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质权人的债权怎样清偿,法律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19:03:48 153 人看过

一、民法典质权人的债权怎样清偿,法律有哪些规定?

质权人的债权要获得清偿,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质权人可以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债务人有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原本与债权人的利益无关,但是债务人为逃避债务,恶意低价处分,就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如果受让人对债务人低价处分财产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构成恶意,因此,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的低价处分行为,保存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法律是怎么样规定债权债务转让
    一、民法典法律是怎么样规定债权债务转让民法典中对于债权债务转让的规定为,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且债权的从权利都一并转让,债务转让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且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民法典禁止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形有哪些禁止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形:禁止债权转让的为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禁止债务转让的情形有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
    2024-01-13
    258人看过
  • 民法典的流质有哪些,动产质权人的权利
    一、民法典的流质有哪些流质是指在债务质押担保中,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二、动产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5、费用支付请求权。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
    2023-04-19
    497人看过
  • 民法典质权人可否为所有权人,质权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质权人可否为所有权人质权人不同质押财产的的所有权人,但质权人对质押的财产享有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二、质权人有哪些权利(1)占有质物。对质物的占有,既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也是质权的存续要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后,即不可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但是,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的,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
    2024-01-16
    391人看过
  • 债权质押在民法典中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质押权的规定,债权质押的生效要件有:1、所质押的债权为有效债权,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2、所质押的债权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登记,对于债权质押来说,只要经过登记了才能设立债权的质押权,该质押权才能生效;3、质押人不得随意处分该质权。《民法典》中质押人破产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债务人破产后,担保债权是破产债权之一,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
    2023-07-01
    163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押中的债权人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中质押中的债权人是怎样的质押中的债权人就是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财产的占有向债权人进行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所以债权人在质押中就是质权人。《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民法典中应收债权质押后能否转让以应收账款质押后,出质人不得转让应收账款,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但应当在
    2024-01-28
    74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质权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质权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民法典质权与抵押权谁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023-08-02
    158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人的人身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1、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家庭成员间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夫妻间的财产权,基于劳动关系领取的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一般涉及婚姻、继承、收养、劳动等与身份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财产权。2、每一个人都是有民事权利的,一般会根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利。《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2024-04-28
    174人看过
  • 2024债权人债权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债权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债权人债权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在民法典相关法条中,例如:债权人有向债务人请求还款的权利,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债权人的权利受损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
    2023-12-20
    476人看过
  • 民法典质保中质权未成立质权人怎么办,质权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质保中质权未成立质权人怎么办民法典规定,质权是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如果质权没成立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质押人交付财产,促成质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质权人有哪些权利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
    2023-04-19
    20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质权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质权人的权利义务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有权留置权利凭证。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权利凭证未交付质权人外,在出质的权利产生利息等法定孳息时,质权人有权收取该孳息,用以充抵担保的债权。在经出质人同意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将作为质物的权利向其债权人再设定新质权。质权人就出质的债券或权利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卓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作为质物的权利的价值有明显减少可能,并足以危害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变卖该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质权人有实现质权的权利。在以证券债权作为质物的场合,证券债权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
    2023-08-02
    238人看过
  • 民法典的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有哪些规定一般来讲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撤销权: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7、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8、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9、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1、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2、对于受益人,
    2023-04-13
    177人看过
  • 债权债务清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算法律规定依照公司清算程序,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60日内,至少三次在两种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第一次公告应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刊登。清算公告应载明企上名称、住所、清算原因、清算日期和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必须在成立之日起20日内,书面通知己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自通知送达之日栏30日内,未接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债权数额及其担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的申报债权期限内由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但公司明知而未通知的债权人不在此限。债权人确有正当理由无法在申报债权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企业剩余财产分配结束前,请求清偿。债权人申报债权以后,由清算组负责对债权人申报的情况予以作定,然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关于债权的核定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涉及
    2023-04-26
    184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哪些权利可以设立质权
    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份,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等以及现有的或将有的应收账款等。以权利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质权一般指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24-04-30
    305人看过
  • 民法典的有权占有的法律适用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有权占有的法律适用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有合同关系,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没有合同关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有权占有的法律适用】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二、有权占有与占有辅助的区别是什么占有指对物的实际控制。所有权人本人对物管领时,为自己占有。所有权人基于内部从属关系,指示他人占有,受指示人是占有辅助人,该占有为辅助占有。例如,车主雇用司机开车,车主是汽车占有人,司机是占有辅助人。又如,公司职员对公司物品的占有,为辅助占有。(1)自己占有。指占有人自己对物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辅助占有之外的占有均为自己占有。(2)辅助占有。辅助占有,指基于雇佣、学徒等类似关系,受雇主的“指示”而事实上控制某物。辅助占有
    2023-04-19
    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质权人的债权具体如何清偿权利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1
      质权人的债权要清偿,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质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 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法人清偿公司债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0
      公司的债务本来就应当由法人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民法典解释哪些债权人是被质押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9
      质押中的债权人是指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
    • 民法典规定债务清偿的方式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8-30
      1.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2.协商,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 3.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 4.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
    • 民法典规定讨债的技巧有哪些,债权人应该怎样讨债?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2
      讨债的技巧有哪些方法 一:以毒攻毒法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进去。方法 二:“易货”置换法对于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