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14:10:11 360 人看过

是否将欠条视为不当得利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如果超过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息的部分,就可以认定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有损失、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是否将欠条视为不当得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超过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息的部分,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

2、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积极减少与财产消极减少;

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指缺少获得利益的法律原因或权利。

不 当 得 利 的 构 成 要 件 是 什 么 ?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须有非法根据:不当得利的行为必须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否则不构成不当得利。

2. 须使他人受损:不当得利的行为使他人受到损失,包括财产、荣誉、利益等方面。

3. 须使自己获利:不当得利的行为使自己获得利益,包括金钱、物品、服务等。

4. 须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行为与他人的损失之间应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5. 须没有合法根据:不当得利的行为必须是没有合法根据的,否则不构成不当得利。

如果满足以上构成要件,则可以认定不当得利的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1. 须有非法根据;2. 须使他人受损;3. 须使自己获利;4. 须有因果关系;5. 须没有合法根据。如果满足以上要件,可以认定不当得利的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免费蹭网”属于不当得利?
    无意中搜索到同一栋楼的无线网络,可分享邻居不设密码的网络,面对摆在眼前的免费上网,用还是不用?蹭网会不会造成侵权?昨日,记者采访律师得知,在网络权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是一种不当得利。家住南山区桂庙的李先生最近给家里安装了无线上网路由器。打开笔记本电脑,启动无线信号搜索程序时,他发现,笔记本电脑的网络自动搜索功能竟然帮他搜索到上下楼层住户家的无线网络信号,其中有一个网络信号没有设置密码。带着好奇心,李先生对电脑进行一些简单的设置后顺利登陆网络,虽然速度没有平时快,但浏览一般网页并没有问题。接连几天晚上,李先生都会带着尝试的心情使用一下免费网络。后来,李先生从熟悉无线网络技术的朋友那获知,房子附近肯定有人使用无线路由器,而且没有设置密码,无线路由器的上网信号覆盖距离通常是在100米至400米,让房屋周围像开通了一个无线局域网,那个开通无线网络的邻居无意间惠及街坊邻居。李先生说,蹭邻居家
    2023-06-08
    321人看过
  • 转错账属于不当得利么
    一、转错账属于不当得利么转错账后若对方不予归还,那么对方将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至九百八十八条对不当得利做出了规定。二、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民法典》对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
    2023-05-03
    69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不属于不当得利?
    下列情况构成不当得利:1.自始欠缺给付目的。指给付之时即不具有给付的原因,其典型为非债清偿及作为给付的原因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2.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是指给付时虽有法律上的原因,但其后该原因不存在,因一方的给付而发生不当得利。3.给付目的不达。为实现将来某种目的而为给付,但因种种障碍,给付目的不能按照给付意图实现的,受领给付欠缺保有给付利益的正当性,因而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例外情况有哪些?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定债权,属于准法律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成立不当得利的情况,都会产生返还请求权。如下两种情况:1、履行道德义务产生的不当得利因履行道德义务产生的债务,被认为是自然债务的一种。一般来说,当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律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自然债务属于不完全债权,一般在请求力或者执行力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履行道德义务所产生的债被认为欠缺请求效力,如侄女抚养叔父之
    2023-07-22
    300人看过
  • 代收借款不还属于不当得利
    欠债者去向债主还钱时,刚好债主不在家,便将钱给了债主的小姨子。可当欠债者把所有欠债还给了债主,回过头来向债主的小姨子讨要原先已付的那笔钱时,债主的小姨子却不肯付。不得已,欠债者将其告上法院,讨要属于自己的钱。据欠债者吴某称,2005年4月,他向陈某借了1万元,约定期限两个月,利息2000元。当年7月底,他准备向陈某还款时,因为陈某不在家,而陈某委托自己的小姨子黄某代收吴某的5500元还款,并向他出具了收条。当年12月,他准备向陈某偿还全部余款时,因陈某当时未带借条,致使其未能当场交付。而后来,陈某便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12000元。经法院执行,他已向陈某支付了全部款项。这样一来,他便多付了5500元,于是,事后,他多次向黄某催要其代收的5500元,但遭到拒绝。他这才起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返还5500元。可黄某却称,他和吴某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吴某支付给她的5500元是货款,而她也已经
    2023-06-08
    80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转账能否属于不当得利
    一、夫妻之间的转账能否属于不当得利关于夫妻之间的转账是否构成不当得利认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需要参考以下内容:重大误解汇款能否构成不当得利。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下面四个要件:(1)一方获得利益;(2)另一方受到损失;(3)取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一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其合法依据既包括法律的规定,也包括合同的约定。重大误解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以及标的物的品质、质量、规模等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二、不当得利的概念和特征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方受到利益,一方受到损失,受利益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依据获得。比如:甲去银行取款,点钞票的点错了,多给了一万块,那么这个一万块就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具体特征根据有三: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
    2023-06-15
    187人看过
  • 不当得利纠纷是否属于侵权诉讼的范围
    不当得利属于侵权诉讼。不当得利事实上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因其也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不当得利纠纷的法律依据不当得利纠纷的概念是:没有正当理由获得的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
    2023-08-01
    419人看过
  • 非债清偿属于不当得利么
    一、非债清偿属于不当得利么非债清偿并不直接等同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通常指的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获得利益,导致他人遭受损失的情况。而非债清偿则涉及债务人清偿了并非基于合同或法定原因的债务。两者在法律上有所区别,不当得利主要关注的是获得利益与造成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而非债清偿则更侧重于债务清偿的合法性。因此,非债清偿并不直接构成不当得利,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和判断。二、债权凭证的替代材料在未签订借款合同的情况下,仍有一些材料可以作为债权凭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这些材料包括收据、借条、欠条以及汇款凭证等。尽管汇款凭证不一定能直接作为债权凭证,但它可以证明汇款事实,具体是否可作为债权凭证还需由法院进行判断。当面临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情况时,补救措施包括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并搜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
    2024-03-27
