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审理期间当事人过世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5:11:44 466 人看过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人身关系诉讼

在人身关系诉讼中,由于人身权利义务具有专属性而不可转移,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无继续进行的必要,应予终结。如离婚案件或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终结诉讼。

实践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时间可能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后,二审程序启动之前。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届满前死亡的,一审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判决,终结诉讼。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届满后死亡,且二审程序未启动的,诉讼依一审判决书生效而自然终结;如二审程序已启动的,二审人民法院应终结诉讼。二审程序有无启动以当事人是否提交上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为标准。

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财产关系诉讼

在财产关系诉讼中,因财产权利义务可以转移,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应根据死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有无遗产、遗产继承人是否参加诉讼等情况来判定是终结诉讼还是变更当事人继续诉讼。

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终结诉讼;继承人参加诉讼的,应变更当事人继续诉讼。一审判决书送达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原告在上诉期限届满前死亡的,一审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判决,终结诉讼;原告在上诉期限届满前死亡,且继承人表明愿意承受原告的诉讼权利,诉讼依继承人、被告不提起上诉而导致一审判决书生效而自然终结或依继承人、被告提起上诉而变更当事人继续进行。原告在上诉期限届满后死亡,且二审程序未启动的,诉讼依一审判决书生效而自然终结。二审程序启动后原审原告死亡的,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终结诉讼;继承人参加诉讼的,应变更当事人继续诉讼。

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应终结诉讼。有遗产或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应变更遗产继承人或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为当事人,继续诉讼;遗产继承人或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参加诉讼的,应缺席审理

一审判决书送达后,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被告在上诉期限届满前死亡的,一审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判决,终结诉讼;被告在上诉期限届满前死亡,且有遗产继承人或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诉讼依原告、遗产继承人或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提起上诉而导致一审判决书生效而自然终结或依遗产继承人或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原告提起上诉而变更当事人继续进行。被告在上诉期限届满后死亡,且二审程序未启动的,诉讼依一审判决书生效而自然终结。二审程序启动后原审被告死亡的,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应终结诉讼;有遗产继承人或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应变更当事人继续诉讼。遗产继承人或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参加诉讼的,应缺席审理。

