发现工作职务已被他人接手,之后又在家休息了6个月,这6个月未能去公司参与工作。但张女士之所以这样,原因在于公司,是公司让别人来接替张女士的职位,又不给张女士安排新的工作,导致张女士长达半年无事可做。公司的这一做法侵犯了张女士的权利。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若不能为劳动者安排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n(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n(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n(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者被安排到新单位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1、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2、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律师补充: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3-05-06
    141人看过
  • 单位不安排年假要如何维护自身权力
    年假没休会被清零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若确有必要可跨1个年度安排。眼下,大多数单位都坚持按照“一般不”的要求执行,严格规定按公历清零职工年假,过时作废。也有些单位充分照顾到职工的特殊情况,以“若有必要”为原则,对年假做出有弹性的个性化安排:有的把年假清算日期推迟到来年的第一季度末;有的年假每两年才清零;有的在年假清零前主动提醒职工还未休假;有的在年初对部门员工休假安排进行摸底,避免休假扎堆、“撞车”等情况。注意:员工因为自身原因不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获得三倍工资补偿,只有常规工资。年假通常怎么休?1、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2、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3、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假。单位不安排年假怎么办?用人单位不安排职
    2023-03-15
    461人看过
  • 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住房公积金,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当前有一些单位在实施公积金制度时,确实存在拖欠或者不足额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现象,甚至一些单位挪用职工住房的公积金,或者没有实行公积金制度,因此,保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大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是当务之急。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呢?司法实务中的主流观点是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其理由是:1、住房公积金由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调整并非由民法(包括劳动法)所调整,因而就不在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2、从劳动争议具体的法律规定上看,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劳动争议的审理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
    2023-06-13
    88人看过
  • 职工维权单位未安排年假应该如何处理
    一、职工维权单位未安排年假应该如何处理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年假无法享受的情况有哪些年假无法享受的情况如下: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三
    2023-09-08
    337人看过
  •  劳动者遭受用人单位强制劳动,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强制员工冒险作业,可能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话,劳动者可以不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上规定经济补偿金。但是,因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强制员工冒险作业,可能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话,劳动者可以不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上规定经济补偿金。但是,因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 【应急加班】用人单位能否逃避责任?劳动法为你保平安!
    2023-08-30
    471人看过
  • 劳动纠纷:如何维护被单位劝退的劳动者权益?
    劳动者遭受单位劝退离职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2023-12-08
    227人看过
  • 公司安排工作与合同不符的劳动者要如何应对
    公司给劳动者安排与合同不符的工作,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按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及时去起诉。一、离职后对工资有异议离职后对工资有异议,劳动者可以个人或者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如果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要在离职起一年内提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不同意调岗能仲裁吗在劳动者工作期间,很多人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用人单位因为公司发展的问题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换。作为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能不能进行劳动仲裁呢?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
    2023-06-19
    142人看过
  •  劳动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劳动者要维权,可以参考以下方式:首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接着取得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再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取得这些证据后,可以提起仲裁或诉讼。以下是几种劳动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进行维权的方式:1.首先,需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2.接着,需要取得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3.然后,需要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4.取得上述证据后,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等。劳动维权劳动维权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资、福利、劳动条件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解决。劳动维权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劳动合同法也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工资支付、福利、劳动安
    2023-11-08
    451人看过
  • 单位超时加班,劳动者如何依法维权?
    外来从业人员张小姐于去年11月初来上海,现在青浦一家服装厂上班,工资待遇还不错,但工作时间却很长。3个多月来,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每月最多只有1天休息,张小姐的工友们都相继病倒了。工人们找到厂长理论,但领导却振振有辞,加班发加班工资,做得多还有奖金,有啥不可?大家都傻了眼,难道单位这样超时加班还有理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以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超时加班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超时加班但支付加班工资,均可受理投诉举报。所以,张小姐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监
    2023-06-05
    422人看过
  • 工伤后单位不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
    劳动者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依法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者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一、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发如果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出现工伤的,那么其工资的发放也是按照正常水平下的工资标准进行发放的。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出现工伤时,不论劳动者属于何种工作状态,其合法权
    2023-03-24
    86人看过
  • 每日工作时间和劳动者的安排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什么是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等,应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2023-07-03
    436人看过
  • 单位安排劳动者平时加班是多少钱的工资
    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实行其他工资制的,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加点的,分别按150%、200%、30
    2023-02-12
    349人看过
  •  医疗工作者不在岗位时如何维权?
    患者投诉医生态度差的情况在医院中较为常见。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先向医院的医务科或医保办投诉。如果投诉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更高的部门反映。作为患者,不应该一味退让,应该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医生没有上班,我们可以先向医务科或医保办投诉。有些人去医院看病,偶尔会遇到态度很差的医生,作为患者我们不应该一味退让,可以进行投诉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首先可以先向本院的医务科或者医保办反馈,投诉,如果不予解决,我们也可以向更高的部门反映。【素材素材:某市政府发布通知,要求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必须使用公筷公勺,对于不遵守此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严格的处罚。分析:该市政府的通知内容符合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政府对公共卫生问题的关注和负责任态度。通知中提到的公筷公勺的使用,有助于减少病毒传播,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严格的处罚,这也体现了政府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然而
    2023-11-08
    265人看过
  • 能给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安排岗位工作吗
    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给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安排岗位工作的。职业禁忌证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别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所以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可以不接受用人单位安排的岗位工作的。一、在什么情况下不得裁减员工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二、哺乳期能辞退员工吗?哺乳期员工一般不可以被辞退。但是如果存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
    2023-04-04
    1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架空劳动者的工作职位,不给劳动者安排具体工作,怎么维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用人单位架空劳动者的工作职位,并且不给劳动者安排具体工作,导致劳动者无法拿到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书面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条件,书面通知后仍然不给劳动者提供岗位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然后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
    • 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工作岗位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工作岗位,不支付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辞退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87条。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 单位故意不安排劳动者工作可否能单位开除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单位不得剥夺工人休息的权利。你在单位不安排休息的情况下找人替工,单位以此为借口开除你是违法的,你可以在单位开除你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如何安排工作?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
    • 用人单位私自安排员工加班, 劳动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该如何维护权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超过部分,用人单位应和劳动者协商,并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私自延长劳动时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进行调解处理。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