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仍然享有权利分配利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06:58 193 人看过

我们认为,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应无权请求公司分配其在转让之前的利润。人民法院也不能判令公司强制分红。理由如下:

(1)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其已经丧失股东身份,不应继续享有股东权益。而鼓励分配请求权作为股权当中一项重要的自益权之一,股东在转让其股份之后自然也不得享有

(2)公司的利润如何分配方案主要由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来进行,公司公积金、公益金、发展基金等怎么提、有没有现金流可支持分红、公司是先发展还是先分红、还是既发展又分红,这些都属于人合的因素,只能由股东之间的商事行为来决定,法律不便也没有做出硬性规定,也没有赋予人民法院有权判决有限公司强制分红的权利。

(3)红利分配属于典型的公司内部事务,法院原则上不宜干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实体内容,因为股利分配与否,除了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可资分配的利润,还取决于公司的意思,主要是股东大会的自由判断,法院不宜干涉。此外,股利分配政策还受制于公司的类别(闭锁性公司或公开性公司、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前景、国内外市场的现状及税法的影响。因此,公司股利分配之多寡原则上是公司自治和股东自治的范畴,

(4)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权转让一般是以所有者权益作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也就是说,转让价格中应该包括未分配利润。因此,受让方支付价款给出让方,受让方其再通过分红而获得补偿

