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有何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09:32:28 407 人看过

一、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有何区别

1、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有何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2)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4)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5)外开展业务的名义不同。租赁合同一般是一方租赁另一方的场地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租赁费用;承包合同是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有何区别

1、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虽同为物之支配权,但两者对物进行支配的主要方面则有所不同。

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适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须具有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主要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因此,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

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

一般地,用益物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与财产所有人的约定独立存在,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因此,用益物权都是主权利。而担保物权系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其存在则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它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因此,担保物权是从物权。

3、用益物权往往有明确的存续期间。

在物权关系解除后,权利归于消灭,而在权利的存续期间,权利人可以依法或依合同规定行使权力。担保物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在担保物权实现之时,该权利亦归于消灭。

4、用益物权的行使。

必须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而担保物权的行使,除留置权、质押权外,均不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

5、目的实现之时间。

担保物权须于接受担保债权届期未受清偿时,始得实行,其目的实现的时间系于将来。而用益物权一旦设定,即能实现用益的目的,故其目的的实现时间系于现在。

6、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而用益物权则不具有这一性质。

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灭失,如不能归责于担保物权人,担保物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以其他物替补。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灭失,用益物权人不得请求所有人以其他物替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0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债权相关文章
  •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一、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有:1.土地承包权其性质属民事权利能力;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民事权利,是新型用益物权2.土地承包权依法律赋予而产生;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承包合同生效而产生3.土地承包权是法律上的客观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现实中的主观权利4.土地承包权的法定主体是农民,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户5.农民土地承包权具有社区成员权特性,不得被剥夺和非法限制;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被依法剥夺6.土地承包权其存在具有人身依附性,且不能流转、抛弃或放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流转7.农民土地承包权因“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而长期存在,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虽具有较长期限,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因一定法律事实(如承包方依法退包等)而消灭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
    2023-05-13
    149人看过
  • 个人经营与公司经营的区别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有以下五点:1、经营场所不同;2、投资主体不同。有限公司投资主体是法人,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能够以企业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法定权利、义务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投资者;3、承担的财产责任不同;4、两者缴纳的税费不同;5、两者的清算程序不同。有限公司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而个体工商户歇业时无清算程序,只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歇业手续,注销营业执照即可。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立;2、投资者地位的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可以不是同一个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投资者必须为同一个人;3、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而个体工
    2023-07-20
    230人看过
  • 劳务合同与经营承包合同的区别
    1、合同形式上的差异。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2、订立合同方式上的差异。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经过招标投标程序,还应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3、其他的不同。一、在我国,口头约定是否可以成立合同在我国口头约定可以成立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的,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生活中常见的,因到商店买东西而形成的买卖合同就是典型的口头合同。不过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书面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则口头约定不可以成立合同。二、民法典订立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根据民法典对于合同订立要件上的相关规定,合同订立的形式是没有强制规定的,有书面形式
    2023-03-06
    276人看过
  • 商铺经营权的转让与商铺租赁的区别
    一、商铺经营权的转让与商铺租赁的区别?商铺出租只是单纯的房屋出租,房屋里面的东西是不包括在房屋租金里面的,而房屋转让则是要把房屋里面商品附带转让,当然需要承租方支付转让费的。举个例子说明:出租:一般是房东租房给租户,房东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但房东不一定经营铺面,房东只按时收租金就行了。转让:一般是某人XX找房东租房,用于经营自己的铺面,有一天XX不想再续租了,这时候房东再将铺面转让给租户,这个铺面口岸非常好,那么转给租户得收取费用(转让内容包含不限于装修、铺面内所有物品、铺面租金),某人XX是没有该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只有经营权。注意:租户在承接铺面时需要注意该店铺是否交纳租金、物管费用、口岸好坏、如果经营者拥有房屋所有权那么房屋是否作为抵押!二、商铺经营权是什么?商铺经营权(无产权)意为:1、商铺使用权是使用商铺进行经营的权利,不是所有权,所以不能买卖。使用权是指对财产进行使用的
    2023-04-12
    107人看过
  •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有什么不同?
    现代租赁已成为解决企业资金来源的一种筹资方式。企业资产的租赁有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经营租赁是指以提供设备等资产的短期使用权为特征的租赁形式,而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目的,从而最终获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一种租赁形式。《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并不是根据特定承租人的特殊需要专门购买的。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按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其出租标的物的行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产生两个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一是买卖,二是出租,买卖是为出租服务的。2.在传统的租赁中,租
    2023-08-15
    67人看过
  • 承租人如何选择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承租人,租赁,经营,使用,愿意,选择租赁方式的选择取决于承租人的需求。在下列情况下,承租人将会选择经营租赁:1)、使用时间不长,或者断续、偶尔使用,即使单位时间的租金较高,承租人也愿意采用经营租赁。2)、承租人希望在同一时间,用同样的资金量使用更多的租赁物。3)、承租人处于流动状态,希望轻装搬家。4)、其他财务上的原因。在下列情况下,承租人愿意采用融资租赁:1)、使用的设备,最终要购买形成固定资产。2)、承租人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很少有流动或搬迁。3)、维修保养的力量雄厚,不需要出租人提供技术服务。4)、不愿意承担较高的经营租赁的租金。
