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能力的认定是:
1、肝、胆、胰腺、食道等恶性程度高的肿瘤,经确诊即可定为无劳动能力。
2、肺癌除原位癌外。
3、消化道、乳腺、泌尿、妇科、五官科等系统的恶性肿瘤分期为二期以上的。
4、甲状腺癌、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肿瘤分期不能确定的其他恶性肿瘤有转移或复发的。
5、对心血管疾病和冠心病患者而言,将以治疗后是否遗留症状、是否完全重建和是否发生再狭窄作为判定基准。
一、国家对慢性病的补助政策是怎么样的?
我国慢性病补助病种共有31中,分别为:高血压病、糖尿病、肝硬化、肺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巴结核、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类风湿性关节炎、溶血性贫血、白血病、复发性阿弗他口腔溃疡、冠心病(仅包括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脏疾病(CKD)三期及以上、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白塞氏病、侵袭性牙周炎、口腔扁平苔藓、银屑病、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头坏死、帕金森氏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
一、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二、慢性病补助对象
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二、病退年龄有何限制
病退是有年龄限制的,要求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按照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1、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原则上满15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3、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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