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要满足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7 21:33:09 136 人看过

一、事实收养要满足的条件

1、事实收养要满足的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了事实的抚养、教育关系,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认知;没有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女方收养子女要符合哪些条件

1、女方收养子女要符合的条件:女方必须是无子女或者是只有一名子女,并且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女方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女方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女方年满三十周岁。

2、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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