    2023-06-09
    164人看过
  •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比较,经营租赁合同可以中途解约吗
    一、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比较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比较体现在以下内容:1.租赁程序不同。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2.租赁期限不同。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3.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4.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留购。5.租赁的实质不同。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二、经营租赁合同可以中途解约吗经营租赁合同可以中途解约,但合同有约定的要支付违约金。租赁方可以先和出租方协商,出租
    2023-05-03
    435人看过
  • 林地租赁经营
    土地承包
    林地承包需要和村委或农民签订合同。承包林地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林地间作的法律限制退耕还林地区有条件的林粮间作,应以不改变林地用途为限。退耕还林地按照土地规划属于林地,就要植树种草、保持水土。所以,退耕还林地区发展林下经济是以不改变林地用途为重要前提的,而林地用途改变与否,不仅需要考虑农作物的种植面积,还应当综合考虑树木的有无、密度和长势等来综合加以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
    2023-07-02
    206人看过
  • 租赁的主要类别是什么,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
    租赁分类:1。经营租赁是租赁公司在短时间内为承租人提供设备、维修、保养和人员培训的一种服务性业务,又称服务租赁。经营租赁的主要特点如下:(1)租赁设备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选择,再寻找租赁企业。(二)租赁期限短,短于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在合理的限制条件下,租赁企业可以中途解除合同。(3)租赁公司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四)租赁期满或者合同终止后,租赁公司收回租赁资产。经营租赁更适合租赁技术落后的生产设备。融资租赁是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承租人提供长期合同购买设备的融资性信贷业务。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如下:(1)租赁设备需由承租人购买,或由承租人直接从生产商或销售商处选择。(2)租赁期限长,接近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租赁期内双方无权解除合同。(3)承租人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4)租赁期结束时,设备应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包括归还租赁公司、继续租赁或保留购买。通常采用企业采
    2023-05-08
    97人看过
  •  经营租赁的优势与局限
    该段内容讲述了租赁合同的一些特点,包括承租人可以随时取消合同并退回设备,经营租赁期限较短,不完全付清性,以及出租人需要提供专门的技术设备等。在合同期间,承租人可以随时取消合同并退回设备,以便更换更先进的设备。2.经营租赁的期限一般比较短,远低于租赁物的经济寿命。3.不完全付清性。4.出租人不仅负责提供租金信贷,而且要提供各种专门的技术设备。 租赁期限短,设备更新快根据所提供的标题,无法生成相应的法律分析。请提供更具体的问题或相关的法律条文,以便生成准确的法律分析。在合同期间,承租人可以随时取消合同并退回设备,以便更换更先进的设备。同时,经营租赁的期限一般比较短,远低于租赁物的经济寿命。此外,租赁合同中通常存在不完全付清性。对于这些情况,出租人不仅负责提供租金信贷,还要提供各种专门的技术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
    2023-08-21
    269人看过
  • 委托经营和承包区别是什么
    产权与运营权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首先,权利属性极其独特。土地承包权实际上是乡村集体组织成员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权益;而反观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一种源自于民法领域的物权,其排他性特征显而易见。其次,权利内涵有着各自的特色和侧重点。再次,关于权利的弃置问题,两个概念也有本质上的差异。此外,在规定权利继承人时两者的差异亦十分明显。《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4-04-26
    19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与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区别
    随着我国所有制形式、劳动用工制度的深入改革,企事业单位一般已普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但在履行劳动合同中,纠纷仍频频发生,因此,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所谓劳动争议指的是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指的是因劳动活动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并由劳动法律法规所调整的一种社会权利义务关系。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有劳动合同的,属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向其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由于我国目前无统一的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又相对滞后。因此,实践中就某些劳动争议纠纷的认定及法律适用就存在争议。如劳动合同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区别,就存在较大的认识分歧。一、劳动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区分的法律依据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为承包经营企事业财产,明确双方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及内容而订立的协议。按上缴利润
    2023-06-08
    254人看过
  •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
    融资租赁的意思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一、工程项目融资合同种类1、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即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的买贸合同的买受人和出租人是同一人。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种主要的形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人和租赁物的选择,直接向出贸人购回选定的租赁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交付租金。由于其省事省时,手续简便的特点,这种形式的合同大受当事人的青睐,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中大多采取此种形式的合同。2、转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此类合同中以特别条款约定,承租人同时以出租人的身份与低三人即终承租人订立另一个融资租赁合同,该另一个合同的租赁物和租赁期限与本合同完全相同。根据该合同,承租人向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z终承租
    2023-03-07
    305人看过
  • 如何认定经营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的认定标准是:(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也会占租赁资产使用寿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法律如何规定融资租赁中的经营性租赁?在这种租赁方式下,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应商的选择,在购买了该租赁资产并中长期出租于该承租人使用时,通过在计算承租人应付租金时预留残值的方式,使其从承租人处收回的租金小于其租赁投资额。这时,出租人要通过对租赁物残值的处理,才有可能收回其全
    2023-08-06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 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债务人的亲属、朋友、公司等。 担保人可以为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也可以提供人的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更多>

    #担保债权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租赁是承包经营还是租赁经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租赁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二、如何区分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一)对象不
    • 法律责任的区别在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中,资产所有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般来讲,资产所有者按照〈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看具体合同的约定。
    • 房屋租赁与房屋租赁经营有什么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其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承包经营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
    • 承包土地租赁经营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一是对象不同。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确定的;
    • 1,经营方式和承包方式的区别?2,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