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良冬交通肇事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3:00:09 182 人看过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6)路刑初字第203号

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管良冬,男,1974年7月13日出生于浙江省台州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镇北1组75户。因本案于2006年2月23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取保候审。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6)2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管良冬犯交通肇事罪,于2006年3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管良冬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1月27日晚,被告人管良冬驾驶牌号为浙J3J607的江淮轻型货车,从台州市下宅於化工市场驶往75省道方向。19时许,被告人管良冬驾车途经路桥区城区腾达路与月河北街交叉路口时未靠道路中心点向左转弯,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戴安全头盔的陈士昌驾驶未经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浙J56958二轮摩托车从南往北直行,两车发生碰撞后致陈士昌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经认定:被告人管良冬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管良冬向公安机关自首,并赔偿了经济损失173510.6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管良冬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陈士秀、叶开林的证言、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车辆技术检验报告、现场图片、尸体检验意见书、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凭证、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管良冬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车过程中对违章的后果轻信能够避免,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管良冬案发后自首,能积极赔偿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管良冬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金德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许孝五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通许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许孝五,男,1971年10月24日出生。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09年5月14日被通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同年5月28日被依法逮捕。现押通许县通许县看守所。辩护人王安运、王天超,系河南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许县人民检察院以豫汴通检刑诉(2009)1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孝五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7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许孝五、辩护人王安运、王天超及被害人王永刚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5月13日10时30分许,被告人许孝五驾驶严重超载的鲁REJ209号三轮汽车,沿冯朱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于庄路口处时,与前方同方向骑自行车王××相撞,致王××受伤,经抢救无效于2009年5月18日死亡。经认定被告人许孝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人许孝五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
    2023-06-11
    165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交通队能结案吗
    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一、车子被追尾怎么处理汽车被追尾后,应当做的工作有:一、汽车发生追尾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二、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三、若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四、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且无人员伤亡时,可以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
    2023-06-20
    462人看过
  • 交通肇事是哪个部门管
    刑事责任能力
    一、交通肇事是哪个部门管1、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3、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案件管辖发生
    2023-06-08
    484人看过
  • 交通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沪二中刑终字第252号原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孙某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于2010年3月18日作出(2010)普刑初字第106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原审被告人孙某某不服,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孙某某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申请撤回上诉。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被告人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量刑并无不当,且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孙某某撤回上诉。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0)普刑初字第106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
    2023-06-11
    145人看过
  • 谷七恒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谷七恒,男,1976年9月24日出生。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于2009年5月21日被洛阳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同年6月26日被我院取保候审。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洛开检刑诉字(2009)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谷七恒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6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谷七恒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3月7日16时45分,被告人谷七恒驾驶豫C69098号红岩牌重型厢式货车载谷德强沿310国道由西向东行使至741KM+600M处时,因谷七恒驾车未确保安全驾驶,遇情况措施不当导致货车翻入路南边坡下后,将洛阳天裕有限公司围墙撞倒,造成同车人谷XX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洛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谷七恒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人谷七恒辩称,对公诉
    2023-06-11
    156人看过
  • 师彦峰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开封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师彦峰,男,生于1971年5月9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通许县人。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09年6月6日被开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被逮捕。开封县人民检察院以豫开检刑诉(2009)1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师彦峰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7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师彦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6日12时15分许,被告人驾驶皖SD2665号三轮车,沿S218线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6KM+419M处时,碾压住由西向东骑自行车过路的李某某,造成李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被告人师彦峰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师彦峰投案自首。另查明,2009年6月18日,被告人与死者李某某的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共赔偿死者家
    2023-06-11
    370人看过
