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6:35:27 202 人看过

一、拆迁后补偿的房屋什么时候可以买卖?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若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便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交易;

若是国有土地性质安置房,则分为三种情况。

1、土地性质为出让的,在获得房产证后即可自由交易。

2、土地性质为划拨的,虽然私下可自行买卖,但土地管理部门难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购买后的实体权利也难以保障。

3、和政府共有产权房屋,在房屋所有权人取得房产证的5年后,以政府共有部分购买赎回为前提,就可以自由上市买卖。

二、房屋拆迁补偿属于哪个部门管?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拆迁应当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所以通常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征收与补偿。最简单的判断方式,便是查看在当地公示的拆迁公告,上面会注明。

三、农村多处房屋拆迁能否全部获得补偿?

首先要看多处房屋属于哪种情形。

1、先看是否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所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多处宅基地房屋面积相加后,在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范围内的房屋部分能全部获得补偿。

2、若是因为老人去世,子女通过合法继承的方式取得现有房屋的这种情形,就不受前面所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的限制,子女依法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在拆迁中可以获得补偿。

3、若是以为历史遗留问题,或者房屋管理部门内部变动、交接等方面出了问题,对房屋所有权人来说属于不可抗力而无法避免,最终造成一户多宅情况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在拆迁中也应当获得多处房屋的合法补偿。

四、房屋拆迁院子有没有补偿?

在征收拆迁中,只要是享有合法权益,无论是院子还是围墙等其他部分,均应当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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