民事诉讼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三)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五)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六)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法院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起诉,让原告另行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2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延期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及其适用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新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理由有哪些(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申请延期审理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使法院推延开庭审理日期,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对抗对方当事人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平衡当事人间的诉讼权利,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为本案提供更多、更详细的证据,有利于人民法院分清是非,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并作出公正的裁判。根据《民事诉讼
    2023-07-04
    360人看过
  • 二审案件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上诉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但是,并非对所有的裁判不服都能够提起上诉;同时,即使对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判,上诉权利的行使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二审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诉讼义务主要有: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诉讼程序;3、如实陈述;4、如实举证;5、按时出庭和参加诉讼活动;6、依法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代理二审案件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80%收取。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再代理一审、二审,则代理费按上一审判阶段代理费标准的80%收取。4、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
    2023-07-06
    186人看过
  •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什么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具体请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问题的通知》。(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023-08-04
    68人看过
  • 试论述离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对于当事人来说,离婚其产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是离婚的直接法律后果。基于夫妻身份所发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然消失。共同生活的权利义务解除。作为夫妻不仅具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而且须共同操持家务,料理家庭生活,互相帮助、照顾。一旦解除婚姻关系,这些权利义务即告结束,生活共同体解散。二、夫妻财产关系的变更。离婚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在离婚时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清偿,有时还会涉及到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等问题。这就必须本着依法保障男女双方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一方予以照顾,还要贯彻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是离婚之诉中的重点问题之一,在分割时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男女平等
    2023-03-05
    140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当事人提
    二审法院对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民事案件当事人去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起诉书(看自己什么方式提交,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2、原告的身份材料,准备身份证件。如果是公司作为原告,需要准备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3、授权委托书,比如聘请律师、亲属代理等。4、受托人身份材料,适用于公司员工处理案件,要提供身份证。5、被告身份材料,比如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单位的工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6、证件材料需要附证件材料清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2023-08-01
    40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的后果是什么
    【为你推荐】协议离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彩礼离婚起诉书起诉离婚程序离婚子女抚养权在民事诉讼活动的过程中,无法避免缺席审理的情况出现。为了不影响正常程序的进行,《民事诉讼法》对缺席审理制定了审判标准,法院都依照此标准来严格实施。那么,什么是《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下文是关于缺席审理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缺席审理的法定含义1、缺席审理是人民法院仅在一方当事人参与陈述与辩论,并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争议案件作出的判决。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参与庭审质证、陈述与辩论等诉讼活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缺席审理实际是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的惩罚。2、只有出现以下法定情形时才能作出缺席审理:(1)《民事诉讼法》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对反诉作出
    2023-06-03
    26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结果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法律咨询: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结果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律师回答:行政判决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
    2023-06-03
    286人看过
  • 人民法院规定的刑事案件审理时间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的:交通不便、重大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其他需要延长审限的案件,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一)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三)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
    2023-07-04
    292人看过
  •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不认罪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如果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
    2023-04-28
    441人看过
  • 案件当事人如何法院开庭审理时间?
    一、案件当事人如何法院开庭审理时间?1、案件当事人可以根据法院寄送的传票等确定法院开庭审理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2、收到法院传票后开庭时间是传票送达之日起30天。一般收到法院传票传票上有注明开庭日期,同时法院也会通过一定渠道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3、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二、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是怎样的?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
    2024-02-01
    4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举证逾期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举证逾期的法律后果是,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一般不组织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一、民事诉讼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2、举证时应向法庭及对方当事人提交自己一方的证据复印件,书记应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庭核对,物证要提供原物,原物确实无法提供的,要说明原物存放的地点。3、出示和宣读证据时,应向法庭陈述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和证据的基本
    2023-04-12
    169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范围
    当事人可以就以下情况中经劳动仲裁后的裁决向人法院起诉: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上述诉讼主体条件,又在诉讼标的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其作出的裁决如果一方不服都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注意是起诉并不是上诉,如果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还不服还可以进行上诉所以用人单位如果想故意拖延诉讼时间是没有好办法的,因为起诉和上诉均是用人单位的诉权。《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
    2023-07-19
    1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后一般什么时间出结果
    一、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后一般什么时间出结果民事案件审结后,应当按照宣判时间来下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2.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3.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4.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二、法院的判决书有什么用1.可以看出案子的的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可以看出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以及适用法律依据。3.可以看出本案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承担。4.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5.可以看出判决书是哪个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参加审理,还有法院的公章。法院的判决书还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一经生效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如果义
    2023-09-01
    99人看过
  • 民事案件联席审理应当注意什么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将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合并为一个审判和判决程序的制度。有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防止判决之间的矛盾。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下列案件之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依照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愿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2。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向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拒绝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共同审判案件主要发生下列情形:。共同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是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类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注意,共同诉讼应当是当事人约定可以共同审理的
    2023-05-31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各方怎么知道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9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如果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二审法院判决生效时原一审法院判决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判决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一审法院的判决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生效。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参加什么审理民事案件二审案件的一审庭审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6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
    • 经过再审后的民事案件申诉法定审理期限是多少?民事,经济类案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6
      1,经过申诉后如果法院决定立案审理的,按原生效判决的审级进行处理2,原生效判决为一审的,审理期限为立案起6个月;原生效判决为二审的,审理期限为立案起3个月3,如果上级决定提审的,不论原生效判决是一审还是二审,一律按二审期限为3个月
    • 人民法院审理工伤案件时,应当重新审理的涉外民事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4
      1、原告与被告没有劳动关系,不是法定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原告起诉的案由也是侵权之诉,法院却变更案由为劳动之争是否违法? 2、法院抽逃起诉书中的被告人孟xx是否违法? 3、法院以劳动部门已经确认吴xx为工伤死亡,不得要求第三人侵权赔偿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4、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如果走法律程序应该是二个独立案件,工伤保险自然由劳动部门确认,但第三人侵权赔偿须由法院依法审判,法院不经审理驳回原
    •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申请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3
      《民事诉讼法》申请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解释对申请延期次数没有明确规定,延期多长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但《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期限,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