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胁从犯应如何处理量刑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0:33:17 284 人看过

处理胁从犯量刑问题的规定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仅包括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并非完全丧失意志自由,仅是不完全自愿地、而尚有选择的自由,因此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的认定

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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