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保险待遇最新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5:45:23 339 人看过

据悉,最近生育保险待遇有了新政策:符合条件可自助领生育保险待遇分娩前要连续12个月缴费,以下是详细介绍!

解读:符合条件可自助领生育保险待遇分娩前要连续12个月缴费

分娩前要连续12个月缴费

分娩日期在2016年7月1日(含)后的女职工分娩,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为:

1、至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分娩的次月15日起可申请

分娩的次月15日起,参保人可到单位所属的社保机构申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分娩之日起计算,时效为12个月。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经办人员将出具《厦门市社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业务收件受理单》,给予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补正的材料。后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经办审核,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10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或撤件。

符合两条件可自助办理

此外,符合“已按规定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并刷社保卡结算”两个条件的新妈妈们,还可凭本人社保卡、支持身份验证的本人**银联储蓄卡,尝试通过社保自助机、市人社局官网、厦门社保APP自助办理。不过,部分符合以上自助办理条件,但电子信息缺失人员仍需备齐材料到前台办理。S6C21032

申请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银联储蓄卡、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原件需加盖医院章,出入院诊断孕产次信息缺失的,需提供入院记录;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手术记录);

3.计划内生育证明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当场核验原件。非中文的材料需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境外出生证需中国大使馆认证或公证部门翻译并出具的国外出生证明公证书。

新闻链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拟合并

12月19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19日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

草案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核算以及编制预算的规定,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上述决定实施期限为二年。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民表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符合社会保险一体化运行的要求,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是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改革尝试。

12个试点城市分别是: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最新杭州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政策市国家出台的一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杭州生育险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呢?生育政策有哪些作用呢?下面一起来了解吧。杭州生育险新政策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以下项目:(一)生育津贴;(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三)生育医疗费用;(四)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
    2023-05-01
    178人看过
  • 最新生育保险政策调整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具体如下:生育保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作为主管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明确生育保险各类政策标准。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生育保险将实现各类职工人群的全覆盖。具体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人社部表示,覆盖范围扩大将有利于生育保险制度的统一,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此外,意见稿还明确,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具体涉及到生育医疗费
    2023-05-01
    87人看过
  •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新政策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新政策参保职工住院时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种定额确定标准为:自然分娩:三级医院22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800元。人工干预分娩: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医院2400元。剖宫产: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500元,一级医院4000元。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定额标准在以上分娩方式的基础上增加600元。生育津贴标准及产假规定:凡按0.5%比例缴纳的行政机关、全额及差额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凡按0.9%比例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正常生育的,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产假30天;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可延长
    2023-05-04
    150人看过
  • 最新广州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发放标准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一)、女职工1、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2、生育医疗费(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
    2023-04-01
    424人看过
  • 最新上海生育保险金政策
    关于生育保险金计算方法: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上海市于2013年1月19日发布了《调整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3〕5号)按照本市政策,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2012年4月28日以后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相关问题:1、增加的8天产假如何发放生育生活津贴?按照本市政策,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2012年4月28日以后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女职工已按90天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所需补发的生育生活津贴直接注入其申领时提供的实名制账户。补发未成功的,女职工可以前往当时申领待
    2023-05-01
    146人看过
  • 关于最新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政策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参保范围: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下列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中断缴纳
    2023-05-03
    49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最新的生育的保险政策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7
      一、法律 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 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
    • 生育保险新政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目前,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所执行的生育保险政策是相同的,其中包括: (1)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 (2)缴费比例; (3)生育女职工享受产假的天数; (4)男职工享受生育补助金的条件及生育补助金审批、结算部门(均在各级劳动保险经办机构); (5)女职工异地就诊的审批及结算部门(均在各级劳动保险经办机构)
    • XX委关于保险的最新政策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根据国务院、XX批准的改革意见,总后勤部会同人力资源XX、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办法等做出了规定。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
    • 最新重庆生育保险政策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7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一条各区县(自治县、市)征收的生育保
    • 生育保险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9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c)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