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1:52:02 351 人看过

第一条为方便职工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省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工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下简称委托划转还贷),是指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受托银行,依据委托人上月实际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按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资金到还贷储蓄账户中,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委托人是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受托银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委托划转还贷的管理工作,受托银行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划转工作。

第三条委托划转还贷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委托人(借款人及其配偶)自愿申请委托,且所在单位签章。

(二)委托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必须每月在15日前汇缴入中心。

(三)委托人夫妇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双方同时申请委托,不得单方申请。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分别在市管理中心和区、县管理部,不适合本规定委托条件。

(四)借款人已开立还贷储蓄账户,每月应根据还贷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情况,自行确认还贷资金是否充足,如不足需提前向还贷储蓄账户存入补充资金,保证每月足额还款。否则,上月无实际还款额或实际还款额不足,造成下月无法划转或划转额不足而逾期,由委托人负责。

(五)申请委托划转还贷之前,委托人必须是通过还贷储蓄账户已自行还贷,且无逾期情况。

(六)申请委托划转还贷前,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不低于委托人三个月的应还贷款额;还贷期间委托人符合其他条件的公积金提取(除还贷款以外的条件),其账户保留余额不得低于委托人三个月的应还贷款额。

(七)申请委托划转还贷期间,委托人及其配偶(含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后组成的夫妇家庭)不得再以还贷提取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窗口提取业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武汉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如何办理
    武汉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办理指南“委托扣划”是指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出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其公积金贷款的委托。(一)办理对象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二)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个人社保】委托扣划分逐月扣划还贷和逐年扣划还贷两种方式。1、逐月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1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次月开始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其中约定月缴存额6倍的公积金不能用于扣划。2、逐年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每年1次按指定时间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其中约定保留金额为100元。在选择逐年扣划还贷的同时,委托人可选择降低月还款
    2023-05-05
    335人看过
  •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缴存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缴存部分,两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相加,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见角进元,见分舍去。缴存基数核定后年度内保持不变,每一公积金汇缴年度调整一次。一、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公积金封存后提取的条件:(一)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二)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存折。二、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
    2023-04-11
    58人看过
  • 异地职工可否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这种情况在点多、面广、线长、职工分散的铁路运输、石油化工等企业较多,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保证本地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和委托贷款的前提下,可办理本市范围内异地职工在当地购、建自住住房的委托贷款。异地职工委托贷款可按如下程序办理:先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管理机构受理职工贷款申请,初审时,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由缴存地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并将材料移交给购、建房所在地管理机构。购、建房所在地管理机构根据初审意见以及抵押物情况做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定。同意发贷的,由购、建住房所在地管理机构委托当地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贷款手续办讫后,书面通知缴存地管理机构办理职工贷款备案。异地委托贷款的信贷资金、费用支出、贷款风险由购、建房所在地管理机构负责,贷款收益也由其享有。如借款人发生违约行为,缴存地管理机构应协助购、建房所在地管理机构催收。
    2023-04-30
    434人看过
  •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
    因为个人工作调动或者是家庭原因,打算换工作,到异地工作的话,如果住房公积金不能实现跨省转移,就之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相当于白交了。那么,住房公积金转移具体步骤是什么?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封存?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封存详解第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转移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公积金分中心时,必须在新单位先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新单位经办人员在办理公积金开户时,应要求所在公积金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简称“查询书”)并加盖该银行印章后,交职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时作为开户证明。第二、职工将“公积金查询书”交原单位,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根据“查询书”的有关信息填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连同“公积金查询书”提交所属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各管理部的转移业务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开出信汇凭证了,划拨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第三、中直机
    2023-05-03
    237人看过
  • 法院扣划住房公积金最新规定
    一、法院扣划公积金条件如果被执行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法院可以进行划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购买住房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住房)且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1)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
    2023-03-05
    399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是指借款人及配偶(以下称"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下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与管理中心签订《九江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委托管理中心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中,按月提取核定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含商业贷款部分)、商业购房贷款本息的一种提取业务。申办条件1、办理了购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购房贷款以及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能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实购房贷款信息的。2、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3、申请时无逾期贷款。4、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存储余额不少于2400元。业务流程提取额度1、办理了组合贷款的,按月提取额度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月还贷额合并计算。2、按月提取还贷以"百元"为单位整数提取。3、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1年还贷本息额的,提取额度为每月还贷本息额,可签订最短
    2023-03-01
    18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申请表怎么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9
      “委托扣划还贷”是指公积金中心接受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提出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其公积金贷款的委托,每月或每年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直接归还其公积金贷款。
    • 谁能发一份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申请表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9
      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 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2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是指按月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的扣款还贷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抵偿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13个月的余额。 逐月还贷的操作手续其实很简单,只要贷款买房的市民,在公积金账户上保留有13个月的余额,比如每月的缴存额为1000元,账户余额达到13000元了,就可以到买房按揭的银
    •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是否包括逐月还贷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7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包括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如果是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是逐月还贷的,个人账户提取时需留存1年的金额,不能全部提取。第五条逐月还贷提取金额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逐月还贷委托人在委托期间,必须在本人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保留逐月还贷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前,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实缴额的12倍(以下简称保留余额);(二)逐月还贷提取金额为保留余额以上部分,并且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书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4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书委托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协助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争论,无纠纷,无抵押。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人,房型,房龄约年,朝向,楼层层,总层数层,结构,面积(建筑/使用)平方米,配套设施。甲方委托乙方为该房屋办理形式贷款。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贷款年限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