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指的是什么?投标报价的类型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20:10 398 人看过

1、什么是投标报价?等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收购人继续增持股份的情形,收购应通过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如果投资者选择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以购买其持有的所有股份,则称为全面要约;如果投资者选择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购买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则称为部分要约。投标报价的适用条件(I)投标报价的适用条件。持股比例达到30%的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协议或其他安排持有或共同持有上市公司30%的股份(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继续增加股票。向上市公司要约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即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要约的,上市公司增持股份的义务应当触发

要约收购仅在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时适用

(2)收购要约的期限

收购要约中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且不得超过60天(三)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接受期内,收购人不得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天内取消其收购要约,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存在竞争要约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不得辞去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规定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收购办法》第三十六条原则上承认,收购人可以通过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法定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是,《收购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收购人提出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的综合要约,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经豁免提出综合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如果购买价格是用合法可转让证券支付的,则应同时提供现金供公司股东选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投标报价的编制步骤
    一、投标报价的编制步骤承包商通过资恪预审,购买到全套招标文件之后,即可根据工程性质、大小,组织一个经验丰富、决策强有力的班子进行投标报价。承包工程有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几种主要形式,不同的合同形式的计算报价是有差别的。具有代表性的单价合同报价计算主要分以下9个步骤:1、研究招标文件;2、现场考察;3、复核工程量;4、编制施工规划;5、计算工、料、机单价;6、计算分项工程基本单价;7、计算间接费;8、考虑上级企业管理费、风险费,预计利润;9、确定投标价格。二、报价的原则1、报高价的原则。一般来说,下列情况下报价可高些:一是施工条件差的,如场地狭窄、地处闹市的工程;二是施工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企业这方面有专长,声誉较高的;三是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而被邀请投标的工程;四是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工程,地下开挖工程等;五是业主对工期要求急的工程(但在工期上要尽量提前):六
    2023-06-07
    500人看过
  • 投标报价的触发条件
    要约收购的触发条件(1)综合要约的触发点为30%,股权应继续增加;如果达到30%且不继续增持,则不会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2)无论收购是要约收购还是协议收购、间接收购还是法院裁决,只要投资者从低于30%的比例跨越30%,它将触发强制性要约收购义务,是一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即“一次30%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但是,如果收购停止在30%以下,并且发出了一些要约,并且一些要约的执行超过30%,不存在再次触发全面要约义务的问题。(3)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如果未获得豁免,将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该义务为全面要约,除非持股在30天内减少至30%或以下(4)综合要约是综合要约,不能被部分要约取代如何理解“收购人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超过30%的部分以要约方式进行”转让股份的方式,包括协议方式,可以一次直接超过30%,但有必要对所有剩
    2023-05-07
    261人看过
  • 投标报价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首先,投资者可以自愿选择要约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如果投资者自愿选择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他可以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要约收购他持有的所有股份,或者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收购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其次,当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如果收购人继续增持其股份,第三,收购人协议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收购人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形式。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第四,收购人拟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超额部分应当以要约方式进行。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第五,虽然收购人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其股权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收购人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预计无法作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30日内
    2023-05-07
    211人看过
  • 投标价格和汇率分类分别指什么
    (1)常用的定价方法有直接定价法、间接定价法和美元定价法(1)直接定价法直接定价法以一定的外币单位为标准,计算若干单位的本币。例如,当中国使用“100美元=682元”的汇率时,这是直接定价法。目前,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采用了这种方式,,中国也采用这种价格法(2)间接定价法(1)购买汇率购买汇率也称为购买价格,是指银行向外汇持有者(包括企业)购买外汇时显示的汇率。2)卖出汇率出售汇率,也称为卖出价格,指银行向购汇方(含企业)出售外汇时所示的汇率。(3)中间汇率中间汇率,也称中间价,是购汇价格和卖出价格的平均价格,这等于买入价和卖出价之和除以2。(4)现金汇率,也称为现金买入价和卖出价,是银行买入或卖出外币现金所使用的汇率,邮件汇率和票据汇率(1)电汇汇率(1)电汇汇率(2)电汇汇率(2)电汇汇率(2)电汇汇率(1)电汇汇率(1)电汇汇率(1)电汇汇率(1)电汇汇率(2)电
    2023-05-07
    76人看过
  • 投标二次报价是否可以超过一次报价?
    不可以。1、招标不能进行二次报价。如果在招标工作中进行二次报价,属于违法违规行为。2、如果进行二次报价,就不是招标,而是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3、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中,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或者第N次报价高于第N-1次报价,则该次报价无效。同时,任意一次报价,均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属于无效报价。参加国际工程承包的投标报价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确定报价价格时,必须对报价货单中使用的价格术语的含义和内容有十分清楚的了解,以免由于误解而造成经济损失。2、鉴于国际性投标的报价都指定一种外币为计价单位。国内投标人由人民币定价的商品价格必须按该外币对人民币比价的汇率拆换成外币进行报价,同时,根据国际投标制度的规定,投标的标价应是一种终局不变的价格,开标以后不得再行更改。因此,投标人在确定报价价格时,除必须广泛掌握国际市场的动向,认真估计其标价的竞争能力以外,还应考虑汇率在以后相当时期内的
    2023-07-04
    93人看过
  • 如何编写投标报价报告
    如何编写投标报价报告。要约收购报告应当载明的事项要约收购报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收购人的名称和住所;购买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以及其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2)收购方是否打算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股份(3)上市公司的名称和购买的股份类型(4)数量和数量(5)购买价格(6)收购所需资金的金额、来源和担保,(7)收购要约中约定的条件(8)收购期限(9)被收购公司在公布收购报告时所持股份的数量和比例(10)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包括收购方及其关联方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的关联交易;如果存在同业竞争或持续关联交易,收购方是否做出了相应安排,以确保收购方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11)资产、业务、人员、,未来12个月上市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公司章程(12)收购方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在前2
    2023-05-07
    101人看过
  • 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格是否合法
    1、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格是否合法?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收购价格不得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为获得该股票而支付的最高价格,如果要约收购价格低于股票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在提示性公告日前30日对该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说明该股票价格是否被操纵,收购方在前6个月获得本公司股份时,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是否有其他支付安排以及要约价格的合理性,如果购买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可能涉及内幕交易,损害少数股东权益,但是否违法取决于具体情况。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发布收购公告,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进行收购要约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向所有股东公开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物是
