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合同可行政诉讼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1:52:35 462 人看过

拆迁安置合同可以行政诉讼。

一、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包括以下两种:

1、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2、违约金。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二、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指的是:一方未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拆迁补偿标准问题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标准问题一般是对补偿决定不服,因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安置诉讼举证责任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因拆迁安置纠纷提起行政诉讼时,举证责任是由被告人承担的,也就是由房屋征收部门进行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企业征地拆迁损失补偿标准1、企业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2、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的补偿对象是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依据以证书或租赁合同为准。3、不可移动设备的损失补偿。对其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设备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或重置市场价格计算。4、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安装费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
    2023-06-01
    356人看过
  • 拆迁安置诉讼的诉讼程序介绍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离婚诉讼的流程1,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原告预交起诉费用、被告提交答辩状;
    2023-07-07
    383人看过
  • (3) 行政诉讼中拆迁安置协议书的法律地位?
    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
    2023-07-04
    58人看过
  • 审查前置行政行为:拆迁、安置、补偿
    拆迁安置补偿裁决的合法性,必须以立项、建设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拆迁许可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前提和依据。审查行政裁决必然涉及到上述前置行政行为的审查。问题是如何审查?第一种观点认为:对前置行政行为与行政裁决行为置于同等的地位,一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理由是该一系列行政行为相互联系,若不一并审查,可能出现原告连环起诉,直接导致前个判决是“维持行政裁决”,后个判决却是“撤销某个前置行政行为”。因此产生的尴尬局面,导致行政行为及司法行为的不稳定性,并增加了当事人诉累。第二种观点认为:对前置行政行为作为证据审查。其理由是,在安置补偿裁决案件中,前置行政行为不是被诉行政行为,而是以"证据"角色出现的。法院理应按照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标准予以审查。第三种观点则是参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原则,即“无效的排除、可撤销的保留”原则予以审查。理由是,违法行政行为分为“无效”与“可撤销”行政行为。对于拆迁裁
    2023-07-05
    325人看过
  • 拆迁安置诉讼的被告有谁
    拆迁安置诉讼的被告一般是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房屋拆迁补偿相关事宜订立补偿协议,协议订立后,若房屋征收部门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拆迁赔偿是民事纠纷还是法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与民事纠纷中的合同纠纷具有相同的属性,属于民事诉讼。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拆迁人协商达成的协议,不是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只能采取一种行动予以执行。决定协议合法性或取消协议的不是行政程序。当事人一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本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流行的,这里指的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两个民事平等主体的区别普通的。将其理解为特定情况下的民事诉讼。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
    2023-04-01
    168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诉讼时效六个月,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房屋拆迁问题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和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较不同;房屋拆迁案件涉诉进入审理程序后,必须同时涉及行政、民事法律关系的复合法律事实;妥善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杜绝、防范群访或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
    2023-07-13
    442人看过
  • 从“拆迁安置”到“安置拆迁”
    ——涟水县平安拆迁创建侧记市委书记刘永忠一行在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卫平、县长陈卫京陪同下,视察盐河整治工程小李集嵇陆段房屋拆迁现场。拆迁安置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房屋拆迁知识测试。□本报记者张旭通讯员张立兵张金海冯新亚今年以来,涟水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围绕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年初提出建设40万人口中等城市的工作目标,以调处城市房屋拆迁矛盾为工作切入点,积极创建平安拆迁,加速城市化进程。全年完成了33个拆迁项目,搬迁居民3711户,拆迁房屋60万平方米,实现了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打造了淮安市平安拆迁的又一亮点。加强领导以强大的整体合力处理矛盾涟水县严格按照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把处理拆迁矛盾作为推进拆迁的重要抓手。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密切关注拆迁信访动向,经常参与共性拆迁矛盾的调处工作。县拆迁办成立信访督查科。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拆迁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实施单位的每
    2023-06-08
    311人看过
  • 拆迁安置诉讼能不能调解
