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劳动合同法》没有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和无法胜任工作的工人设定12个月的经济补偿期限,但它已经建立了一个新的补偿制度,以计算并限制高收入者12个月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的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请注意,法律仅对高收入人群的经济补偿期和补偿基数进行了限制,即工资按照该地区上一年员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计算,补偿期不超过12年。对普通工人没有任何限制,如果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宣布该地区上一年的雇员平均月薪为三倍,只要工人的月薪不高于雇主所在地的直辖市,没有“三次”和“十二年”的计算上限
[经典案例]张和李都是深圳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员工。他们工作了20年。张的月薪是8000元。李先生的月薪是20000元,因为他是公司核心技术部门的经理。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劳动合同。两人于同一天被解雇。假设劳动合同终止时,深圳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为3000元。由于张的月薪为8000元,尚未达到深圳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为8000元×20个月=16万。李的月薪是20000元,是去年深圳员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多。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9000元×12个月=10.8万元,比张在立法过程中少5万多元,立法者认为,最紧迫的问题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低端工人的基本劳动权利。对于高端员工来说,他们在劳动关系中并不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因为他们的工资收入高,谈判能力强。如果经济补偿条款完全适用,雇主的负担太重,因此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端工人进行了一些限制。也就是说,对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进行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对低端工人没有这样的限制。然而,以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标准是相当突然的。如果一个“低端”工人的工资只比上一年该地区员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低一元,而一个“高端”工人的工资只比上一年该地区员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低,那么一元的差额就将工人分为“低端”与“高端”相比,法律利益相差数万元。这是法律“公平”还是“荒谬”的体现P>[操作指南]劳动合同法仅对“高端”工人的经济补偿进行了限制,即,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区职工平均月薪三倍的,对“低端”职工不限,经济补偿期可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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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有没有法律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2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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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要如何计算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11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所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限规定包括: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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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支付经济补偿吗, 竞业限制期内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1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支付经济补偿。以下是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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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效力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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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如何,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有两个: (1)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即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 (2)非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