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专用发票已经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购买方填报《申请单》,但不必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必须暂以《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帐凭证。
销售方应做如下处理:
销售方凭购货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发生销货退回(含部分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的,销售方还应该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情况二: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并且开票时间已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不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销售方应作如下处理:
销售方凭购货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情况三: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并且开票时间已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处理同情况二所述。
情况四:当出现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并且开票时间已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的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的处理同情况二所述。
情况五: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并且开票时间已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由购买方出具写明拒收理由、具体错误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加盖购买方单位公章)。
销售方应作如下处理:
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以及上述购买方出具的书面材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情况六:当出现开票有误等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并且开票时间已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不需要作处理。
销售方应作如下处理:销售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具体错误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对于前述六种情况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购买方和销售方还应注意:
1、《申请单》一式两联(需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章):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2、《通知单》一式三联(需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章):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3、购买方或销售方应将《申请单》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
专用发票作废条件是什么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作废
72人看过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是什么?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是什么
391人看过
-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相关规定(一)
370人看过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能不能补录
272人看过
-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作废可以么
82人看过
-
增值税发票丢失最新处理办法
326人看过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
当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丢失,是否还能作废当月的增值税呢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3遗失当月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废。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
-
收到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0你的情况涉嫌放火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立即报警处理。有公安机关或消防机关进行侦查处理,然后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 2、不管是什么情况都是故意犯罪。但是量刑有很大差别。你们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线索。
-
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8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可以文件支持吗,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不可以文件支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9号]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
-
增值税发票开错了,增值税发票可以作废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07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3、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