    (一)拆迁安置诉讼能调解。拆迁安置补偿裁决虽然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但确定的是民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民事权利义务,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自由处分的。而这种处分对国家利益没有丝毫影响。从拆迁补偿裁决案件的性质看,适合于调解。(二)拆迁补偿裁决案件如果简单地以判决方式结案,当事人不可能服判息诉,矛盾依然得不到解决,导致当事人缠诉、上访等情况的出现,还会影响拆迁活动的正常进行。若以调解方式结案,则案结事了,既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行政争议,达到了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的目的;又化解了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满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要求,从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对拆迁事项有争议时应如何提起诉讼(一)对拆迁手段决定不服,可复议或诉讼如果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滥用权力,例如:不通知当事人就拆除房屋、用停水停电的方式驱赶拆迁户、对拆迁决定不服等情况,当事人可以有权在60
    2023-03-21
    374人看过
  • 行政拆迁合同纠纷诉讼时间多长
    一、行政拆迁合同纠纷诉讼时间多长?诉讼时间一般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诉讼时间可以延长。《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1、起诉。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三、拆迁合同纠纷一审结案后上诉材料有哪些?1、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3、相关证据。四、拆
    2023-06-16
    209人看过
  • 拆迁补偿行政诉讼会暂停拆迁吗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只有满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和不拆除这三个条件,行政机关才有权依法强制拆除。三不缺一不可!由此,在诉讼期间,即便是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也不能强拆房屋。因此,当自己的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并面临被强拆可能的时候,应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
    2023-02-16
    90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政府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一、拆迁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则拆迁安置房也是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政府安置房可以买卖吗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安置房买卖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一)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二)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三
    2023-06-17
    3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买房有拆迁补偿安置吗
    拆迁安置补偿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平等的。在拆迁安置补偿中,一方的主体为政府,一方的主体为公民。所以拆迁安置补偿案件为行政诉讼案件。一、民法典无效婚姻宣告是否是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宣告属于民事诉讼案件,但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五条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原告,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告。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告。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第十七条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3-11
    478人看过
  • 拆迁诉讼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地方政府自查、国务院督查,是遏制违法强拆、暴力拆迁的一种有效手段,但能否从根本上起到作用,是令人担心和怀疑的。在法治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既要靠人民群众自己,也要靠公平、公正的司法。但在违法强拆、暴力拆迁的大多数事件中,被拆迁一方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要靠弱势群体自己举证维护权益,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因此,不妨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来遏制违法强拆、暴力拆迁行为的发生。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被拆迁人)可就某种事实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拆迁方)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举证责任倒置一方面可以较好地保护弱者的权益,促进法律公平;另一方面,也使得维权更有效率,更加节省举证成本。举证责任倒置和责任追究首先得针对政府,针对官员,然后才是拆迁公司、开发商。在以往的违法强拆、暴力拆迁事件中,我
    2023-04-22
    310人看过
  • 安置政策解读:拆迁异地安置
    实际上,异地安置为社会、法律名词,异地一般是相对于当事人目前的地区或区域,安置,使人或事物有着落。异地安置就是使人或事物在目前的地区以外的地区或区有着落。异地安置涉及社会保障、转业军人安置、拆迁安置和举报人安置等问题。拆除房子后就地重建后分配叫原地安置,换个位置当然叫异地安置。异地安置和原地安置没有原则性的区别,因为最主要的是还原的房屋价值要被拆迁人认可。比如:就地还原60平米,房屋价值30万;若繁华地段还原50平米,值30万;稍偏远地段就要还原80平米,也值30万。以上情况就是拆迁异地安置。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拆迁安置房有一个上市交易的期限,购买时如果还未到期限,则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更,原房主可以将房屋卖与其他人,造成一屋二卖的纠纷,还可能因为原房主在外面欠款,导致该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拍卖等,发生以上情况时,购房者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只
    2023-07-05
    43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请帮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 只有对政府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诉讼行政征收合同纠纷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
      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在民事诉讼中,这类案件的案由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属于最高法院规定民事案由第四部分第十项合同纠纷中的第83小项。只有对政府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
    • 行政诉讼因屋拆迁未安置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2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 因拆迁未安置行政诉讼应该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6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5、作出判决。
    • 行政诉讼是否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22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