    121人看过
  • 犯罪金钱属于不当得利吗
    犯罪金钱不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不是犯罪。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一、什么案件才能定不当得利案由案件构成以下四种情形,可以定为不当得利案由。1、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实,使一方的财产总额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2、他方受损。所谓受损,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即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减少。3、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受损与一方受益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后者是前者的原
    2023-03-01
    397人看过
  • 不当得利属于哪个部门管
    一、不当得利属于哪个部门管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2.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积极减少与财产消极减少)。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指缺少获得利益的法律原因或权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2023-05-22
    274人看过
  • 工资多发属于不当得利吗
    工资多发属于不当得利。离职后工资多发不退还,如果金额较小,通常用人单位不会予以追究,如果金额较大,用人单位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劳动者支付不得当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一、如何认定不当得利首先要证明存在不当得利事实,成立要件包括:1.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实,使一方的财产总额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2.他方受损。所谓受损,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即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减少。3.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受损与一方受益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后者是前者的原因。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不受
    2023-03-03
    170人看过
  • 返回货款属于不当得利吗
    返回货款不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返还财产是指侵占他人财产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返还财产。二者没有关系,只不过发生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财产。一、不当得利之债怎么算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1)必须是一方受益;(2)必须使他方受损;(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当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继承人,还可能是第三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返还利益包括返还原物所生孳息。二、不当得利有哪些法律后果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
    2023-03-22
    347人看过
  • 不当得利属于什么行为以及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一、不当得利属于什么行为不当得利,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就看主观是否是认知的故意。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二、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1.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2.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三、不当得利可以找律师吗不当得利可以找律师的。因为在起诉和开庭审理的时候,可以委托律
    2023-05-03
    255人看过
  • 多付工程款是不是属于不当得利纠纷
    一、多付工程款是不是属于不当得利纠纷1、属于不当得利纠纷。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后,施工单位不返还多付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取得多付工程款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所以是属于不当得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
    2023-04-20
    149人看过
  • 怎么认定不当得利是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纠纷属于侵权吗
    认定不当得利是侵权行为根据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处分他人财物,侵权人对他人的物权使用或消费他人之物,侵害知识产权而获取利益或者侵害他人人身权。不当得利纠纷不属于侵权纠纷。一、怎么认定不当得利是侵权行为认定不当得利是侵权行为有如下几种情形:1.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是指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标的物处分权的人擅自处分他人标的物的行为。如非法出租他人之物、共有物;违法转租。2.物权使用或消费他人之物不法行为人非法使用他人的财产并获取利益,构成对他人的物权的侵害,行为人应负侵权责任。同时,由于行为人从财产之上获取利益无法律上的根据,亦应负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3.侵害知识产权而获取利益行为人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抄袭、非法复制他人有著作权的作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专利等,均构成侵权行为责任。同时,由于不法行为人往往会从侵害他人的知识产品中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此种利益的获得没有法律根据,行为人亦应负
    2023-07-17
    24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是否属于负债范畴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2-02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高利贷超过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息的部分属于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有损于他人并取得利益的行为。当不当得利事实发生时,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样的行为在双方之间产生了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中,取得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为受害人。
    • 2022年诈骗所得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4
      1、诈骗所得并不属于不当得利,诈骗所得是属于违法犯罪所得。 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利益,并且会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失。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
    • 返还彩礼能否属于不当得利,能不能不当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0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 不当得利行为是否属于刑事拘留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4
      不当得利一般不会被拘留。但是,当事人起诉判决后,不当得利人有能力偿还拒绝执行的法院判决,情节严重的可能被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不当得利(含竞争),不返回是否属于犯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4
      不当得利不返回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财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利益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的,受损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规定,得利人无偿将取得的利益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人可以请求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