但公司法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针对公司不分配利润的行为为股东提供了一定的救济途径,即赋予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公司法第七十五第1款第1项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2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后利润分配有没影响吗?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规定,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如果转让方提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的,应自实际取得股权转让收入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该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未按期如实申报的,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2、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3、在计算股权
    2023-02-19
    161人看过
  • 转让股权关于未分配利润是否缴纳
    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有关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一、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还能追偿吗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要看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有作分配利润,是否作出了分红决议。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从性质上说,公司一旦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股东请求公司分红就是合法的。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则无论在股权转让前是否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则不能对先前利益进行追偿。二、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手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
    2023-04-06
    30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未分配利润可以不分配吗
    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此时完全可以不分配。因为股权转让是新旧股东之间交易行为,持股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一、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方式有: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有下
    2023-03-30
    142人看过
  • 未分配利润在股权转让后的处理方法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式是,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公司所有。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
    2023-07-02
    93人看过
  • 股东死亡时,股权转让协议是否仍然有效
    公民死亡后,其继承由继承人依法继承,股东的出资作为个人的合法财产。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也应当依法继承。因此,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取得股权,依法享有资产权益,参与重大决策等股东权利虽然“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新《公司法》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出了规定。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死后不能继承股东资格。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人格,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一定存在互信关系。股东不希望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的,在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时,可以规定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死亡后不能继承其股东资格。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的出资后,不能成为公司股东
    2023-05-07
    306人看过
  • 利润分配和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一、利润分配和股权转让协议1、利润分配协议甲方:王五,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乙方:张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丙方:李四,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甲乙丙三方就投资合作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一、投资合作背景1.1、深圳市某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20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10%。1.2、三方均认可是在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1.3、甲方向乙、丙两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二、合作与投资2.1、合作方式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2.2、投资及比例2.2.1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2.2.2三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
    2023-04-13
    19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可以分配其在股权转让前取得的利益吗
    股东转让股权后,应区别对待转让前未分配的利润。如果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大会已经制定了利润分配方案,原股东在股权转让后享有利润债权请求权,并应要求公司在决议规定的时间或章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新股东可以获得这部分利润。如果公司股东会在转让前没有制定利润分配计划,原股东将在股权转让后丧失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东不能主张受偿利润。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股权转让撤销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情形之一,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
    2023-08-18
    273人看过
  • 股东出资有瑕疵的,股权转让是否仍然有效
    在瑕疵股东出资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是否仍然有效。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得以出资瑕疵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不履行和不当履行两种形式。不履行出资义务,通常是指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具体表现为:(一)拒绝出资。即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签署或者填写认缴书后,拒绝按照规定出资。这种拒绝通常是明示的,但也可以是暗示的。拒绝出资可以在公司成立前发生。如股东签署公司章程后,在验资时拒绝出资。也可能发生在公司成立后,即公司成立后,依法应当办理金融产权转移手续,但投资者拒绝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其结果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不到位(2)无法出资。指投资者因客观或法律原因不能履行投资义务的情形。不出资分为事实上的不出资和法律上的不出资。前者是指基于自然法事实的出资不可能。被投资建筑物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发生毁损、灭失的,多数为不可抗力。后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能贡献的,如禁止流通
    2023-05-07
    160人看过
  • 什么是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
    一、什么是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按性质可以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与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一种股东权权能。获取股利是股东投资的主要目的,也是公司作为营利法人的本质要求。因此,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所享有的一种固有权,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治理机构予以剥夺或限制。由于公司的经营具有风险性,股东能否分得股利,分得几何,均为未知数。故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为一种期待权。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指当公司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时,股东根据股东会决议而享有的请求公司按其持股类别和比例向其支付特定股利的权利。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具有债权性,它实质是股东对经决议认可的实实在在的可分配金额享有的给付请求权。美国学者汉密尔顿亦认为:股利
    2023-04-27
    488人看过
  • 未足额出资股东是否有参与分配利润的权利?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有分红权力。对其未出资部分,即使追补了出资,也只能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余主张权利。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未足额出资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依据债的相对性原理,公司债权人不能依据其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向股东主张权利是显而易见的。但在本案中公司债权人何以要求未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责任呢?因为债权人和股东之间存在侵权关系,满足构成侵权的四个法定要件,即行为人违法,主观过错,债权人的实际损失以及行为人违法行为与债权人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第一,不实出资股东不实出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其次,公司承担责任的基础完全建立在公司股东出资财产之上,是公司获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必要法律要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规定向公司足额投入并保持足额资本,继而侵害公
    2023-07-03
    72人看过
  • 转让股权股东会决有权利转让股东吗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属于股东会的职权。第四十一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股东会应采取何种表决方式,是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还是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上述法律规定存在不够协调、明确之处,可能产生歧义。如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可能出现持有过半数出资额的大股东一人即可作出决定的情况。而当该大股东是转让人时,无需履行任何程序就可获得实质上的同意,其他股东并无制约手段,而此状况似乎并非法律规定的本意。如何理解股东会对出资转让的表决方式,才符合立法本意,才合乎法理、事理呢我们认为,公司法虽将此事项列入股东会的职权,但对其不能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而应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首先,法律对此事项专门规定的表决
    2023-02-08
    65人看过
  • 股东权益转让后,能否继续享有分配权益?
    首先要分清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和利益分配给付请求权的区别。利益分配请求权系股东权的一种,当公司有盈余时可能获得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分离于股份而存在,当股份转让时,应一并转移于股份受让人。股利分配给付请求权则由股利分配请求权分支而生,是对股东会承认的股利分配金额的具体请求权,属于单纯的独立于股东权的债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独立存在,不当然随股份转移。如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而且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并无欺诈行为,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如果在转让股权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则无论在转让股权之前公司是否已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均无权请求分配利润。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步骤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转让出资协议;3、前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转让者、受让者、转让的股权额、转让后的最新股本结构等);4、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
    2023-07-19
    90人看过
  • 股东利润分配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股东未按期出资要负什么责任在登记设立公司时,公司股东因资金不足、不愿实际出资等原因,时常会不按期出资,甚至没有出资,这些行为实质都是出资不足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应该承担以下责任: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1)股东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
    2023-07-02
    21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还能享有原公司的分红权利吗
    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如果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转让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后者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一、股东分红权的法律含义是什么?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的性质可从抽象意义与具体意义两个层面来探讨。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一
    2023-02-28
    42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东转让后还享有所得利润分配的权利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9
      (1)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其已经丧失股东身份,不应继续享有股东权益。而鼓励分配请求权作为股权当中一项重要的自益权之一,股东在转让其股份之后自然也不得享有。 (2)公司的利润如何分配方案主要由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来进行,公司公积金、公益金、发展基金等怎么提、有没有现金流可支持分红、公司是先发展还是先分红、还是既发展又分红,这些都属于人合的因素,只能由股东之间的商事行为来决定,法律不便也没有做出硬性
    • 股东转让股权后就是分配利润的请求权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7
      股东转让股权后不能就转让前的公司利润享有分配请求权。分配公司利润属于股东的权利。转让股权后,自己就不再拥有股权,没有股权也就不再是公司股东了,所以一般不应再享有利润分红。
    • 股东转让股权后还有没有权分配股利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05
      首先要分清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和利益分配给付请求权的区别。利益分配请求权系股东权的一种,当公司有盈余时可能获得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分离于股份而存在,当股份转让时,应一并转移于股份受让人。 股利分配给付请求权则由股利分配请求权分支而生,是对股东会承认的股利分配金额的具体请求权,属于单纯的独立于股东权的债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独立存在,不当然随股份转移。 如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而且在股权转
    • 股权转让之后原股东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转让之前的利润还有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3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要看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有未分配利润,是否作出了分红决议。 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从性质上说,公司一旦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股东请求公司分红就是合法的。 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并未经股
    • 股权转让后分配利润有哪些税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0
      个人平价转让股权时,被投资企业账上有未分配利润,且无正当理由的,被转让股权份额享有的未分配利润应计入股权转让的价格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