    2023-05-07
    53人看过
  • 如何接受投标报价
    1、收购人应当确定要约收购价格,并遵循以下原则:1通过要约收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以下价格中的较高者:收购人在六个月内购买被收购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即时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被收购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通过要约收购获得的非上市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以下价格中的较高者:在即时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就被收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最高价格被收购公司在最近一次审计中的每股净资产价值>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和执行上述定价原则的,应当事先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收购人提出的收购价格明显不公平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其进行调整。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以控制或合并公司为目的,通过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要约收购价格是指收购价格,其最大特点是股东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选择。因此,它被认为是一种完全市场化、规范化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范各种内幕交易,保护全体
    2023-05-07
    161人看过
  • 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包括哪些
    a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b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c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d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2023-06-14
    173人看过
  • 【招投标拍卖制度】国际工程的投标报价
    国际工程的投标报价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建筑施工的综合实力逐步增强,我国建筑施工队伍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势在必行。由于我国大多数建筑公司已习惯于国内计划经济下的一套招标模式,他们往往很难适应海外项目投标的形式。在实际投标中,有的建筑公司不加分析,把国内的一套全面照搬,致使报价缺乏竞争力。国际工程报价投标工作涉及面广,它要求投标报价的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其中金属制造专业知识,例如:设计、施工组织与技术、设备材料等。同时还必须具备商务方面知识,例如法律、金融、税务、保险、以及当地的政治、经济善等。另外,投标报价人员还必须熟悉国际工程施工和投标报价的规范和操作程序,只有这样,投标报价人员才能参与激烈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国际投标和国内投标的区别就在于,国内投标报价可参照规定的定额,国际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己测定定额。在承包方式上,投标报价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作为分包报价,一
    2023-04-24
    233人看过
  • 投标报价有哪些豁免
    什么是豁免要约豁免要约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能触发法定要约的增持时,依法免除发出要约的义务。在中国,接受并批准豁免收购要约请求的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法,如果任何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30%至30%以上,或低于50%至50%以上,有必要向其他股东提出全面收购要约。收购条件为过去52周内股票的最高收盘价,但股东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因此,在市场上,的大股东经常提出有条件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30%或52%以上。其中一个条件是,根据《证券法》第八十八条、第九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豁免要约全面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当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1)投资者或者一致行动人持有或者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
    2023-05-07
    493人看过
  • 投标报价应如何结算
    如何结算要约如果要约获得批准,您可以进入要约收购程序。在宣布要约开始后,可以进行声明。报告方法非常简单,与买卖股票没有区别。在软件界面中找到“报告报价”选项,并输入您想要报告的股份数量。当然,你也可以点击“取消要约”来取消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意味着收购方向被收购公司发布收购公告,而收购只有在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得到确认后才能进行这是各国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向所有股东公开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物是上市公司所有合法发行的股票要约收购的特殊性:本质上,要约收购也是一种证券交易行为,但与一般证券交易行为相比,它具有以下特殊性:(1)交易双方之间的不平等。证券交易的购买者,即发出要约的购买者,通常是一家准备就绪的公司,而接受要约的目标公司的股东通常是处于分散状态的中小股东。他们对收购的提前到来一无所知,也没有做好准备。(2)收购目的的特殊性。要约
    2023-05-07
    387人看过
  • 投标等于邀请报价吗
    投标是否为要约邀请属于。对于招标公告或招标通知,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投标就是报价,招标人选择中标人作为中标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同时公开进行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第35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文件的密封应由投标人或其选出的代表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和公证;确认后,工作人员应当众打开信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应在开标时公开开标并宣读开标过程应记录并存档,以备将来使用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的奇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
    2023-05-07
    449人看过
  • 进行投标要怎样报价
    一.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二.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a)从买方本国供应的货物;(ⅰ)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工厂交货价、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包括对以下a.b两项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a.报出厂价的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或b.报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以前从国外进口的货物。(ⅱ)如果授予合同,将要缴纳的买方国内的销售税和其他税。(ⅲ)如果"投标资料表"中有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ⅳ)如果有的话,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伴随服务)的费用。(b)从国外供应的货物(ⅰ)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报指定目的港的到岸价(DIF),或"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或"运费、保险付至指定目的地价"(CIP)。报价时投标人可以自由选择
    2023-06-14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投标人不正当竞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 二、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下列行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
    • 投标法对报价评分的要求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
      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但就评标方法无具体规定。 2、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中水利部令第12号)》,对评标标准有较具体的规定
    • 清单报价中标后对投标价中的每个子目的报价可以调整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1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起诉维权。依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报价低于市场价的价内投标合同有效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9
      价格低于市场价的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合同有效。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工程合同价与投标价是什么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合同价就是中标价。经公示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的中标价就受到法律保护,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中标价格属于招投标活动中的核心内容,根据《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有关“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工程合同价与投标价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之规定,发包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价格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