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6:00:21 465 人看过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应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进行质量问题调研,主要目的是要明确问题的范围、问题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调查力求全面、准确、客观。

3、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问题原因分析,正确判断问题原因。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问题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充分的调查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

4、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订方案。

5、按确定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发生的质量事故不论是否由于施工承包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是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如果不是施工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则处理通常都是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实施。

6、在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一、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

建筑方面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工程分类包括哪些?

1、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在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效益或生产能力的独立工程。如:一个仓库、一幢住宅。

2、单位工程是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但有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图纸的工程。如: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3、分部工程:按工程的种类或主要部位将单位工程划分为分部工程。如: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等

4、分项工程: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构造及规格将分部工程划分为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钢筋工程、给水工程中的铸铁管、钢管、阀门等安装。

由此可见,单位工程独自设计施工,共同构成了工程项目,如土建工程、绿化工程等。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要求包括单项工程主控项目全部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单项工程检测资料完整和外观验收符合标准等。等全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工程项目就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怎么处理,如何处理房屋的质量问题
    一、怎么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二、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一)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二)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
    2023-06-25
    343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以及工程质量处理的要求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发现工作质量问题之后通常处理程序如下: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应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2.进行质量问题调研,主要目的是要明确问题的范围、问题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3.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问题原因分析,正确判断问题原因。4.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5.按确定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6.在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二、工程质量处理的要求有哪些?工程质量处理的要求主要有:1.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2.重视消除事故原因;3.注重综合治理;
    2023-04-11
    69人看过
  • 如何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分类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1)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2)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3)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后,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一、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根据不合格的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下:一、如果是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不合格,存在一定缺席,但可以通过整修等方式使其合格,且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的,可以对这些不合格的部分采取返修的方式处理。二、如果建筑的承载力存在质量缺席的,可以通过加固处理的方式处理。三、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通过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的,则要通过返工的方式处理。四、如果建筑的质量缺席采取返修或者加固的方式都无法弥补,并且也无
    2023-03-16
    442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的问题如何
    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而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则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的时效期间行使权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这表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
    2023-06-14
    125人看过
  • 问:如何处理挂靠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问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
    2023-07-14
    472人看过
  • 如何划分隐蔽工程的质量问题
    1、如何划分隐蔽工程的质量问题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水路、线路、防水、阳台加高、吊顶、保修等,由业主、项目监理、施工负责人参加,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近年来,由于家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设计师往往不考虑结构的安全和防火,所以会出现很多问题:1。由于天花板整体或部分倒塌,天花板会“坠落”。这主要是由于天花板和地板,以及龙骨和装饰板结合不好,或负荷过大造成的。按规定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安装龙骨应牢固可靠,四周水平偏差不得超过5mm。重量超过3公斤的吊灯或吊扇不应悬挂在天花板龙骨上,而应配备挂钩。如果天花板用石膏板装饰,其厚度应为9mm左右。2。阳台包固定不牢,导致倒塌。由于目前的房屋设计,阳台上没有预留包装材料的“落脚点”,因此阳台的包装很难做到。因此,在封装阳台时,门窗必须横平竖直,高度一致,不得变形、焊接、断裂。框架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饱满密实。3。管道泄漏导致屋顶损坏。除了厨房和浴室,
    2023-05-07
    379人看过
  • 如何处理在单位工作时的伤害问题?
    在单位工作受伤的,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程序处理。首先,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在单位工作受伤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员工受伤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单位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喝酒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属于醉酒造成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因为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受伤可以认定工伤。职工在工作中或工作前饮用酒类食品,工作中受酒精作用影响,行为处于非正常状态,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伤亡的,可视为醉酒,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职工
    2023-07-07
    421人看过
  • 如何处理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问题
