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病参与度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7:32:16 475 人看过

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

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者在造成目前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

与目前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40~60%。

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

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10~30%。

既有损伤又有疾病,若后果完全由疾病所致,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为0%概念

是指在有外伤、疾病(包括老化和体质差异)等因素共同作用于人体,损害了人体健康的事件中,损伤在人身死亡、伤残、后遗症的发生上所起作用的比例关系。

一、故意伤害罪轻伤与重伤的界定

根据《刑法》第95条的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机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害。其中,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丧失听觉是指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或者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丧失视觉是指损伤后一眼盲,或者两眼视力低,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或者眼损伤或颅脑损伤致使视力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是指除上述伤害之外的损伤,如严重的烧伤、烫伤等。

所谓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评定伤害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性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既不能因临床治疗好转、愈后良好而减轻原损伤程度,也不能因治疗处理失误或者因损伤使原病情加重以及个体特异体质而加重原损伤程度。

二、骨折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这种情况还要看是什么部位的骨折及骨折的程度,如果需要手术治疗,一般术后还要看恢复的情况也没有术后的并发症,不能只凭骨折就确定评残就评残的时间的,不是所有的骨折都可以评残的。

1、伤残鉴定即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是为了科学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为了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做的鉴定结论。

2、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3、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该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该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鉴定与工伤鉴定材料都给交通事故处理吗?
    1、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六、受伤害
    2023-04-28
    323人看过
  • 外伤参与度和交通事故责任之间的关系
    一、什么是损伤参与度损伤参与度原本是法医学上的一个概念,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的规定。损伤参与度,是指有外伤、疾病(包括个人身体老化和体质、健康差异)等因素共同作用于人体,损害了人体健康的事件中,损伤在人身死亡、伤残、后遗症的发生上所起作用的比例关系。具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主要表现为交通事故因素、受害人自身身体健康或年龄等因素、第三人过错等多种因素并存的情况下,在出现受害人相关损害时,交通事故对于损害后果所具有的作用力大小。二、外伤参与度和交通事故责任之间的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责任通常与赔偿责任相一致。但在多种原因并存致损害后果的情形下,会产生事故责任、损伤责任与赔偿责任的不一致性。在确定具体赔偿责任前,我们应该对这三种责任有一个相对明晰的界定。事故责任,顾名思义,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具有的原因力比例或过错大小。它一般由交警部门出具的
    2023-02-26
    3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心脏损伤参与度一共几个级别
    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③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后果,或者在造成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与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40~60%。④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损伤与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10~30%。⑤既有损伤又有疾病,若后果完全由疾病所致,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为0%。一、交通事故心脏损伤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1、
    2023-03-22
    2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老年人身体情况参与度
    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处理,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当然60岁以上的老年人人身损害时可酌情判处误工费。在审判实务中发现,各保险公司均认为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年龄已超过60岁就无劳动能力,不应判处误工费。经分析认为,60岁以上老人,一般应推定为无劳动能力,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被认定为无劳动能力则不合理。法院可结合具体情况酌情判处误工费。一、交通事故的赔偿有哪些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
    2023-03-06
    228人看过
  • 损伤参与度与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是怎么确认的
    损失参与度侵权责任现在有五种认定,比例分别是100%、75%、25%、50%、0。损伤参与度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指采用医学技术的方法确定致害因素与受害人自身体质、原有疾病、伤残状况以及医疗过错程度等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而量化致害因素对于损害后果的具体影响,形成的参与度比例。一、医疗事故的赔偿的比例医疗事故属于民事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由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
    2023-02-11
    476人看过
  • 没有申请参与度鉴定交通事故死亡可以获得赔偿吗?
    没有申请参与度鉴定交通事故死亡不一定可以获得赔偿,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各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一、交通事故主责赔付比例是怎样的?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
    2023-02-18
    2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伤损伤参与度判决书需要写明什么
    一、交通事故受伤损伤参与度判决书需要写明什么交通事故受伤损伤参与度判决书需要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证据,事实、实际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时,双方都会选择打官司来解决,这个时候,法官往往就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庭辩论的结果来做出判决并制作判决书。被告人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xx年xx月xx日被_____市公安局_____分局刑事拘留,同年_____月_____日被逮捕。现羁押于_____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以______检刑诉(20xx)14_____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______犯交通肇事罪,于20xx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后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11月13日变更起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2023-06-02
