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责任连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9:53:41
55 人看过
总公司要承担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分公司违约行为要由其总公司承担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能否对总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债务连带责任是怎样的
264人看过
-
2023总公司与分公司债务连带责任规定是怎样的
387人看过
-
总公司连带责任起诉状
56人看过
-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是否需连带清偿
398人看过
-
公司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127人看过
-
连带责任公司发起人
25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
最新文章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总公司与分公司债务连带应该怎样处理啊?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1依据仍是新《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的规定。第三种意见认为基丰公司对百货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理由有两点:1、第一、二种意见均以新《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为其意见的法律依据,但得出不同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原《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比较新《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XX公司与总公司的责任承担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0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因此也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仅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
总公司内设责任分公司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
与公司互犯法律责任有限公司是否有连带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0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是没有连带的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总公司负责人不发工资与分公司有啥牵连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24了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证据。或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