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1:56:15 235 人看过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

现将《全省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全省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城建监察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迎接我国加入WTO给城建监察执法工作带来的挑战,结合我省城建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全省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出发,紧紧围绕提高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职业道德这一主题,通过培训,努力造就一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廉洁高效、文明执法”的城建监察队伍。

二、培训对象、任务和方式

(一)培训对象:全省城建系统城建监察行政管理干部和执法人员。

(二)培训任务:2002年7月-2002年12月,即用半年时间对全省城建监察管理干部和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

(三)培训方式:实行分级培训。省厅负责组织设区市城建监察管理部门科级及其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和区、县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以上执法人员的培训,其他城建监察人员由设区市城建监察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教材

根据我省城建监察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和依法行政的需要,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城建监察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行政执法文书的写作、城建监察疑难案例评析及城建监察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培训教材统一选用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及省厅编写的下列教材

1、《城建行政执法学》

2、《城建管理实用文书写作》

3、《城建行政法概论》

4、《城建监察执法人员职业道德》

5、《城建监察疑难问题解答》

6、《城建监察疑难案例评析》

7、《河北省城建监察行政执法法规文件汇编》

四、培训方式与结业

凡参加城建监察岗位培训的人员,必须参加结业考试,结业考试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命题、判卷。考试合格者,由省建设厅颁发《河北省建设厅培训证书》、《河北省建设法律培训合格证》,并作为颁发“两证”、“两章”和证件年检及今后任职的主要条件。

五、组织领导

省厅负责对全省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监督。市、县城建监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领导、检查、监督。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拟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方案,切实把培训工作抓紧、抓好。

要切实保障培训经费。全省城建监察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核定培训经费标准,把培训经费列入支出计划,按时足额核拨到位,确保培训工作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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