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参见合同第40条)
第十六条【守法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接受监督义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保证消费者安全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九条【真实信息告知义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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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禁止“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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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经营者未警示防止食品浪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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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需亮照经营无产品目录证书禁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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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禁止经营者合并的要怎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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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免责,经营者须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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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排除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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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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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以告示为由拒担责怎么办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九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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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经营者哪些行为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3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经营者以及国际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非正常、合理的收费水平提供服务,妨碍公平竞争;(二)在会计账簿之外暗中给予客户回扣,以承揽业务;(三)滥用优势地位,限制交易当事人自主选择国际海运辅助业务经营者,或者以其相关产业的垄断地位诱导交易当事人,排斥同业竞争;(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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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什么食品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2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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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能否以“店堂告示”为借口,拒绝承担责任?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1店堂告示,是指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内悬挂、张贴的带有警示性的标语、标牌,其主要内容是告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或是一些商业习惯的用语。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张贴店堂告示是经营者的一种单方行为,由于店堂告示的内容无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而完全由经营者的意志确定,因此,店堂告示中容易出现有损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衡量经营者的店堂告示是否有效,应依据两条标准,一是店堂告示的内容对消费者而言是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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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的告示应包含什么内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经营者制作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格式条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义务;(二)免除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三)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四)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请求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投诉、申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