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安置房土地证年限到期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08:42:32 192 人看过

因为在我国土地不是无偿使用的,都是开发商在修建房屋之前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而获得的,所以土地使用是有年限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期限也不相同,不同的房产标准也不一样。那么,定向安置房土地证年限是多久?定向安置房土地证年限到期怎么办呢?

定向安置房土地证年限是多久?

1、定向安置房的房屋使用没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2、土地使用年限从颁发土地证之日起计算,任何房屋的建设都有个过程需要时间。如果没有该快土地使用权,就没有权利在该块土地上建房。只要建房的时间合理都是正常的。目前国家好像还没有出台不足年限的土地补偿价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所以也就不会有单位或部门给你补土地差价。

3、规定的年限只是土地的使用年限,有房屋产权证的房主对房子是永久拥有的。如果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主可能又要交钱交的钱也是拿来租土地。具体缴纳多少要看当地的规定。

定向安置房土地证年限到期怎么办?

定向安置房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1)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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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3日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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