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
拆迁纠纷可以找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庭前调解;
6.开庭。
三、拆迁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拆迁纠纷诉讼时效可能是六个月、也有可能是三年。
1.若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那么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2.若采取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则诉讼时效是三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在我国哪个部门管拆迁纠纷?
482人看过
-
哪个部门能够处理拆迁纠纷?
373人看过
-
投诉拆迁部门要向哪个部门
418人看过
-
找到正确的部门解决拆迁纠纷
215人看过
-
反映门面拆迁纠纷应向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114人看过
-
需要向哪个部门申诉购房纠纷?
118人看过
-
哪个部门管拆迁纠纷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9房屋拆迁纠纷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村委会是最基层的组织,所作出的决定一般是会得到多数村民认可的,在村委会调解下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上级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情求得协调解决争议。如果土地款分配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上级纪检部门举报。对于征收集体土地上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都是一些地方性规定,或者是地方政策,所以很多时候没有明确的参照标准,只有大家各退一步,站在合理的范围内去思考问题,才有利于纠纷的解
-
拆迁征收补偿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拆迁补偿找哪个部门)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4分情况选择相关单位咨询,现在的征迁项目基本上有三类: 第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针对城市规划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这类房屋征收项目归各县市的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或者住建局负责政策,问他们要一整套的政策就行(地方征收实施办法、具体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也由他们具体负责解释相关政策。 第二,因道桥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的征迁项目,同时补偿地上附属物。这类征迁项目归国土局、征地办公室负责政策,直接
-
房屋拆迁向哪个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3现在国家即将设立专门的城镇房屋拆迁投诉,再未设立之前,如果您对拆迁补偿的结果不认可,那么您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那么您可以申请当地的估价师协会进行评估复核。
-
属于一般性纠纷,拆迁向哪个部门反映?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6(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来说,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定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是被告。(二)人民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情况如下:(1)由人民政府部下的拆迁办公室作为拆迁人员,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设立的临时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作为拆迁人员,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设立的土
-
拆迁纠纷一般往哪个部门反映比较合适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6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