    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员工的,需要确定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来给予其补偿;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则员工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单位要赔偿其二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过失性辞退,则没有赔偿。一、被公司强行辞退该怎么办用人单位因为无过错辞退劳动者,需要按照以下标准赔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过错而辞退劳动者,则不需要赔偿或补偿。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公司辞退员工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三
    2023-04-11
    134人看过
  • 如何判断法院的工程质量问题
    如何审理法院工程质量问题。检查双方和代理人的身份。2。原告(上诉人)陈述事实、理由和要求。(投诉的简要描述)。3。被告(被上诉人)陈述书(同上)。原告(上诉人)提供证据(阐述自己的证据)和质证(对对方证据发表意见)。5。被告(被上诉人)提供证据和质证。6。法庭辩论。(双方对争议点都发表了自己更详细的意见)。7。法院组织调解。(是否同意法院调解)。8。如果你不同意,改天去法院拿判决书,法院会通知你的。如果你同意,双方可以在法庭上达成协议,就解决问题的方式达成一致,改天到法院领取调解协议,或者在法庭上打印给你,如果你同意调解,就不能再上诉了。
    2023-05-07
    245人看过
  • 工程质量在保证期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如何解决?
    《建筑法》总共有85条,提问涉及的是《建筑法》第80条的问题。80条全文:“在建筑物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人要求赔偿。”合理使用寿命,这又叫设计年限,或者叫建筑物的安全耐久使用年限。这个年限为不少于50年,其依据是1987年这个规则。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的《民用建筑设计规则》第1条第4款规定的设计年限。规定的设计年限又叫安全耐久使用年限。具体是:农村砖木结构建筑不少于30年,城镇的砖混(砖和混凝土)结构建筑不少于50年,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不少于70年,钢结构建筑不少于100年。《建筑法》80条讲的合理使用期间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主要是指地基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那么,具体分析还包括工程保修的各部位的合理使用寿命,《建筑法》第62条规定了建筑物在保修年限内应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的原则,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具体规定
    2023-06-10
    109人看过
  • 如何处理被用人单位扣工资的问题
    用人单位无故扣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或者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后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中,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如果是长时间不发工资的,也可以用上述方法劳维护劳动者的权利。产检用人单位能扣工资吗?孕妇怀孕后产检请假不需要扣工资,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但是,你了解产假工资是如何支付的吗?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
    2023-07-01
    154人看过
  • 工程承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1、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有效的,承包工程出现质量缺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合同无效的: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合同有效,合同未约定相应的质量违约责任的: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质量违约责任。一、承包免责协议书范本甲方:乙方:现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甲方聘任乙方为_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如下规定。1、乙方以五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形式,及工地核算的方式隶属于甲方,并以工程结算总造价1%上缴甲方作为管理费。竣工工程验收后获得优良等级的,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_奖励乙方。2、工商所得
    2023-03-31
    340人看过
  • 如何处理房产质量不合格问题
    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一)对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二)在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的房产质量不合格要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开发商交付
    2023-08-15
    176人看过
  • 常见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析?
    一、水利工程摘要:水利工程是关系到人们生产生活各方面的工程,需要对施工中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研究其预控对策,以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问题;预控对策前言水利设施是保证我国的国民经济平稳向前发展的基础设施工程,在现代水利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会导致这些水利工程项目无法真正的成为一项利民建设,针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进行相关的预控措施成为了现代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重要工作。二、水利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1、质量问题(1)混凝土裂缝混凝土裂缝是最为常见的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裂缝会导致渗水等严重的危害,对水利工程的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混凝土出现裂缝的原因有很多,一般可分为应力裂缝和塑性裂缝。由于混凝土的塑性收缩带来的裂缝叫做塑性裂缝,主要产生在混凝土的塑性阶段,是较为常见的混凝土裂缝原因。混凝土在完成浇灌四个小时后,内部的水化反应强烈,出
    2023-06-04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的质量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有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3
      建设工程的质量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有质量问题如何处理?质量纠纷如何处理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在诸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双方往往围绕工程质量进行辩论,包括是否符合质量标准、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方、不符合质量标准后如何支付工程款等。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李明明律师为大家详细分析解读。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通常是:(1)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以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影响等,为正确处理提供依据,调查要全面、准确、客观,并写出调查报告。(2)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所提供的事故原因分析及对工程影响程度,论证该质量事故是否需要处理和如何处理。因为有些质量缺陷虽然超出了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但经过具体分析、计算和论证,认为对建筑整体质量无大碍,可以不作处理,比如:有
    •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纠纷, 房屋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①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购房者和开发商对房屋是否有质量缺陷存在争议的,可以共同委托鉴定单位或在诉讼阶段由法院委托鉴定单位进行检测鉴定。有时购房者在诉讼
    •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相关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8
      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请问工程建筑单位谁负责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4
      比如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行业标准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是责任主体。勘察、设计单位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是责任主体。施工单位除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外,还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如果因施工单位未履行合同义务和法律规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