    3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交通事故责任有关系吗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与责任有关,超过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各自责任的大小按一定的比例分担损失费用。最新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三、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四、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
    2023-05-01
    389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为何开始参与交通事故判决
    在我市,汽车综合性能司法鉴定已经开始参与交通事故的判决。阜新汽车综合性能司法鉴定所自2007年11月23日正式开展司法鉴定业务以来,已经接受了三起交通事故的委托鉴定。阜新汽车综合性能司法鉴定所接受的第一起委托,是对一起直行车和左转车相撞事故中,直行车的瞬时行驶速度进行鉴定;第二起委托是对两车追尾事故中,两车碰撞前的行驶速度进行鉴定;第三起委托是对事故车辆的制动性能和转向性能进行鉴定。阜新汽车综合性能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果为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裁决提供依据。阜新汽车综合性能司法鉴定所现有6名司法鉴定人,主要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依托阜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先进设备,对委托鉴定事项进行检测和诊断,作为第三方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意见。据介绍,阜新汽车综合性能司法鉴定所目前可以对汽车事故和汽车综合性能进行鉴定。比如,在汽车与汽车相撞,汽车与其他机动车相撞,以及汽车与自行车、行人相撞的交通
    2023-04-21
    62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是不是存在参与度鉴定
    一、医疗事故中是不是存在参与度鉴定1、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卫生主管理部门调查需要,或者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医疗过错参与度的鉴定。2、参与度是指实际发生的后果与外界损伤因果关系,包括是否有关和有多大关系3、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1、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2、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3、如果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并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
    2023-06-16
    314人看过
  • 工伤与交通事故鉴定有何不同?
    1.两者的评定标准是不一样的。2.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道路交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3.一般来说,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司法鉴定的标准要高一些,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交通事故等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一样吗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三种情形:A、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B、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C、在四川省范围内,上述
    2023-07-07
    349人看过
  • 参与处理交通事故
    参与度是用来确定交通事故中不良后果与事故关系的个指标。是指有某种既存疾病的人,于交通事故后死亡、伤残或遗留某种后遗障碍,依照交通事故对死亡、伤残或后遗障碍寄予何种程度的关系来判断肇事者应负责任的程度,或者说,是事故外因与疾病内因包括老化现象诸因素对死亡、伤残或后遗障碍的影响程度大小。一、意外伤残到哪里鉴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同意申请法院委托伤残鉴定一般的伤残鉴定程序如下: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7、损伤后误工时
    2023-03-10
    169人看过
  • 交通事故重伤鉴定要求与标准
    根据我国《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实践经验,确定重伤的标准主要有肢体残废、容貌毁损、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和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这六个方面,具体的鉴定需要通过法医和专业设备进行。比如容貌毁损在这里是指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已成为惯例,在保险公司眼里,由他们定损也是天经地义。他定的标准你不同意他就不。同一保险公司不同理赔点定损结果不一样,即使同一理赔点不同的定损员定损结果也不一样,他们大都靠眼睛估计后定出车损的价格,缺乏权威与标准。其实,保险公司没有这个定损的法律资格。1、因为保险公司不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有合法资质的定损单位。所谓保险公司的定损;只不过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而这个参考依据只有在投保人认可的前提下,才产生相应的律约束力。2、肇事司
    2023-06-30
    1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与费用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学习一些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与鉴定费用的法律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1、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2、鉴定机构在哪里?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由谁出?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
    2023-06-08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鉴定,参与度与因果关系的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2
      因果关系鉴定就是所谓的参与度鉴定。这个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的定论。举个例子说下情况。2012年10月13日16时25分许,被告王某驾驶小轿车与原告肖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事故责任书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肖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住院46天后出院。经司法鉴定,原告颈3-7椎间盘突出系自身退行性病变,车祸诱发或加重颈部损
    • 工伤伤残等级和事故参与度鉴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0
      1、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回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叫劳动能力鉴定。 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 原有疾病与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考虑什么方面?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09
      要区分不同情形考虑参与度、正确运用损伤参与度、事故责任、赔偿责任等。损伤参与度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具体是指采用医学技术的方法确定致害因素与受害人自身体质、原有疾病、伤残状况以及医疗过错程度等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而量化致害因素对于损害后果的具体影响,形成的参与度比例。
    •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损伤参与度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16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损伤参与度,是指在人身损害的案件中,由于损伤与疾病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存在,且造成机体结构破坏及功能障碍、死亡等现存后果,损伤或者损伤所致的继发症、并发症在现存后果的因果关系的评定中所起作用的相对比例,就是损伤参与度。
    • 交通事故参与度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怎么认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因果关系鉴定就是所谓的参与度鉴定。这个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的定论。举个例子说下情况。2012年10月13日16时25分许,被告王某驾驶小轿车与原告肖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事故责任书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肖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住院46天后出院。经司法鉴定,原告颈3-7椎间盘突出系自身退行性病变,车祸诱发或加重颈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