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到期后如何应对工人受伤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20 14:13:23 256 人看过

一、工伤保险到期后如何应对工人受伤的问题

工伤保险到期后应对工人受伤的问题是工伤保险逾期为缴纳,追偿期间工人受伤,属于工伤额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是否可以同时赔付

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是可以同时赔付的。

工伤保险是保险公司赔付,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因申请工伤保险,保险公司会根据工伤登记进行赔付,单位是不用赔偿的。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是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三、申请工伤保险需要准备哪些证明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以及附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n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n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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