  • 夏应喜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夏应喜,男,1967年3月21日出生于河南省巩义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3月15日被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被逮捕,同年6月3日被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以郑上检刑诉(2009)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夏应喜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6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范俊社、被告人夏应喜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15日10时30分,被告人夏应喜驾驶河南CA6815号货车沿310国道上街段自西向东行驶至老310国道交叉口左转弯时,与赵培有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310国道自东向西行驶时相撞,双方车辆均受损,赵培有死亡。经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夏应喜负事故的主
    2023-06-11
    123人看过
  • 杜习海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杜习海,男,27岁。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4月14日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一看守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以郑金检刑诉(2009)12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杜习海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8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崔华伟、被告人杜习海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14日4时许,被告人杜习海驾驶获嘉县交通运输集团的豫G60732号货车沿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东明路路口时,与沿东明路由北向南行驶的程××驾驶的河南中原汽贸集团汽车出租租赁有限公司的豫AT0195号出租车相撞,造成乘客韩×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和乘客宋杰、出租车驾驶员程××受伤的交通事故。将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认定,被告人杜习海负
    2023-06-11
    463人看过
  • 孟凡杰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罗山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孟凡杰,男,1967年2月14日出生。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2009年5月31日被罗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逮捕,同年7月28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罗山县人民检察院以罗检公刑诉(2009)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孟凡杰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7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月23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孟凡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5月31日11时许,被告人孟凡杰无证驾驶“海兰”牌二轮摩托车,带着妻子王XX由西向东行驶至省道337线91KM+150M处,在超越同向行驶的被害人熊XX所骑人力三轮车时与其相撞,致被害人熊XX摔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罗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孟凡杰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民事部分已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孟凡杰赔偿被害人亲
    2023-06-11
    135人看过
  • 付炎锋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付炎锋,男,1980年10月19日出生于河南省荥阳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醉酒驾驶,于2008年5月31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区分局行政拘留二十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3月31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二看守所。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以郑上检刑诉(2009)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付炎锋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7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助理检察员范俊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付炎锋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31日15时许,被告人付炎锋驾驶豫AGY267号长安之星面包车,沿上街区登封路自北向南行驶至亚星盛世广场假山处时,将前方同方向驾电动车行驶的吴秀坤撞倒后,付炎锋驾驶豫AGY267号长安
    2023-06-11
    265人看过
  • 交通肇事案刑事起诉状
    一、交通肇事案刑事起诉状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解山义(系解利宏之父),男,52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孟凡平(系解利宏之母),女,51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吴小艳(系解利宏之妻),女,28岁,蒙古族,农民,住通辽市开鲁县幸福镇四合福村。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解雨璇(系解利宏之女),女,3岁,蒙古族,住址同上。法定代理人吴小艳(系解雨璇之母),女,28岁,蒙古族,农民,住址同上。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突泉县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王铁峰;营业地址:兴安盟突泉县北环路被告人丁磊,男,29岁,汉族,司机,住乌兰浩市突泉县。请求事项1、判令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赔偿死亡赔偿金110,000.00元)。2、判令被告人
    2023-04-23
    173人看过
  • 交通肇事案交警队移交期限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交通肇事罪都会判实刑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不一定都会判决实刑的,如果犯罪分子符合缓刑条件的,法院是会判处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
    2023-02-21
    1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怎样处理交通肇事事故
    一、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
    2023-02-20
    101人看过
  • 从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谈交通肇事能否存在共犯
    [案情]2002年8月2日,家住xx县周xx朝阳北路72号的熊xx驾驶自己的渝A87603号长安之星小汽车由梁平县向xx县城方向行驶,当车行至xx境内沙坪路段时,同车随行的同镇均田村1组的刘显中没有驾驶执照,要求熊将小汽车交由他驾驶,熊xx在刘的要求下将车交给刘显中驾驶。当车行至渝巫路168km+800m处,刘显中将同向骑摩托车的董泽明撞倒。事故发生后,当刘显中停车下去查看董泽明时,熊xx立即坐到驾驶员位置,并向尚未走到董泽明倒地的地方的刘显中喊:快上车,跑。刘显中听到喊声后,即转身回到车上,熊xx驾车逃离现场。董泽明经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此案处理中,对于刘显中无证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定性无可非议,但对熊xx如何定性存有争论。[审判]第一种意见认为,熊xx的行为应构成交通肇事罪。其理由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3号《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
    2023-04-22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后不结案对肇事车辆是否会有不良影响?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4
      交通事故后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如果对方拖着不结案,另一方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 交通肇事被拘留了,交通肇事案多久能结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3
      1,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至于交通肇事案多久能结案就要看办事效率了。
    • 交通肇事情况良好能适合缓刑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2
      有可能,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较小,还应当具有悔罪表现,还没有犯罪的威胁,适用缓刑。
    • 交通肇事案件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交通事故属于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由侵权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和肇事者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选择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尤为重要。 根据《中
    • 交通肇事案事后报案有用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2
      回答是交通肇事案事后报案有用,应当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