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原则能否适用于违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1:41:47 146 人看过

一、公平原则能否适用于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时,公平原则可以适用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违约责任时,如果不合理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该违约责任约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如何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

1、产生的前提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前义务,是法定义务。

而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义务,是约定义务。

2、归责原则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条件,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3、责任方式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只有赔偿损失一种,而违约责任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强制履行等方式。

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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